十政办发〔2018〕88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神定河流域治理达标攻坚指挥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07:28:56
十政办发〔2018〕8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十堰市神定河流域治理达标攻坚指挥部的
通 知
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实现“五河”治理重点、难点神定河流域水质根本好转,决定成立十堰市神定河流域治理达标攻坚指挥部,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指 挥 长:周 锋 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吴 烨 副市长
赵 哲 副市长
成 员:冯安龙 市环保局局长
欧阳立 市发改委主任
陈洪海 市财政局局长
张清甫 市住建委主任
朱云慧 市商务局局长
余荣江 市水利水电局局长
涂扬晟 市农业局局长
孙凤智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城管支
队支队长
董瑞明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吴 芳 市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胡先平 郧阳区区长
张扞声 茅箭区区长
周 玲 张湾区区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夏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技术专家指导组、现场检查督导组、综合协调组,分别从市环保局、市南水北调办、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和张湾区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责任分工
指挥部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推进神定河流域治理达标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分工,履职尽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神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早日实现既定治理目标。
市环保局:一是做好神定河水域的水质监测工作,对未实施沟口截污、水量大的入河明沟在汇流入河之前设置监测断面,开展监测。二是综合考虑生态、工程等因素,做好神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谋划、包装。科学制定技术路线,优化专家委员会成员。三是认真排查工业排污口规范设置和达标排放问题,加大对非法排污现象、特别是工业超标排放的执法和治理力度。
市发改委:一是神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包装工作。二是按照程序做好城区已建污水管网项目的验收工作。
市财政局:一是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神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积极争取神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
市住建委:一是完成在建神定河下游8万吨水质净化治污项目。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治理方案,保障水质目标达成。二是在所有治污应急措施(包括管网维修、溢流污水处置)完成后,结合各区支沟治理情况,检测神定河水质是否稳定达到Ⅳ类水标准,通过水质检验治污工程成效。三是落实完成城区“十二五”已建污水管网项目的验收工作。做好污水管网验收指导审核。四是会同市水利水电局对城区所有干支管网截污口、纳污口的规范化设置和管理。
市商务局:牵头实施城区废旧回收行业的专项整治。
市水利水电局:一是做好河道的清淤工作,牵头实施支沟暗涵垃圾淤泥专项整治。二是做好入河排污口的规范与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市住建委开展城区所有干支管网截污口、纳污口的规范化设置和管理。
市农业局:负责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地膜,推广测土配肥,牵头实施面源污染专项整治。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一是对主河道跨河建筑偷排、直排、乱排现象进行排查和处置。二是开展河道内和防洪沟内的垃圾清理工作,做好街区保洁工作。三是牵头实施城区洗车行业废水排放专项整治。
市南水北调办:发挥“五河”办职能,做好相关协调、督办工作。
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政府:一是要切实履行“河长”、“沟长”责任制,将每一个支沟责任落实至街办、居委会。二是制定微污染源清理规范,先行启动支沟、小区微污染源治理工作。将微污染源治理工作纳入对街办(乡镇)考核内容。实施重点支沟的清污分流和支沟暗涵垃圾淤泥专项整治。三是摸排沿河两岸污染源,关停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四是负责城区废旧回收行业的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沿河废品收购站进行清理整顿。配合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对临河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五是对支沟周边的生活污水、垃圾进行清理。六是组织由区政府实施的管网项目的验收工作,汇总至市住建委。
三、建立督办制度
(一)调度通报制度。各区、市直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每周报送神定河流域治理达标工作开展情况,市神定河流域治理达标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
(二)日常监管制度。市神定河流域治理达标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对神定河流域治理达标工作的日常检查督办,及时召开专题会、现场会和督办会。
(三)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各部门要细化、量化、硬化目标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时间到天、措施到位。指挥部对各区、市直各部门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年度水质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 2020-03-26国知发办字〔2020〕11号《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2020-03-26《国家药监局关于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美国Celgene Corporation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44号
- 2020-03-26国标委发〔2020〕6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修订)的通知》
- 2020-03-26建办城函〔2020〕12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
- 2020-03-26建城函〔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0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 2020-03-2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时间的通知
- 2020-03-26发改基础〔2020〕4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批复》
- 2020-03-26办水文函〔2020〕16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水文测报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 2020-03-26工信厅信发函〔2020〕4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 2020-03-26广电办发〔2020〕54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0年2月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 十政发〔2015〕28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十政发〔2016〕10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区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十政发〔2015〕29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
- 十政发〔2016〕12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十政发〔2015〕30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 十政发〔2016〕8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 十政发〔2016〕4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 十政发〔2016〕2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 十政发〔2016〕5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