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8〕82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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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办发〔2018〕8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6日


  十堰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92号)精神,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18年,健全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制订出台编制人事薪酬、财政投入补偿、绩效考核评价、医院党组织建设等配套政策,制定医院章程,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1.制定医院章程。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应制定章程,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章程要经过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或举办主体备案。公立医院制定章程时,要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逐步培养和挖掘职工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建立健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制度,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总工会)


3.健全医院决策机制。院长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讨论研究事项作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管理层面成立理事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按章程进入医院管理层或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医院管理层或理事会内部理事中的党员成员一般应当进入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编办)


4.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院长是医院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院、科两级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等。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建立不良事件预警机制,推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5.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员聘用管理、岗位管理、职称管理、执业医师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收入分配管理、公开招聘等制度。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公立医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类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工作实际之外劳动较多、高层次医疗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立医院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上,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卫计委)


6.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价格管理、资产管理等必须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总会计师、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益。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要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三级公立医院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编办)


7.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举办主体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医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考核结果在院内公开,并报管委会备案。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8.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各级医院按照功能定位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理顺下转通道,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各级公立医院要积极参与医疗联合体,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提高医疗整体服务效率。探索推进医联体内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引导医联体内形成畅通的转诊机制。积极开展精准化对口帮扶工作,加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9.健全人才培养培训管理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强医院管理人员培养培训。统筹建立临床医师进修制度,健全中医师承制度。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时限不少于1年。城市大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培养人才。(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10.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加强临床医学研究,加快诊疗技术创新突破和应用,大力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普及,加强和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础学科与临床学科、辅助诊疗学科的交叉融合。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科研奖励、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推广等制度。(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科技局)


11.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医保、预算管理、药品电子监管、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等系统有效对接。完善医疗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安全、药品耗材管理、绩效考核、财务运行、成本核算、内部审计、廉洁风险防控等功能。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网信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2.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强化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3.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和弘扬正确的办院理念和职业精神,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新广局)


14.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巩固“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实施异地就医结算,完善导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及推送等便民措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科学实施预约诊疗,推行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加强急诊急救力量,畅通院前院内“绿色通道”。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强社工、志愿者服务。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


(二)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举办职能。


(1)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可以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政府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面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为主要形式的政府办医机构,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可下设管理中心作为执行机构,履行政府的办医职能。组织落实《十堰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十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完善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


(2)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物价局)


(3)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在当地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5)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按照“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研究制订城市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市属公立医院提出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方案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审定,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


(6)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突出社会效益、优质服务、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医改任务、卫生应急、对口支援以及功能定位落实和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等内容,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将制定和落实医院章程及其相配套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作为医院评审评价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在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医院可采取考察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一步改进公立医院人员招聘工作,合理设置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3.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


(1)建立综合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建立不良执业行为的约谈、公示机制。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认真落实已制定的104个按病种收付费,逐步扩大付费病种。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物价局)


(3)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举债建设、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豪华装修,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


(4)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对公立医院预算、决算、结余资金、资产、负债、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按规定组织开展经济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医院财务报告制度和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加强对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对公立医院的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要安排重点审计和检查。(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


(5)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加强医院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依法执业、质量安全、价格、医疗费用、财务状况、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医院依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物价局)


  (三)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1.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公立医院党委要抓好对医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把方向,主要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医院遵守乐动体育ldsports5.0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管大局,主要是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保落实,主要是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坚持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选拔任用,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2.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加强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合理设置医院党建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建立科学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健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坚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积极推进活动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载体创新,防止“两张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严格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3.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批准设立社会办医院时,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行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办医院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社会办医院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按照党的要求办医立院。(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完善落实督办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二)加强支持配合。各有关部门要适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情况,按照职能分工及时下放相关权限,提出落实任务的阶段性时间进度安排,调整相关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推进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管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落实绩效考核评价。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地要把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医改考核,将改革推进成效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分配等挂钩。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有序规范运行。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医院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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