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8〕38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07:30:12


十政办发〔2018〕3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全市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网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电网运行质量,统筹协调解决电网规划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进电网工程建设进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市电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 锋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 晓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维稳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电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国网十堰供电公司、茅箭区政府、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郧阳区政府、丹江口市政府、竹山县政府、竹溪县政府、房县政府、郧西县政府。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领导和全面协调电网规划和工程建设,研究、决策电网规划和建设中重大事项;研究制订电网规划和建设相关政策;确定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重点建设的电网项目;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规划选址、土地使用和征地、拆迁、建设区域内其他设施迁改以及青苗补偿标准等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主任欧阳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由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加快全市电网建设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电网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将电网建设放在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主动介入,提前做好电力供需对接,主动承担电网工程各阶段的不同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加快工程协议性、支持性文件的办理,加快保证电网工程建设进度,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二)科学规划,有效衔接。各成员单位将电网主、配网规划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城市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并预留变电站站址及进出线走廊,使电网规划与城市详规有机结合,满足城市未来发展需要。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供电部门的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帮助供电部门掌握全市用电需求状况;供电部门要结合各县市区招商引资情况及时向上级争取电网建设项目,形成有机联动,满足各县市区、园区对电力的需求,共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其他事项


今后,领导小组人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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