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8〕51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07:30:19


十政办发〔2018〕5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十堰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2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十堰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黎贵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大品、梅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决策部署及有关要求,负责顶层设计、统筹领导、整体推进等工作;领导全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职能转变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改革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会议组织筹备、会议纪要起草、工作简报编写、舆论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政策研究,制定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及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落实情况;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研究协调,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完成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根据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积极向上争取改革政策,及时研究制定推进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等原因变动,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发文。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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