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8〕8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推进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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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办发〔2018〕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推进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


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推进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月22日


  十堰市推进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的一系列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根据湖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共计十个方面。


一、严格保护一江清水


(一)深化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丹江口水库以及汉江、堵河等重点河流的生态保护与修复,保证源头水体质量与安全。全市范围内严控重化工、造纸及其它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审批或新增产能,严禁在汉江干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造纸及其他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禁在汉江及堵河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开展入库、入江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治地下水污染。禁止渗井、渗坑、固废堆放等污染地下水的行为。推进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表水、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和系统管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南水北调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推动“两清、两减”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实行清洁种植,推广运用生物农药、有机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在全市区域内开展有机肥替减化肥行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向纵深发展,加大绿肥种植、商品有机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关键技术扶持力度,结合农业部果茶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并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详查与修复治理。积极推进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等县市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加大城镇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打破行政区划界限,采用联合建厂等方式逐步实现区域设施共享。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完善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加强排水监测站能力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和污泥处理能力。着力治理黑臭水体,加大城市截污整治力度。到2019年实现全市乡镇污水治理全覆盖,出水排放达到一级A以上标准。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监测能力建设,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体系、水源保护综合协调和问责机制。积极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快建设以汉江为取水水源的十堰市第三水厂,提升城市饮用水应急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四)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农业灌溉技术革新,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健全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实行定额管理,加强重点大中型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确保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两项指标居全省前列。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全市各级行政区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2016—2018)项目建设。 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和城镇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建设。积极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五)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科学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与气候造成的洪涝灾害及衍生灾害。对市域范围内216公里汉江干流重点河段进行综合整治,对管理范围尚不明确的河段,依托河长制工作进行划界确权,对流经县城、集镇等重点河段进行岸线整治,提升防洪标准,改善生态环境。推进重要河流河道治理、重点湖泊综合整治、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推进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积极构建水利信息化综合保障体系,健全灾害预警与应急救援体系。推动建立防洪抗旱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六)促进“江湖和谐”。采取江河湖库纳污控制、清淤疏浚、生态水网构建等措施,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整治。全面开展湖库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建立湖库与湿地生态监测体系。推进湖泊疏浚常态化,防止湖泊沼泽化。推进永久性退田(地)还湖、退渔还湖。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非法码头日常巡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已取缔非法码头的巡查防控力度。严格汉江、堵河等重点河流的采砂管理,加快推进砂石集并中心建设,从根本上遏制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巩固湖库拆围成果,防止反弹。切实抓好丹江口水库、黄龙水库等主要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退耕还湿、退渔还湿、天然水生植被恢复和滨河(湖)生态建设等工程。开展泗河、神定河和犟河等入库河流沿岸污染源治理,保证入库河流水质达标。确保丹江口水库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级标准(总氮除外)。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南水北调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七)促进“人水和谐”。开展沿江县市区的河道湖泊整治和景观提升,实施碧水工程。开展城区河段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全面开展江河湖库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科学制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计划。加强渔业水域环境保护装备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的行为。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在2018年9月前,全面完成我市七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工作。推进百二河引水及生态修复改造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八)严控水污染物排放。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沿江“十小”企业排查和“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严控化学需氧量、氨氮等重点污染物排放。加强涉水企业监管,严格制定和落实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完善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强化对汉江、堵河等重要河流沿岸排污口的整治。开展港口和船舶污染治理,加快港口码头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规范化处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提升生态系统综合服务能力


(九)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十堰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建立土壤环境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构建土壤环境治理监测网络,摸清土壤污染底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控制农业生产过程土壤环境污染,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取缔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肥料、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对重度污染的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强化耕地生态功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积极争取国家启动实施“十三五”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大力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18平方公里。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在丹江口市、郧阳区治理坡耕地面积2.4万亩。严禁陡坡垦殖,保护现存植被。在生态退化严重区采取封禁措施,在人口超过生态承载能力的区域,实施生态移民,在重要水源区和城镇周边地区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人为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现象。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开展生物多样性基础调查,加大对生物资源的调查、评估与监测力度。坚持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相结合,研究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和生态廊道。严格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加强特有珍稀植物原产地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推动堵河源、十八里长峡、赛武当、野人谷等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建设管理和评估考核制度,提升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水平。对接神农架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加强“南三县”国家公园外围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泛神农架国家公园体系(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系统实施长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建设森林生态屏障。加快道路、渠道、堤坝等绿化全覆盖,构建绿色通道。加强丹江口库区周边生态隔离带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推动森林分类科学经营与林业产业优化升级。对已经退化为疏林地、灌丛和荒山荒地的有林地,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深化国有林场、集体林权等制度改革,探索创新林业经营机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三)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平,适时制定并全面实施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督促在建项目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强化机动车船尾气治理,全面淘汰黄标车。加强道路、建筑工地、矿山及工业堆场、料场扬尘污染控制。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加大秸秆禁烧执法力度,推进秸秆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加强生态保护制度建设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草原等自然生态空间资产产权台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针对土地、水、森林、草原等资源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推进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实施。深入推进竹溪县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完善资源环境价格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五)推进环境保护联防联治制度。推进跨行政区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河道联动联责治水体系建设,建立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的指挥体系,实现指挥“一盘棋”。加强利益相关方沟通协商,完善重大项目布局通报机制,强化源头控制、末端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建设环境保护大数据平台,加强环境基础数据的集成动态管理,推进环境信息共享。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探索政府、社会、企业多元化参与的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建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六)加强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加大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力度,健全水质评价和考核体系,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完善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指标,加强断面水质考核监测站点建设,落实跨界断面水质按月监测评估、按年度考核制度。针对考核断面及对照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完善奖惩机制和党政同责机制,严格落实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挂钩(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财政局、市南水北调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七)推进考评制度改革。改革政绩评价考核机制,完善分类考核机制,建立生态环保督察巡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完善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八)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推进区域发展、城乡建设、岸线开发等规划环评和战略环评。针对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运行调度方式,推进建设项目工程评价。针对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污染源、环境质量变化,加强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强化项目环评及影响后评价约束,降低生态环境风险(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十九)全面推行河库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河库长制落地生根。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市、区)、乡(镇、街办)、村(社区)四级河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责任机制。建立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的保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监督考核、奖惩问责和公众参与,全力推进河库长制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南水北调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四、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环境承载双重约束


(二十)严守主体功能定位。坚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基础性、战略性和约束性地位,明确主体功能和发展导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各类开发行为,构建高效、协调和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十一)强化能源集约利用。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高效清洁利用化石能源并举。积极推进京能热电联产、“十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打造百亿级储能装备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风电资源开发,在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鼓励开发生物质气化发电和生物质能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发展中低温地热发电。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增加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分区管控。贯彻执行主体功能区差别化管控政策。适度提高重点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保证产业用地规模,为创新产业发展留足空间。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产业和人口聚集。合理控制限制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积极引导禁止开发区超载人口有序向外转移,实行强制性环境保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十三)实施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禁止准入的新(扩)建产业、行业目录,推进秦巴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禁止布局资源环境超载的产业项目。禁止在地质公园、世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生生物保护区核心区等开展有悖于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禁止在城市建成区新改扩建高污染项目。禁止在湖泊保护区内建设与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等公共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严格控制汉江沿线、大型水库、重要湖泊湿地周边的城市建设空间和工矿建设空间。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合理划定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边界,促进岸线资源“留白”“留绿”(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水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旅游委、市林业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十四)建立多元化生态治理体系。以县(市、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创新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引入环境服务企业开展综合环境生态服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十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强化用途管制,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十六)加强环境信用惩戒。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生态保护、社会影响等信用指标考核,扩大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范围。建立环保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奖惩联动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对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对列入环保黑名单的企业,加大执法监察频次、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十七)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健全市县两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建立全市用水效率监控网络。强化水功能区纳污限制红线管理,完善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制度,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牵头单位:市水利水电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十八)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禁擅自改变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布局和降低基本农田质量标准。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完善现有和后备耕地资源质量等级评定制度。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实行差别化耕地占补。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十九)严格土地矿产资源开发管理。鼓励土地立体开发利用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财税调节机制,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健全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提高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建立矿山企业高效、综合利用信息公示和“黑名单”制度。健全矿产资源配置机制,实施矿产地储备制度(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十)严守林地保护红线。严格实施林地保护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林地总量管控和定额管理,严格划定林地封禁保护区。科学推进林地评价定级,严格实施分级分类林地用途管制,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的控制和引导,实施森林面积占补平衡。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遏制林地退化。建立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五、构建综合立体绿色交通体系


(三十一)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强化铁路运输基础性地位,推进汉十高铁、十西高铁、十堰至郑万铁路兴山联络线、十堰至西渝铁路安康联络线、环丹江口库区旅游轨道交通、武当山至神农架林区旅游观光铁路等项目建设。适时启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谋划建设丹西、十宜和南三县铁路,实现县县通铁路。实施高速公路路网完善工程,加快推进十堰至巫溪、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建设,谋划房神(房县至神农架)、郧商(郧西至商南)、绕城(福银高速十堰段改扩建)高速公路,形成千公里高速公路网,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武当山机场扩建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通用机场。加强铁路、高等级公路和机场的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汉江夹河、孤山等枢纽工程建设,推进丹江口枢纽过船设施扩能改造工程、丹江口库区支流航道治理工程。统筹推进油气管网干线、支线及联络线建设,提升油气管网覆盖范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铁路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民航管理局、市水利水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十二)促进交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标准化、现代化运输装备和节能环保运输工具推广应用。推广使用混合动力、天然气动力和电动车等节能环保型车船。鼓励液化天然气(LNG)在水运行业推广应用。支持加气、充换电等配套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建设完善城市专用自行车道,建立健全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适时启动快速公交系统(BRT)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十三)加快交通智能高效发展。建设交通联程联运系统、智能管理系统、公交信息系统,实现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整合公路、民航、铁路、航运等交通数据资源,构建应用服务平台,提供改善城市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可视化解决方案。建设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开展物流园区信息联网工程,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六、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走廊


(三十四)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壮大服务市场主体,创新服务模式和业态,推动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建设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物流产业园区。着力优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环境,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十五)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培育新经济、新产业、新产品、新模式,打造秦巴山片区科技创新城市,推动创新型县市区建设,构筑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强化产业技术创新,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面向优势特色产业、优势学科领域、未来导向技术、强化“科学创新平台”建设,解决优势产业领域共性技术难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合作,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十六)大力营造创新环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强化创新资金保障,完善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探索发展众筹、互联网金融、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创新创业论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十七)广纳创新人才。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打破体制内外、区域内外的流动瓶颈,完善创新人才流动、激励和管理等体制机制。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入推进创业创新战略人才团队建设。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户籍、出入境、职称评审、医疗、保险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创造便利条件,努力建设人才强市(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十八)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保护和利用好丹江口库区和秦巴山片区农业资源,深入实施“61”产业强农计划,大力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重点打造茶叶、林果、中药材、草牧、蔬菜、水产(饮品)六个百亿特色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分层次、分区域、分类型的生态农业。以竹房城镇带为重点,建设南部绿色有机农业产业带;以汉江生态经济带为重点,建设北部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带;以城镇郊区、国道及环丹江口库区沿线为重点,建设休闲农业观光园。发挥“中国好水”品牌价值,以水资源优势区和特色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水资源开发与水产养殖生态农业。推广有机农业发展模式,完善研发、生产、销售、物流等有机农业产业链条。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品牌化经营(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农办、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十九)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沼气配套、有机肥加工等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性农业生产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支持发展农机服务、疫病防控、农产品运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流通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拓展农业生态观光、教育文化、生态保育、健康养生等多功能,深度推进农文旅融合,突破性发展具有十堰特色,影响全省全国的库区型、山地型现代高效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商务局、市旅游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四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打造“一主四大四新”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做强做大汽车主导产业,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等支柱产业,着力培育以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以新能源汽车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将新能源产业打造成为千亿级战略新兴增长极;充分发挥我市中药材资源优势、产业集群优势、人才科研优势、“武当药谷”品牌优势,推动生物医药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业,重点是发展汽车制造机器人及成套设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物流和仓储装备、智能医疗及保健设备,推动智能装备网络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大力推进冶金化工、建材、轻纺等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四十一)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形成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的约束作用,防止境新增落后产能。通过依法依规退出一批、转型转产退出一批、开拓市场消化一批、对外合作转移一批等途径,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依法分批淘汰沿江化工、造纸、建材、医药、冶金、电力等行业落后工艺和产能,组织实施沿江重化工和造纸企业搬迁改造。尊重市场规律,推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二)规模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有机食品饮料、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实施高效节能工程,推进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推进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升级,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筑链接循环的工业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三)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一区三园”建设(国东城工业园、丹江口市六里坪工业园)。支持郧阳区、张湾区共建千亿级国家级高新区。大力推进白浪工业园新能源汽车、汽车电池及相关零部件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发展。大力推进茅箭区东城现代汽车产业园和现代物流产业园建设。实现区域政策同步、息对称、资源整合、长效对接的协同发展新局面。促进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拓展新产品,催生新产业,形成融合型产业体系,突破性发展现代汽车工业旅游,创建长江经济带产业融合示范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文体新广局、市旅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四十四)促进产业协同发展。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突出产业转移重点,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构筑产业链条,促进上下游产品联动开发,有机衔接生产流通等环节,形成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协同发展格局。积极承接长江下游产业转移,探索产业转移合作新模式。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利用对口支援丹江口库区的区域合作机制,建立产业转移合作平台(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十五)突破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坚持以武当山为龙头,全面实施“两区三带”旅游发展战略,打造东方国际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强市。实施资源大整合、产业大融合、区域大协同、全域大联动战略,将旅游业打造成富民强市的支柱产业、彰显文明的美丽事业、关联带动的引擎产业。保护性利用我市生态文化旅游资源,着力推动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集群式发展。坚持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化相结合。大力推进旅游业与文化、教育、体育、康疗、农业、工业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医疗养生、红色旅游、乡村旅游、会展旅游、老年旅游、研学旅游。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旅游消费升级需求。加强与周边市州乃至全国各地的旅游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品牌共塑、产品互补、市场互动(牵头单位:市旅游委,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四十六)蓬勃发展数字创意产业。支持设计创意与工业、时尚、建筑、城市规划等融合发展,加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化开发进程,提升数字创意产品的文化品位和市场价值。支持堰龙马众创空间等文创产业平台发展(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十七)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业。大力发展医疗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医疗服务资源稀缺的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别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慢性病、临终关怀等诊疗机构。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发展护理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农村健康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健康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纪服务(牵头单位:市卫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七、建设绿色宜居幸福家园


(四十八)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绿色生活“十进”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进酒店、进医院),创建一批绿色生活体验馆。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鼓励绿色消费。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推动政府机关率先开展“绿色公共机构”创建活动,完善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文体新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四十九)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强化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加强规划管控,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改变摊大饼式粗放发展模式。加强生态节点保育、生态楔形绿地保护和建筑空间“留白”。充分利用保留山体、沿江临河、湖光山色等自然条件,体现城市魅力(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十)营造城市宜居环境。严格绿线、蓝线管控,有序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推进城市生态廊道和绿道建设,建设一批山地游园、街头游园、郊野公园。打造绿色市政体系,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加大雨水花园、储水池塘、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十堰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绿色标志产品,鼓励屋顶花园、垂直绿化等方式增强建筑集水、隔热性能(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十一)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打造市县两级防控圈,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健全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推进城市治理阳光运行(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五十二)推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建设贫困地区交通干线网。鼓励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加快贫困地区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在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实施生态移民脱贫工程,有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继续做好库区生态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移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五十三)推进城乡一体化。编制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镇域规划、村庄规划,明确建设重点与时序,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推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及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尽快实现行政村通班车、通邮、通快递,推动有条件地区燃气向农村覆盖。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努力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环保局)。


(五十四)建设特色小镇。以发展特色产业为核心,兼顾自然景观、风土民俗和历史文化资源,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成为聚合资源、宜居宜业的新载体,促进城乡资源优化配置,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


(五十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遵循乡村自身规律,保留乡村风貌,打造一批体现区域传统文化特色的美丽乡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5年专项行动,建立以“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收运处理体系。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多种方式,加强农村污水处理。大力植树造林,保护修复自然、园林景观。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国家级生态村、省级生态村创建。推进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环保局、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旅游委、市林业局)。


(五十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民政局)。


(五十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切实解决好住房、医疗、教育等重大民生问题(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


八、加快推进文化长江建设


(五十八)大力保护汉江文化资源。发掘和整合武当道教文化、郧阳文化、汉水文化、汽车文化等文化资源。开展对历史遗址、文物古迹的修缮管理和保护利用,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探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鼓励建立民间博物馆、艺术馆,形成多层次、区域性、网络化汉江文化资源保护格局(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五十九)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大公共文化投入,推进公共文化资源整合,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建设。打造城市公共艺术空间,重构农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一批反映汉江文化和区域特色的文化礼堂。深入推进“书香十堰”建设,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六十)促进优秀文化传承。积极创建湖北长江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探索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利用于传承创新新模式。打造武当太极拳国际联谊大会、中国武当国际旅游节、国际武当武术节、世界人类文化节、民间戏曲文化节、七夕文化节、女娲文化节、诗经文化节、动漫创意文化节等文化节庆活动品牌,参与构建汉江民俗风情走廊。融合历史人文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促进文化与生态整体性、原真性、活态性的保护和持续性发展。弘扬十堰红色文化,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宣扬艰苦奋斗的革命主义精神和无私奉献的爱国主义精神(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


(六十一)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文化产业链条创新、产业形态创新和品牌建设。重点探索“文化+科技”“文化+贸易”“文化+金融”“文化+旅游”四大领域的融合方式,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十堰模式”(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文体新广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九、构建全方位开发新格局


(六十二)优化外贸主体结构。推进外贸骨干企业龙头工程、成长企业壮大工程和开口企业实绩工程等外贸主体培育三项工程。鼓励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十三)加强口岸建设。抢抓湖北自贸区建设重大发展机遇,全面对接合作发展项目,努力形成十堰外贸与湖北自贸区经济联动发展的良好局面。高起点规划口岸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公路口岸、保税仓库、海关监管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改革,健全大通关“一站式”服务体系。启动航空口岸建设申报工作,加快航空口岸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十堰海关、市民航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十四)服务外贸企业。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优化外贸出口环境。支持湖北一键通互联互通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建设,促进外贸出口便利化。积极搭建十堰出口信用统保平台,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切实降低出口风险(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十五)推进跨区域合作示范建设。促进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与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开展合作,加强能源资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协同配合。深入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依托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平台,强化产业、智力、生态等领域的协作(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旅游委、市人社局、市环保局)。


十、保障措施


(六十六)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和协调督办,形成发展改革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推进机制。研究部署重大工作,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好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在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牵头单位: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六十七)开展先行先试。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力度,在湖泊湿地保护与建设、负面清单、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绿色智能交通、绿色生活方式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新型模式和有效途径,为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编制十堰市环丹江口库区绿色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山水资源,促进环丹江口库区产业协调发展、区域联动发展、山水城乡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水电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六十八)明确目标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总体规划的实施主体。把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任务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目标,制定路线图,明确时间表,实行年度考核,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作用,依托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循环经济园区、“两型”企业等载体,广泛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宣传教育、培育全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意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对保护生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在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部门)。


(七十)加大监管整改力度。强力推进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肩负责任,主动作为,对已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要切实保障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加大对污染防治、环保示范工程投入力度。完善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探索建立环境保护警察专业队伍,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资源环境执法机构和人员执法的监督力度,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对玩忽职守、执法不严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格处置(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等部门)。


(七十一)强化项目支撑。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要求,重点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城乡环境整治、生态创建等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每年制定具体的项目清单,建立项目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资金来源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分析通报项目建设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十二)拓宽资金渠道。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改进政府投资引导方式,采取建立政府引导资金、政府投资的股权收益适度让利、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和安排前期经费等手段,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拓宽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融资渠道,强力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融资规划落实,积极争取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长江大保护融资资金支持,支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投资、申报专项建设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城投公司等部门,责任单位: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暨汉江生态经济带开放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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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十堰市, 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