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办发电〔2018〕1号《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雪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雪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十办发电〔2018〕1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2日至7日,我市将有两次强降雪降温天气发生,其中2日小雨转雨夹雪,3至4日全市大部有大到暴雪、局部大暴雪,5至7日大部有小到中雪,积雪深度将达10至20厘米,最低气温将降至-9℃至-7℃。此次降雪强度大、持续时间长、气温低,寒冷天气和降雪冰冻将对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人民群众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市委书记张维国同志在《重大气象信息》上批示:“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提前组织发动,积极应对强降雪,防范可能引起的各种灾害,切实保障交通、电力、群众生活和农作物安全”。根据批示要求,为切实做好强降雪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和应对工作。
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雨雪天气带来的严峻考验,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守土有责的态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
二、加强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降雪、低温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密切跟踪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三、扎实做好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宣传农业防灾知识、救灾办法,动员农民早准备,早预防;落实科学防御措施,加强灾害应对技术指导,搞好农业生产和牲畜的防雪防冻工作,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四、加强道路等安全防范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把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作为重中之重,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队伍到位,做好重点路段、桥梁、涵洞等除雪除冰工作,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安监部门要强化防范意识,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雨雪等异常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雨雪、冰冻天气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供水、供电、供气部门要提前做好安全检查和设施检修,保障安全稳定运行。教育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
五、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物资储备,保证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加强对受灾和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切实做好秋汛期间受灾倒损房屋群众和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保障受灾群众在新房恢复重建完成之前的过渡期基本生活,确保安全温暖过冬。卫生部门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备足备好应急救护人员、车辆,确保城乡群众医疗安全。
六、确保市“两会”顺利召开。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和各县(市、区)要拟定科学安全的交通、会务预案,明确专班负责组织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时参加会议。
七、加强值守应急工作。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灾害发生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发生灾情要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
中共十堰市委办公室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