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7〕83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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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办发〔2017〕8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19日




十堰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工作部署,依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湖北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等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文明兴市,深入推进“一城两带”战略,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竹房城镇带和汉江生态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走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在秦巴山片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开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强化产业支撑,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动农业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稳步提升城镇基础设施覆盖面,使全市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一城两带”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和地位,加快推进竹房城镇带和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引导各县市区形成多点支撑、多级带动、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一核多支点”新格局。


(三)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坚持“外修生态、内修人文”发展方略,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之路。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建设运营模式,让青山常在、碧水长流、蓝天永驻。


(四)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根据不同城镇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科学合理利用文化资源,体现差异性,倡导多样性。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形成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五)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消除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促进城镇化从追求规模速度向提升质量转变。


三、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有序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城等城镇转移。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


——空间布局形态更加优化。构建以中心城区(含郧阳区)为核心,丹江口市和房县为副中心,其他县域城关镇为支撑,中心镇(重点镇)为节点,一般乡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现代生态城镇体系,基本形成“三个1/3”人口承载格局。


——市政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区交通、地下综合管网、供水、排水、供气、供电、充电(站)桩、停车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本解决“城市病”问题。


——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兼顾。完善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到位,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城镇资源环境全面优化。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6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Ш类)比例达到87%,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市城区、县城和重点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96%、90%和7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


——宜居乡村建设成效显著。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农村居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镇体系空间布局


1.优化市域城镇空间结构。根据城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基础,构建“一心一区两带两轴”的城镇生活空间布局,形成主体功能清晰、产业优势突出、人口相对集聚、服务功能完善、生态功能明显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围绕秦巴生物多样性与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这个核心,科学划分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边界范围,明确重点开发区域开发导向,形成高效、协调和可持续的国土开发空间结构。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全市农业生产空间(耕地)保持在2020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8.5%)。拓展城镇生活空间,全市城镇生活空间控制在732.5平方公里以内(占全市面积3.1%)。到2020年,市域开发强度控制在4%以内,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明晰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发展中心城区周边城镇组团,全面提高建设标准,与中心城区形成分工有序、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2.深入推进“一城两带”建设。优化中心城区建设,推进城区“东进、北拓、西控、中优”,加快老城区用地整合,积极拓展城市新区,提升城市空间承载力。深化竹房城镇带建设,到2020年,试验区28个乡镇实现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在“十二五”末的基础上翻番,城镇化率达到6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加快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培育一批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和中心村,到2020年,区域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实现翻番,城镇化率达到65%。到2020年,中心城区(含郧阳区城区)人口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3;5县(市)城区(城关镇)人口约占全市人口的1/3,全市其他乡镇、村组人口约占全市人口1/3。(市规划局、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3.建设十堰生态滨江新区。加快十堰城区密集要素向滨江新区分流集聚,引导国有银行、民营银行在滨江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十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把柳陂、青山、青曲等乡镇打造成为全市重要的菜篮子基地。引导商贸物流项目向十堰大道布局。在汉江两岸布局文化旅游健康养生养老产业,推动华彬集团大健康项目落户。支持滨江新区发展生态旅游、文化创意、商务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努力打造“中国绿谷”和“养生谷”。以“汉水历史文化”为主题,规划建设“一江两岸”滨江景观带。打造具备生态人文特色的汉江外滩,建成有儒家文化、汉水文化特色的郧阳古镇。支持滨江新区基础教育发展。支持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性中介机构办公场所向滨江新区布局。优化公共交通线路,拓展出租车经营范围,实现三区融合。推动十堰城区由传统山城向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转变。(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委、市林业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委;郧阳区人民政府)



4.建设一批重点镇和特色镇。支持张湾区黄龙镇,郧阳区城关镇、茶店镇,丹江口市浪河镇、六里坪镇,郧西县城关镇、上津镇,竹山县溢水镇、宝丰镇,竹溪县城关镇,房县军店镇等11个全国重点镇的发展,在政策、土地及项目安排上向重点镇倾斜。重点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文化创意、体育健康、养生养老等新兴产业,以及茶叶、黄酒等传统特色产业,培育竹溪县汇湾镇贡茶小镇、丹江口市官山镇南神道小镇、房县野人谷镇生态休闲小镇、郧阳区鲍峡镇松石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按照国家3A级景区标准建设特色小镇,同时积极申报创建一批湖北省旅游名镇、旅游特色小镇。推动郧阳区茶店镇省级及竹山县宝丰镇市级“四化同步”试点镇建设。支持省际边界口子镇特色化发展。到2020年,各县市建成1-2个综合实力突出的县域副中心镇。(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1.完善对外交通条件。建设武汉至十堰、十堰至西安高速铁路,开展十堰至宜昌等运输通道前期研究;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运输网络,启动十巫、十淅高速公路建设,开展房县至神农架高速公路通道研究;加快提升国省干线公路对外辐射能力,重点推进G316南部复线千字沟至艳湖等一级公路建设,加快推进S283房县狮子岩至上龛等二级路建设,开工建设天河口汉江公路大桥,全面建成兰滩口汉江大桥等重点桥隧;加快推进武当山机场扩建,优化航线布局,到2020年,武当山机场通达国内主要城市和景区的航线达到20条以上,规划布局5座通用机场,争取建成2-3座通用机场。推进形成十堰至全国主要大中城市“两小时航空圈”、十堰至临近省会城市“两小时高铁圈”、十堰市区至县市区“两小时高速圈”,基本建成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航管理局、市铁路办)


2.构建城市快捷交通网。加快十堰公铁零换乘中心项目、县市区高客站建设,实现公交“零换乘”。加速推进十堰滨江新区至武当山玄武门快速通道、武当大道复线、滨江大道、三峡路、阳光大道二期、机场大道、火箭路、江苏路延长线、京东路延长线、林荫大道二号线延长线等市政道路,全面畅通城区关键节点交通。加大对老城区路网(背街小巷)改造升级力度,全面畅通城区关键节点交通。适时启动城区轨道交通和环丹江口库区旅游观光铁路等建设项目;在城市新区和有条件的路段探索建设自行车漫游系统。到2020年,城市道路长度达1000公里以上,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办、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民航管理局)


3.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加快十堰秦巴山交通扶贫公路项目建设,推进断头路、出口路和撤并乡镇村公路建设。完成县乡道划定工作,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继续推进通村水泥路建设。重点建成十堰客运东站和长岭客运站,推进竹山中心客运站、郧阳区客运站等老旧站改扩建工程,加强重点乡镇三级客运站建设、完善建制乡镇农村综合服务站布局,实现农村综合服务站覆盖所有有建制乡镇,乡镇通班车率达到100%,县市周边20公里范围公交运行率达到80%。(市交通运输局)


(三)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力


1.加强电网设施建设。完善供电网络,加快老旧电网改造,建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配电网络体系,保障城市供电用电安全稳定。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实现村(组)有生产用电、户户能安全用电,持续开展“低电压”综合治理。加强电网设施建设,全面形成500千伏为支架、220千伏为骨干的区域性电网。推进京能热电厂的外送线路工程、第二座500千伏汉水变电站等项目建设,打通十堰与省网第三回电力主通道,强化十堰电网与主网的联络。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网十堰供电公司)


2.加强燃气供给。加快天然气主干网架布局,建成“十竹”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实现全区域天然气覆盖。主城区天然气气化率达到75%,燃气普及率达到98%。加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工业园区的推广应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


3.加强热网设施建设。建成京能十堰热电联产一期工程,适时启动京能热电二期工程建设,推进热网项目与京能热电项目同步建成。城区全面关闭燃煤小火电机组和燃煤锅炉。(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4.保障供水安全。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提高水厂制水工艺水平,逐步更新改造供水管网,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


5.加快海绵城市建设。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进一步提高城镇排涝能力。建设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综合雨水利用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回用率,提升城区气候适应能力。(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管廊公司)


6.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以“打造山地城市国家示范样板工程”为目标,着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同步修建地下综合管廊,统筹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科学布局,建成地下综合管廊65公里以上。(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管廊公司、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7.优化城市生活配套设施环境。合理布局并加大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建设力度,新建大中型商业设施要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鼓励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场。在老旧小区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库,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平价菜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全面完善市、县、镇(乡)、村四级商业网点规划体系。(市规划局、市商务局)


8.构建新型智慧城市网。加快中心城区、县城、重点新型城镇集聚区以及移民安置区内的重点场所、火车站、候机厅、医院、商圈、景区、道路、园区等的无线宽带网络覆盖。实施“三网融合”,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城镇发展深度融合,着力建设智慧政务、智慧工业、智慧旅游、智慧园区、智慧环保、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慧物流等十大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城乡一体的智能化数字系统。推动丹江口市和房县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旅游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农业局、中国电信十堰分公司、中国移动十堰分公司、中国联通十堰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四)同步配套完善各项公共服务


1.完善公共教育设施。根据中心集镇发展趋势和人口变化情况,优先规划建设中小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到2020年,农村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1年。(市教育局)


2.增强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实现城市大型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资源整合、利益共享的纵向合作机制,实现人才、技术、设备、管理等优质资源向基层流动。鼓励社会资金在城郊结合部及城市新区、农村办医。支持县级医院开展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进区域远程会诊、影像、检验、心电和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设,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推进贫困乡镇卫生院和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贫困人员实际受益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员支付的精确性,加大疾病应急救助资金对贫困人口的救助。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到2020年,每千人口病床达到8.2张,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3.2人、4.05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数及床位数比例达到每千人1.5张或床位总数的2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0%。(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3.搭建劳动就业平台。搭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公共招聘平台、业务经办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增加就业岗位。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按规定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提供政府补贴。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工程,鼓励劳动力跨区域流动。着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妇女、少数民族、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增就业18万人。(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4.优化社会服务机构。加强各级城镇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设施,福利院、社会救助站、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运行体系。符合标准的老人日间照料(托老)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基础服务设施覆盖全市所有城市社区,全市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总规模达到25000张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50张以上,基本形成90%居家养老、5%社区养老、5%机构养老的“9055”社会化养老服务格局。养老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持有初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达90%。(市民政局)


5.促进文体设施覆盖。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打造中心文化区、武当文化区、秦巴文化区、汽车文化区、汉水文化区等“五区”文化发展格局。中心城区逐步完善服务区域的大型文化娱乐设施,注重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等保护和展示地方文化的公共设施建设。逐步推进丹江口库区大剧院、南水北调博物馆、中国车文化博物馆、十堰市图书馆新馆等重大项目建设。各县(城区)加强基层文化、广播电台(站)和文化中心建设,配置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等文化设施。全市等级以上文化馆、图书馆达到100%,等级以上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70%。体育服务不断提升,积极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群众体育竞赛活动,不断优化体育竞技项目结构,提高竞争力。“十三五”期间,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不少于500个、全民健身路径不少于200条。实现社区健身设施覆盖率100%,村级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60%的街道、乡镇体育设施建设达到“两个一”(灯光篮球场、室内健身房)的建设标准。基本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乡镇15分钟体育健身圈。积极推进武当武术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市文体新广局)




6.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管理,逐步形成符合市情的保障体系,达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市房管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


7.加快城乡社区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着力构建城乡一体、上下联动、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网格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通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围绕汉江生态城镇发展带和竹房特色城镇发展带建设,打造50个创新发展农村新社区示范点。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所有城镇社区拥有功能布局规范且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统筹整合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中心城区街道均建立一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到2020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60%。所有的城市社区各建成一所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0%的农村社区各建设一所不低于100平方米的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或托老所。基本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社区”。(市民政局、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五)加强城乡生态建设


1.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完善城区自然公园、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推广建筑立体绿化,人行天桥和立交桥的垂直绿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茅箭区、张湾区、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均建成省级或国家级园林县(市、区)。(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深入推进“绿满十堰”行动。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深化“绿满十堰”内涵,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域全民植林种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推进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完成治理面积1100平方公里。(市林业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国土资源局)


3.扎实开展“清水行动”。以丹江口库区为重点,持续推进丹江口水库及上游、堵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开展重点河湖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工业点源达标治理,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农村禽畜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加大“五河治理”和堵河流域水质保护力度。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7%,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市城区、县城和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96%、90%和50%,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南水北调办、市发改委、市水利水电局、市林业局)


4.积极开展“净土行动”。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有序开展污染地块的土壤治理与修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5.大力实施“减废行动”。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转运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0%以上。推进餐厨垃圾处理、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和垃圾焚烧等项目建设,开展医疗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完善电子垃圾回收系统。(市环保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


6.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加强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施工工地、道路与裸露土地扬尘管控。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新能源节能环保汽车。继续在十堰中心城区开展全面“禁鞭”,在城市禁燃区内,全面取缔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严禁露天焚烧。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6%。(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


7.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紧扣“绿、净、齐、富、厚、和”六字目标,大力实施宜居住房、清洁生产、饮水安全、通畅路网、环境治理、乡村绿化等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新材料、新能源、新品种、新饲料、新肥料、新农药,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管护长效机制,继续开展以“十星”为特色的示范样板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每年启动50个“生态宜居家园”示范村、90个绿色示范村创建。全市80%以上的村(镇)达到市级生态村(镇)标准。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结合“荆楚”村镇风貌与民居建筑风格,抓好“美丽乡村”和“荆楚”特色民居示范建设。继续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推动旅游名村、名镇创建,每年启动2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市农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委)


(六)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1.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强市,发挥工业一肩挑两头的作用,主动融入“工业4.0”“中国制造2025”,结合实施“一主四大四新”产业行动和“我选湖北?圆梦车城”计划,围绕产业升级“招大引强”、围绕集群发展“补链强链”、围绕创新驱动“招才引智”,高起点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填补产业链空白的重点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培育更加科学合理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崛起升级、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升级,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到2020年,“一主四大四新”产业体系产值达到4500亿元以上。(市经信委、市政企共建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旅游委)


2.加快现代制造产业升级。全力服务东风商用车公司中长期事业计划推进,支持东风公司十堰基地转型发展,实施整车专用化战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力争实现汽车制造中国驰名商标达10个以上、湖北著名商标50个以上,新能源汽车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加快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推进冶金、纺织等传统产业品牌化发展。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市经信委、市政企共建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3.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强化生态文化旅游业的龙头地位,大力拓展提升健康服务业、商贸物流业、金融服务业、文化产业等四大支柱产业,积极培育节能环保、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四大特色产业,推进形成一批各具特色、业态先进、功能完善的新兴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努力建成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现代服务中心。到202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千亿级,占GDP比重达到45%以上。(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文体新广局、市人社局、市供销社、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质监局、市规划局)


4.做大做强现代旅游业。立足生态,基于文化,在深化武当山核心旅游品牌基础上,引导旅游空间外扩,通过多元产品升级和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十堰全域旅游体系,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形象,以鲜明的生态特色、文化特色、产业特色打造生态与文化双重崛起的“东方国际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把现代旅游业培植成为全市第二大支柱产业。坚持以武当山为龙头,以城区和各县域为支撑,科学布局,融合产业,点线面结合,形成 “两区三带”旅游发展格局,实现地域空间上的全覆盖,有序发展全域旅游。坚持以自然景观吸引游客观光休闲,以文化内涵赋予旅游灵魂,以创新创意激发旅游建设,全面谋划“旅游+农业、旅游+工业、旅游+健康养生、旅游+电子商务”等,发展赛事游、节事游、文化游、山水游、体验游、探险游、工业游、亲子游等多业态的旅游产品。进一步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健全旅游产业链条,打造全产业链大旅游。力争到2020年,旅游接待人数达到8000万人次,入境游客量达到70万人次,外汇收入达到7200万美元,旅游收入达到1000亿元,旅游业综合收入占GDP比重超过35%。A级景区突破80家,新增5A级景区1-2家;新增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5个;从业人员达到40万人,星级酒店达到100家以上。(市旅游委、市发改委)



5.发展壮大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突破性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市场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聚集一批现代特色农业项目,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产业,坚持把“品种做特、质量做优、品牌做大”,着力打造全产业链,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动“三产融合”“四化同步”,以“特色农业、特产十堰、特大品牌”引领农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大力实施“61”产业强农计划,到2020年,茶叶、林果业、中药材、草牧业、蔬菜、水产(饮)品业六大产业综合产值均达到1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综合产值达到1000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1以上。(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


6.打造创新型开发区、工业园区。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推进开发区创新发展,打造两个“国家级园区”。把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工业园)、丹江口六里坪工业园、茅箭东城开发区打造成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一区三园”新格局,开发区形成以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制造业为主的工业产业体系。把郧阳生态滨江新区、张湾工业新区、西城开发区打造成为国家级高新区。加快建设高铁经济区、空港经济区,到2020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力争达到40%和30%。全市各级开发区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区域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示范区。围绕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重点打造一批百亿级开发园区、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专业化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有基础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工业园区,新增乡镇工业园区30家。在园区周边建设生活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各县域吸纳农民工就近转移就业的能力。(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七)推动人文城镇建设


1.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公民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行为准则。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文体新广局、市妇联)


2.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强化文明社区基础建设,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推动“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全覆盖。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军队强军改革,推动十堰转型发展。推进文明旅游建设,提升出境和入境游客文明程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市文明办、市旅游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3.全面提升服务软环境。深化各类窗口服务行业职业道德、诚信守法教育,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指导,健全公示、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机制,公开办事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市民服务中心)


4.弘扬十堰城市精神。大力弘扬“担当、奉献、包容、创新”的十堰城市精神,加强公民意识的培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加快十堰城市形象建设,以“仙山、秀水、汽车城”为主题,以道家文化、汉水文化、汽车文化等为灵魂,结合南水北调移民、丹江口水库建设、二汽建厂等十堰大事,设立一批个性鲜明、符合十堰文化特色的城市雕塑,打造文化地标。(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规划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旅游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5.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培养公民公德意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快信用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重点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引入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和龙头企业,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和运用。(市发改委、市文明办、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人民银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八)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享受城镇居民待遇。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2.创新规划管控体制机制。加快覆盖城乡的“多规合一”规划体系,加强城乡规划统筹,不断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和实施力度。严格实施城市规划“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的“三区四线”规划管控措施。统筹规划市区、城郊和周边乡村,注重协调发展。探索建立聘请社会人士为城市规划监督员的制度。强化规划管控,保持城市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严格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违法建筑防控、查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零增量、减存量的目标。(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房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3.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城镇用地规模结构调控机制,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明确工业项目准入门槛。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市国土资源局)


4.建立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支持中心集镇建设,通过PPP模式、特许经营、投资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产品领域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县各级财政要保障方案实施的有效需求,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5.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职业培训。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鼓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严格执行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加大农民工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国家税收优惠等政策,强化创业培训与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有效衔接,提升创业成功率。引导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引导农民回归创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构建三次产业融合的乡村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6.健全农民工住房保障体制。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以农民工、城镇外来人员为主要从业人员的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采取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市房管局、市公积金中心)


7.建立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机制。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促进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逐步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政策。(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编办)


8.提升社会保障机制。扩大参保覆盖面,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推进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人均筹资水平稳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75%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万人。推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合作,鼓励发展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和完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兑付,帮助解决纠纷问题。(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9.推进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功能互补、防治结合,落实公共卫生惠民服务,保障健康公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妇幼健康、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采供血、院前急救、食品风险监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基础设施配置,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居民均等享有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加强村(居)计划生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计划生育女专干,加强基层计生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集监测、评估、干预、跟踪服务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优化健康管理服务内涵。(市卫计委)


10.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完善“四双”帮扶机制,精准掌握贫困村户的基本信息,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确保做到精准识别和精准管理。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精准扶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创新社会扶贫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积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协同推进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本实施方案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坚持依法行政,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一)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新型城镇化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建立十堰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市发改委、市住建委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其中,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制定实施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市住建委负责牵头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和进度时限,将任务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实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具体工作。


(二)落实任务目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落实措施、年度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库。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本地区新型城镇化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好各自承担任务,并做好对各地区的政策扶持、业务指导及督查督办等工作。由多个单位负责的,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统筹协调单位。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重点乡镇政府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作为重点,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内部考评机制,制定督查考核措施,确保按进度要求完成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及各类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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