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7〕91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07:34:22


十政办发〔2017〕9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入秋以来,我市遭受历史罕见的持续强降雨天气,农田水利设施水毁严重。为切实做好抗灾救灾、灾后重建,加快推进以水利补短板、改革促发展为主题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和防汛抗旱需求,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助推扶贫攻坚大局,迅速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深入实施“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战略,大力建设“五个十堰”,抢抓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的政策机遇,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基本抓手,以全面抓好水安全为核心任务,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主攻目标,加快实施江、河、湖、库防洪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水利精准扶贫工作,持续加强农村水利建设,补齐补强水利建设短板,全面提升水利基础保障能力,为全市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修复水毁工程1888处,新修防渗渠道95.92公里,新修加固堤防83.69公里,疏浚河道39.52公里,清淤沟渠82.83公里,建设村镇供水工程871处,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5座,新修维护塘堰、水窖、机井、泵站等中型水源工程838处,新增蓄水能力915.06万方,新增灌溉面积4.58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7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4.77万亩,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5.96万亩,新增年节水能力1247.45万方,改造中低产田0.0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29平方公里,新增供水受益人口26.99万人,新增水电装机容量2.91万千瓦。计划投工190.34万个,出动机械台班33.33万个,完成工程量855.33万立方米,投资14.42亿元(详见附表)。


三、建设重点


(一)水利设施水毁灾毁修复。一是抓紧对农田水利设施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水利工程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功能,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二是抓紧修复河流堤防和水库水毁工程;三是抓紧修复和重建水毁山洪灾害预警防汛设施、设备,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城乡结合部、沿河村落等区域的山洪灾害预防能力建设,初步建成小型水库监控系统,确保安全度汛。


(二)入江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加快实施丹江鄂豫河段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湖北段)、汉江堤防加固重点工程(郧阳区段)2个入江重要支流治理项目,统筹协调解决跨界问题,倒排工期,优化施工组织,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年度计划任务结硬仗。继续抓好郧阳区曲远河青曲集镇河道治理工程、竹溪县泉河近期治理工程、房县沙沟河高枧段治理工程等3个续建项目,确保2017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加快推进郧西县金钱河上津段治理工程,实现当年计划当年完成80%的目标。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确保程序规范、管理精细、保证质量、生产安全,解决26.99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任务。继续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升水质检测中心运行能力,提高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构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成立县级农村供水专管机构、维修养护基金,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好丹江口市双庙沟水库、郧西县桂花水库等4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消除水库病险隐患,保障工程防洪标准,恢复水库综合效益,确保2018年汛前完成加固建设任务。


(五)灌区配套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郧阳区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东大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018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二是突出抓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行微灌、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全面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节水减排工作,促进农业转型升级。重点抓好本年度全市6个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确保完成全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以上的目标任务。


(六)水土保持及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农发资金项目建设,继续抓好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及早启动“丹治”三期工程建设,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1平方公里,确保治理效益,促进治理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七)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加快实施丹江口市龙泉寺等3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房县椿树沟等18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新增水电装机2.91万千瓦。完成竹溪白果坪等2个贫困县小水电扶贫试点工程建设。


(八)重点领域水利改革。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河长制机构组建,明确2018年工作要点和各部门职责,实行清单式管理;逐步完善河长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导检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验收制度等制度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15条市级河长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地乡镇、村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及时出台,10月底前各级河长向社会公示,确保年底前建成四级河长制体系。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重点抓好丹江口市、房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取水许可制度,切实落实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建立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考核制度,确保实现控制目标。四是巩固提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试行“建管一体化”,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机制。着力做好水利改革典型案例全面推开和成果转化,积极探索水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水利建设改革工作已纳入我市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行政首长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把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和工程效益,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要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不断加大投入,不等不靠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要求,积极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新格局。要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合理引入“PPP”模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特别是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全面推行农田水利工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一事一议”等模式,引导受益农户和其他经济组织投入水利工程建设。


(三)强化建管,提高质量。要加快构建政策引导、规划统筹、制度约束、监督管控和考核评估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要认真落实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四制”,因地制宜推进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建设管理。要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半拉子”工程和“花架子”工程。要落实工程资金专款专用,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廉政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和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四)强化督导,确保安全。要建立健全督办落实、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对组织不利、进度滞后、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项目,要专人跟踪,及时约谈,精准督办;对面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类工程项目有序推进;对检查督办发现的问题,做到有通报、有反馈、有整改,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任务不打折。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查等部门作用,共同抓好水利工程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督查,确保工程、资金、生产、干部四个安全。


附件:1、十堰市2017-2018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


2、十堰市2017-201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完成工程量统计表


3、十堰市2017-201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效益统计表


4、十堰市2017年水利设施灾毁及修复情况统计表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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