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7〕80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07:34:23


十政办发〔2017〕8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2年,我市全面启动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截止2016年底,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督导认定,如期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础均衡的既定目标。今年,教育部将对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整体督导认定,每个市州和县市区都是教育部抽检对象。为做好迎检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义务教育是法律赋予并保障的人人享有的最基本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几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不动摇,紧紧抓住国家对贫困地区教育扶持和“全面改簿”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机遇,累计投入近50亿元,新增教育用地4000余亩,新(改、扩)建中小学校551所,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但我市的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高,基础不牢,义务教育学校“乡村弱、城镇挤”的问题比较突出,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还未能有效化解,大班额和择校择师现象也未从根本上消除,部分县(市、区)均衡系数指标处于临界点,稍有放松就会出现反弹。对此,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增强做好义务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梳理本地域内存在的问题,抓住重点,找准突破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统筹加以解决。


二、积极整改,巩固提升均衡发展水平。省政府和教育部在对我市所属各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评估和督导认定的过程中,逐县(市、区)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这些意见主要是教育投入不足、部分学校办学基本条件不达标、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问题。各县(市、区)要针对这些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尤其是“一票否决”的指标绝不允许出差错。所有的整改事项一律实行清单式管理,件件要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实施方案、有工作进展、有整改结果。确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也必须有系统的整改方案和阶段性的整改成果。各地还要充分考虑城镇化、搬迁式扶贫、国家人口新政等因素,通过增加投入、优化学校布局和师资结构、大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增加城镇学位有效供给等途径,补齐短板,巩固和提升均衡水平。


三、加强领导,开展专项督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迅速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教育、财政、人社、编制、住建等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严格对标自查,立行立改。要利用多形式多途径开展一次集中宣传,让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政策、措施及成效,提升公众满意度。10月中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成工作专班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在迎检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工作不力出现负面评价和结论的,一律追责问责。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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