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7〕29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质量强市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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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办发〔2017〕2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市质量强市2017年行动计划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质量强市2017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8日

 

全市质量强市2017年行动计划

 

2017年,全市质量强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和质量强市战略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四推四抓”主题活动(即:推进品牌培育创建、推进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质量效益提升,抓质量基础提高、抓质量安全监管、抓质量法治建设、抓质量宣传教育),促进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实施和全市质量水平整体提升。

 

一、推进名牌发展战略

 

(一)实施品牌引领工程。围绕“一主四大四新”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各类品牌培育和扶持机制,重点培育高科技、战略新兴行业名牌企业,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湖北名牌15个和 “三品一标”10个以上,申报中国驰名商标4件、湖北省著名商标35件,同时积极争创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国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示范、国家级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等。(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旅游委、市财政局)

 

(二)推进卓越绩效导入工程。按照100家企业导入武当质量奖标准、组织100家企业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10家武当质量奖标杆的总体目标,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组织2家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2家企业申报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委、市国资委)

 

(三)完善名牌建设激励政策。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推动各级政府保持设立和进一步加大名牌培育、宣传、维护和品牌企业奖励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委、市科技局、市旅游委、市国资委)

 

二、推进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四)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引导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推行产品质量生产企业自我声明制度,建立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大中型企业发布年度质量信用报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五)广泛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落实质量兴企绩效评价和联系点制度,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深入开展质量兴企绩效评价活动,并将抽查结果运用到申报武当质量奖、湖北名牌和十堰名牌当中。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模式,联合开展QC小组等质量管理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三、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六)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湖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建立企业质量诚信社会评价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十堰质量诚信网络平台,定期在“信用十堰”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发布“红黑榜”企业。发挥行业协会、社会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监、工商、商务、金融等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委、市食药监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十堰海关)

 

(七)建立与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质量统计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质量信息,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委、市食药监局、市统计局)

 

四、抓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八)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追踪能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十堰海关、十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九)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围绕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汽车汽配、农资、水泥、钢筋、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专项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部门(行业)共同治理,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的产品质量提升格局。(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行特种设备分类分级管理,推行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加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防特种设备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十一)加大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加强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的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使重点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十堰海关、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十二)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检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发布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完善进出境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十堰海关、十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五、抓好质量基础工作

 

(十三)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做好地标产品资源的调查和申报、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和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旅游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以及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活动。组织开展“十堰好标准”评选,探索建立商用车整车及零部件和特色农产品标准化联盟,试点制定联盟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旅游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十四)抓好民生计量工作。推进民生计量、诚信计量、能源计量、产业计量等计量助企惠民工程,强化集贸市场、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民用“四表”、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等六大领域的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诚信计量达标创建活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

 

(十五)加强认证认可管理。鼓励重点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促进开展新型产品、体系和服务认证,为重点企业开展认证培训、咨询和认证服务。支持丹江口市、竹溪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

 

(十六)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依托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着力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国家汽车零部件质检中心(湖北)建设。(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经信委)

 

六、抓好质量法治建设

 

(十七)加快质量法制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

 

七、抓好质量宣传

 

(十八)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围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国旅游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加大对质量失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责任单位: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十九)加大名牌企业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扩大名牌企业和产品影响力,宣传十堰品牌实力和质量水平,树立十堰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建设

 

(二十)完善质量强市工作机制。调整成立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履责情况的工作制度,对地方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本行动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责任单位:质量强市办公室)

 

(二十一)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研究制定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出台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本级政府考核评价内容并进行绩效考核。(责任单位:质量强市办公室)

 

(二十二)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在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推动质量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委)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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