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7〕14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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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办发〔2017〕1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81号),着力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品牌强市,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更好地促进十堰转型跨越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供给结构升级工程、需求结构升级工程,以“一主四大四新”产业为引领,以武当山、丹江水、汽车城“三张名片”为依托,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核心,大力发展品牌经济,为实现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扩大品牌总量、提升品牌质量”为主线,全面深入推进品牌强市建设,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优化品牌建设政策法规环境,大力营造品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十堰品牌综合能力。力争“十三五”末,全市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日益完善,品牌数量大幅增长,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突破80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20件以上,湖北省著名商标达到150件以上,十堰市知名商标达到3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达到20件以上,中华老字号2家、湖北老字号10家、十堰老字号28家,争创1至2个国家质量奖、3至5个长江质量奖、20个武当质量奖、100个湖北名牌、150个十堰名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达到50个以上;推进制造业品牌升级,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品牌集群,培育一批品牌管理领军人才和质量品牌管理人才;农业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保持全省领先;商标国际注册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重点商品出口企业在主要出口国拥有一批自己的境外注册商标;自主品牌市场价值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品牌对推动供需结构升级作用明显增强,品牌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例逐年提升,品牌驱动经济发展的作用明显显现;全民品牌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促进品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责任分工

 

(一)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1.推进发展制造业品牌。鼓励引导制造业企业依托科技进步,提升商标品牌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制造业企业竞争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做大做强品牌经济。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活动,全面实施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企业品牌精准培育,培育形成十堰市商用汽车产业集群、十堰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丹江口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郧阳区铸锻件产业集群、十堰市竹房城镇带有机食品饮料产业集群、竹山绿松石产业集群等6个区域性品牌集群,实现产业集群(聚集区)企业商标注册率达到90%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和十堰知名商标企业达到80%以上,全市制造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2.扶持发展农业品牌。更加注重提高农业综合效益,鼓励支持农户和返乡创业人员以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整合力度,加快农业新产品开发,鼓励农业企业创牌经营,实现以品牌为纽带的订单农业。更加注重增加农产品竞争力,挖掘传统农副土特产品发展潜力,突出本地特色,鼓励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导地理标志使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发挥证明商标品牌集聚和外溢效应,提升农产品品质;支持丹江口市、竹溪县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全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精准培育,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产品品牌,形成驰名、著名、知名农产品商标群体,指导无公害食品商标注册率达到60%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商标注册率达到100%,农业“三品”中“三名”商标比例达到80%以上,地理标志数量持续增长。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标准化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突出茶叶、中药材、林果、草牧业、蔬菜、水产(饮)品等高效生态产业,新培育和发展5个以上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推动农副产品商标品牌化经营。(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壮大发展服务业品牌。重点鼓励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旅游、餐饮、食品加工、信息、文化等支柱服务业商标品牌发展;扶持发展广告、教育培训、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的品牌;抢抓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和南水北调中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机遇,强化武当山、太极湖、丹江口库区、房县“双野”、郧西五龙河等精品旅游区品牌创建,打造“世界知名、中国一流”旅游商标品牌。充分挖掘武当文化、汽车文化、郧阳文化、七夕文化、房陵文化等地方文化资源,培育建设一批文化名品、名企、名牌。发挥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和发展一批以竹山县国际绿松石文化创业产业园、丹江口经济开发区服务业聚集区、房县黄酒文化生态养生旅游示范园区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品牌示范园区。支持企业申报省级物流企业、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服务业“五个一百”重点品牌。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品牌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强做大,保护十堰历史文化遗产。(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委)

 

4.建立完善品牌保护体系。引导和支持全市出口商品企业在主要出口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防止商标在国外被抢先注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扩大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推进国内商标向国际市场延伸,提高产品档次和品牌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完善品牌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建立企业海外维权协调机制。加强对外合作过程中自主品牌的保护和管理,合理评估企业品牌价值,防止自主品牌被恶意收购。(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十堰海关、十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知识产权局)

 

5.提高品牌产品质量。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鼓励优势传统产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制。加强金融、商贸、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养老、健康、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现代服务业整体质量。鼓励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有效整合全市技术资源,完善辐射中西部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快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机制。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32号),加强计量基标准和计量检测与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十堰产业发展战略重点,建立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在中西部地区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计量测试基地。大力培育发展全市检验检测认证产业,打造一批全省乃至国内领先的具有品牌效应的检验检测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检验中心和专业实验室。加强检验检测技术基础能力建设,新增宝玉石及贵金属质量检测、石油产品质量检测项目,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培育第三方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市场主体,更好发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产业互通互认、产品质量确认和提升企业产品品质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

 

6.开展品牌科技创新。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院所和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或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技术创新平台,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市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达到1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20家、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2家以上;加强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面向我市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的战略需求,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工程,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大产品,提升品牌的核心竞争能力;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品牌发展新的增长点。大力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完善技术转移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每年促成5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大力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工程”,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校园科技创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形成线上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力争每年全市新增科技创业企业100家以上,到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6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6%。(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知识产权局)

 

(二)供给结构升级工程

 

1.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支持食品龙头企业提高技术研发和精深加工能力,针对特殊人群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功能食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针对工业消费品市场热点,加快研发、设计和制造,及时推出新产品。支持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提供高品质的家政、儿童托管和居家养老等服务供给。优化旅游空间布局,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开发文化创意和旅游商品,增加旅游产品供给,丰富旅游体验,满足大众旅游需求,重点打造武当道教文化、汽车文化、水源文化、古均州文化、郧阳文化、七夕文化等文化体验旅游集聚区,打造十堰国际商用车之都、武当山国际休闲养生旅游、丹江口国际水都三大旅游胜地,着力将十堰建设成为“山水城互动、文旅农互融、各要素配套”的国际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旅游委、市农业局、市国资委)

 

2.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以“一控两减三基本”为重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参照出口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满足中高端需求。充分挖掘我市优势农业资源,选择特色鲜明、品质优良、市场潜力大的优势区域和产品,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实现差异竞争,错位发展,打造特色品牌,重点建设丹江口市生态水产业加工园、十堰(郧阳区)市级农产品加工园等六大农产品加工园区,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种养业提质增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建设,把武当道茶、房陵本草、房县小花菇、房县黑木耳、郧西马头山羊、丹江口翘嘴鲌、武当蜜桔、郧阳木瓜、武当山珍、竹溪贡米等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性品牌。大力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主体,到“十三五”末,全市农民合作社数量增长到5000家,农户入社率达到55%,家庭农场增长到2000家,销售过1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家。支持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注册商标,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3.推进湖北制造2025行动。以《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10大重点领域和食品、工业消费品为切入点,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加大面向中高端的产品供给。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现代制造业为重点,着力强化我市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和制造业发展水平,引导制造业迈向产业中高端。形成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的制造产品,推出一批十堰制造精品。推广先进指令管理技术和方法,开展质量标杆活动,普及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管理、质量诊断、质量持续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三)需求结构升级工程

 

1.引导品牌消费。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政府、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提供服务,为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以便选购优质产品,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强化信用约束,全面、及时、准确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以日常消费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信息,为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品质。加大对我市汽车汽配、专用车制造、农特产品、食品饮料等传统优势品牌产业升级,保护、传承和振兴老字号,提升品牌知名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舒适、实用的品牌商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2.开展品牌宣传。关注十堰自主品牌成长,设立专题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宣传、挖掘十堰品牌内涵,讲好十堰品牌故事,发布品牌发展报告,提高十堰品牌声誉。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展自主品牌公益宣传,市、县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每年安排十堰自主品牌宣传次数不少于4次。建立十堰品牌推介常态机制,在我市承办、主办的国家级、省级展会、论坛等活动中,将十堰品牌宣传作为重要事项,扩大十堰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十堰自主品牌参与国际、国内品牌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文体新广局、市工商局)

 

3.推动消费升级。扩大城镇消费,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鼓励传统印刷出版企业、广播电视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新兴文化产业,扩大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康养旅游基地,提供养老、养生、旅游、度假等服务,满足高品质健康休闲消费需求。推动房车、游艇、低空飞行等高端产品消费,满足高收入群体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产品,拓展农村品牌产品消费的市场空间。加快有条件的乡村建设光纤网络,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保障品牌产品渠道畅通,便捷农村消费品牌产品,让农村居民共享数字化生活。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释放潜在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旅游委、市文体新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品牌人才培养。广泛培养品牌专业人员,构建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层次质量品牌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市“125”企业家培育工程和有关培育机构,以及企业自主开展的员工质量品牌素质教育,培养质量品牌骨干。抓紧培养老字号技艺传承人,重点培养企业品牌领军人才。鼓励高校将品牌内容列入教学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

 

(二)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开展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以消费者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强化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整治,强化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运用大数据深化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网络平台应用,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依法公布抽检结果,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或提示。及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公示、警示和惩戒力度,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完善扶持激励政策。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湖北省著名商标、长江质量奖、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中华老字号、湖北老字号、湖北名牌产品等国家级、省级品牌认定的企业(协会),市政府给予资金奖励;对获得十堰市知名商标、十堰老字号、武当质量奖等市级品牌认定的企业(协会),由市政府表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相应奖励。加大对国家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奖励扶持。加大科技保险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品牌企业对先进工艺设备和关键性技术引进消化和研发创新,有关项目优先列入市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技术创新资金补助。市、县两级财政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全市品牌规划、品牌宣传、申报指导、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积极为我市有条件的企业申请省级以上各类政策资金。将品牌企业信息纳入十堰市信用汇集系统,落实联合激励措施。开展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老字号、湖北名牌等价值评估,量化品牌价值、提升品牌美誉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与商标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开办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完善商标评估等相关配套措施。(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十堰银监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

 

(四)建立品牌示范机制。积极开展品牌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企业、示范乡镇等创建活动,培育、认定一批品牌建设示范点,促进品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充分利用汽车汽配、农特产品等专业市场产品辐射功能,提高商标品牌组织化经营和商标品牌载体效应,强化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的商标品牌意识。支持各行业协会、商标协会、消费者委员会以及质量协会提供有关商标和品牌推广运营、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发布、维权投诉协调等服务。规范商标代理活动和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引导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品牌引领供需结构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法制办、市旅游委、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十堰海关、十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十堰银监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品牌建设、推进供需结构升级的具体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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