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7〕2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22:04:40


十政办发〔2017〕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重点聚焦我市全面深化改革、转型跨越发展,推进法治十堰建设以及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提案52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3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95件。为了切实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办理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坚决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具体办”的工作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办理工作、亲自调研重点问题、亲自抓好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建议提案办理的日常工作,对交办安排、调查研究、协调处理、督办催办、面商沟通、审核答复等环节严格把关。各相关单位要对承办的每一件建议提案进行认真阅读,加强调查研究,逐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


二、严格程序,分类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作出具体工作安排,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方案要逐件把关,办理结果必须分别向代表、委员作出答复,并征求意见。建议提案办结率、答复率以及同代表、委员见面率都必须达到100%。凡能落实的建议提案,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落实;当年落实有困难的,要提出落实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办理落实;确因政策原因和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落实的,要耐心细致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解释工作,赢得其理解和认同,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率。


三、密切配合,确保质效。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联办件,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牵头工作,加强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办单位要服从主办单位的工作安排,对联办件提出的相关问题必须在5月31日前提出会办意见并送达主办单位,同时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备案。各办理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对代表、委员多年提出而没有得到落实解决的建议意见,要加大落实力度,尽可能予以解决;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答复件,要重新办理,确保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7%以上。


各承办单位必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并将答复件、《征求意见表》和书面总结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将纳入2017年市直单位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十堰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2、十堰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3、市政府领导同志领办的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目录表


4、市政府领导同志领办的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目录表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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