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函〔2017〕3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22:07:28

十政办函〔2017〕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增长迅猛,到2016年底,全市共有农村公路26374公里,其中县道1746公里,乡道4763公里,村道19865公里。但是,受资金不足等因素的制约,我市大多数农村公路技术水平低,安保设施不完善、不配套,且多位于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特别危险路段,交通安全隐患仍比较突出,道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适应我市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立足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坚持道路建设、管理、养护、安全并举,紧紧抓住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这一工作重心,大力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有效改善农村公路交通通行状况,为我市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解决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投入问题。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力整治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满足公众安全出行基本需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


坚持先急后缓、适度超前。区分轻重缓急,先行解决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交通量较大及通客车的路段。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财力可能,适度超前实施。


坚持因地制宜、因路制宜。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因路制宜,合理确定安防设施实施类型和标准,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佳的使用效果。


(三)总体目标


按照“四年任务、一次性招投标、一年完成、逐年还账”的思路,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县、乡道及行政村村道共计12082公里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治理现有公路安全隐患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在2016年12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现有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彻底摸清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基础台账,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根据公路等级、交通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坚持动态排查、定期复查。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入治理计划,按照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实行市、县、乡镇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排治理资金,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要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做到重点治理、保障到位。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等,科学制定工程改造方案,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要按程序组织工程验收,确保隐患整改符合要求。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在隐患治理完成后要组织开展治理效果评估,治理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继续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对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营运。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纳入养护工程范畴,根据安全设施的使用年限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安全性能不适应新情况的,应结合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规划及时升级改造;安全设施遭到损毁的,要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要加大部门联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惩治偷盗公路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严格规范农村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标准,建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动态发展工作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标准。要结合农村、山区实际情况,确定线形指标及安全设施设置等相关技术要求,提高技术标准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程交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吸收相应层级的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将安全设施作为验收重要内容。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鼓励采用标准化结构、标准化施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设计方案,保证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四、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


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向上争取部、省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市财政局每年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进行补助,各地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并整合相关资金,大力筹措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配套建设资金。确保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落实工程建设资金,有序组织实施。要加强督促检查,注重总结经验,优化审批程序,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程质量监督、项目资金管理、工程验收和养护管理等工作,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成平安工程、放心工程、廉洁工程。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科学编制本地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因地制宜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具体项目,确保将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整治落实到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度超前实施。


(三)各县市区政府要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强化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路政执法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治超专项行动,严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要重点整治非法改装车辆、货物源头装载、营运驾驶员管理等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


(四)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者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并由此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格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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