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6〕135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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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办发〔2016〕135号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成立十堰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十堰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推进工作组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推进工作组,分别由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负责。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PPP工作,组织拟订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推进PPP工作,研究解决PPP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分别建立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库,市发改委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PPP项目库。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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