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电〔2016〕48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00:11:57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十政办电〔2016〕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精神,针对我市个别网站存在的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发布不准确、办事指南要素缺失、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好文件,领会精神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普查整改一系列部署安排,深入研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发〔2015〕3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领会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普查要求,切实解决当前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到位、力量不充足、投入不保障、措施不得力、整改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业务不熟悉等有关问题,把政府网站建设和自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牢、抓实、抓出成效,切实推进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二、对标自查,逐条整改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对各自网站和栏目进行拉网式排查,逐项指标、逐个栏目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网站无法访问、栏目无内容、信息更新不及时、功能链接不可用、互动回应不及时、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要建立起网站自查长效机制,把网站内容更新、普查整改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此项工作必须于12月12日前全面完成。

三、核查信息,及时填报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标准和程序,做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有关数据核查更新工作,新建、改版、关停网站要及时填报有关信息,确保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实际运行情况信息与信息报送系统保持一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12月12日前对辖区内所有政府网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市政府各部门要在12月12日前对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填报信息进行自查,确保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填写完整、准确无误,避免错报漏报。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将纳入日常抽查通报范围(联系人:黄  良  8109180  18062186255)。

四、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政府网站的监管,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政府网站的监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政府网站主管主办职责,以及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府网站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责任,有效解决网站建设和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五、加快推进,统一平台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接,新建和改建的政府网站必须迁入全市政府网站集群。已完成改版的政府网站须在12月15日前上线;正在改版的政府网站须在12月20日前上线;尚未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接或未确定改版内容的政府网站须在12月31日前明确改版需求。对县级政府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以及无保障能力的政府网站,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2号)要求,坚决在2016年底前予以永久关停,并在规定期限内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频道,同时做好迁移公告工作。拟永久关停的网站要在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信息报送系统中逐级申报,履行关停程序。

六、强化保障,建好队伍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机构,配齐专门人员,建设一支既熟悉政府业务和管理方式,又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的稳定的网站运行管理队伍。要强化网站运维经费保障,安排专门运行维护经费和信息内容保障经费,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各地要定期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办网和管网水平。对外包的业务和事项,要与外包单位明确责、权、利关系,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资质、人员素质,确保服务水平能够满足网站运行要求。

七、强化机制,严格督查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完善每月抽查机制,抽查比例不低于20%,并于次月初将抽查名单、抽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从本月起,对全市政府网站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县市区,市政府办公室将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对抽查中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市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将约谈部门分管领导。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督查通报》,通报每月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推进举措,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达标。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被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通报的,在2016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评中扣除相应分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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