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6〕125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9 22:08:53

 

十政办发〔2016〕125号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17日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精神,根据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以下简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严格规范部门自由裁量权,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推行。

 

公正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协同高效。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联合激励惩戒,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有序推进综合执法。

 

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一)建立健全“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地、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日常监督管理需要,结合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2、制定执法检查表。各地、各有关监管执法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执法检查要求,分门别类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

 

3、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各地、各部门以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4、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地、各部门以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并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

 

5、制定“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管理职能,综合考虑检查任务、检查内容、执法力量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双随机抽查的实施细则及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时,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综合考虑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

 

(二)落实双随机抽查要求。

 

1、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2016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应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2、合理选择检查方式。随机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3、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4、依法处理并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监管部门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开。

 

四、建立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一)加强信息共享。各行政执法机构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办事窗口等信息载体,设立服务专栏,向市场主体提供本机关服务和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法律、政策等信息。依托“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按照统一、共享、权威、高效的要求,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从严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向社会公开。

 

(三)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的行政执法体系,分类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方式和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好职责边界不清、人员力量不足、相关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四)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管职责,建立追责问责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促进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落实和指导督促,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县审改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踪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制定细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舆论引导,促进社会监督和公正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7045.html

本文关键词: 十堰市, 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