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6〕33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十堰市2016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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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政办发〔2016〕3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十堰市2016年审计项目计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审计局关于《十堰市2016年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24日




十堰市2016年审计项目计划




今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促进投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二是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保障政令畅通;三是加大对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助推我市扶贫攻坚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目标如期完成;四是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五是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同时,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一)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市定项目)15个。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所有市政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和市城投公司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对发展大道、车城广场、京东路、滨江新区绿化工程、林荫大道2号线、北京路延长线、十漫西出口绿化工程等7个项目进行结(决)算审计;对李家湾安置区、京能热电、火车站北广场、机场大道二期、机场大道绿化、林荫大道2号线二期、石家沟路、京中路等8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揭示违背国家产业、土地和环保政策,严重铺张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突出关注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关注工程质量和效益情况,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和有关政策的落实(12月完成)。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项目)8个。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同级审”、“上审下”和“交叉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十堰市本级和丹江口市、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郧阳区、武当山特区等7县(市、区)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2015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2015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目标任务分解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线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3月底完成)。


二、财政审计


(三)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市定项目)10个。由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组织对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全面掌握2015年市、县本级预算编制、组织、执行和本级年度决算草案相关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收支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揭示指标预留不细化等问题,促进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资金预算体系加快建立;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资金存量,合理调动使用资金;关注资金分配环节,重点揭示资金分配周期长、资金使用低下的问题;加大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力度,实行本级支出与转移支付审计并重;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保增长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提前告知的资金余额、分配依据等,把握整体性、宏观性,注重效益性、建设性。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8月完成)。


(四)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市定项目)15个。由市审计局组织对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能源协管办、市渣土管理处、十堰日报社、郧阳中学、车城高中、市二中等15个市直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收支预算执行结果及差异、部门资金存量、预算执行部门的结余(结转)资金以及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并对项目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绩效对比分析,包括资金使用进度、分配、效益和部门预算资金结余、结转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审查部门和单位决算上报数据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漏报、瞒报、错报等情况,以及审查总收总支数据、非税收入数据(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和“三公”经费、会议费、公车改革等情况;通过向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效果的“两头延伸”,揭示和反应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7月完成)。


(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项目)12个。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采取“同级审”与“交叉审”相结合的方式,由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丹江口市、房县“稳促调惠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由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本级“稳促调惠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等5个方面内容,重点关注创业创新、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揭示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12月完成)。


三、金融审计


(六)“稳促调惠防”中相关金融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省定项目)1个。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采取“上审下”审计方式,由市审计局对竹溪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融资平台、担保公司和相关企业等2015年度“稳促调惠防”中相关金融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在摸清“稳促调惠防”中相关金融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地方政府融资情况和政府在小微企业信息平台、融资担保体系、参股控股担保公司以及县域融资性担保基金等建立情况;调查了解人行、证监、银监、保监等金融监管部门是否出台定向降准标准,是否抑制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是否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收费,是否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是否发展直接融资等;重点揭示各地政府及部门在金融政策落实中协调落实不力、政府债券及金融风险较大,金融监管机构履职不到位,金融机构未执行相关政策、资金使用效率低、企业融资成本过高以及政府融资平台、担保公司、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等问题。通过审计,揭露腐败行为,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为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9月完成)。


四、行政事业审计


(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审计调查(省定项目)2个。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采取“交叉审”的方式,对丹江口市、竹山县人民政府及卫计委、财政、人社、物价、编办、公立医院等截至2015年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重点调查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内部管理、医疗服务能力、资产负债及收支规模结构、完善监管机制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反映各地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重点揭露公立医院违规收费加重患者负担、财务管理混乱、私设账外资金、滥补滥发、违规采购、举债建设和资产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提供决策依据(5月完成)。


(八)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专项资金审计(省定项目)3个。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采取“交叉审”的方式,对丹江口市、竹山县、郧阳区3所中职院校2014至2015年国家资助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在全面摸清国家资助专项资金来源、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相关院校在国家资助资金政策的落实、管理制度的建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揭露有关院校违反资助范围、改变资助标准、更改评审认定程序、弄虚作假、虚报套取、滥补滥发、挪用资助资金私设账外账等违纪违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为进一步加强院校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政策落实提供决策依据(11月完成)。


五、农业审计


(九)县市区扶贫资金审计(省定项目)6个。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采取“交叉审”方式,对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郧阳区等6县(市、区)2014至2015年扶贫资金筹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资金整合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情况,揭示扶贫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中存在的重点不突破、对象不精准、整合不利、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策工程”等问题,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挤占挪用、滞留克扣、虚报套取、贪污私分、损失浪费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问题,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扶贫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6月完成)。


六、社会保障审计


(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署定项目)10个。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同级审”方式,由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组织对地方人民政府所属财政、人社、民政等部门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规模、结构和管理使用情况,关注制度运行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重大违法违规问题(9月完成)。


七、经济责任审计


(十一)经济责任审计(省定及市委组织部委托项目)15个。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对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特区党政主要领导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市委组织部委托通知书为准,总数控制在12个以内。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绿色发展,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等,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各项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客观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情况,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履责意识和正确行使公共权力意识,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服务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2月完成)。


(十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署定项目)1个。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上审下”的审计方式,由市审计局对竹溪县开展领导干部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以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相关内容和相关部门统计监测数据为基础,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探索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以领导干部任期内辖区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为审计基础,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依法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加强审计结果运用(7月结束)。


八、涉外审计


(十三)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署定项目)7个。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采取“上审下”和“交叉审”相结合方式,对十堰市本级和丹江口市、竹山县、竹溪县、郧阳区、张湾区、茅箭区等6县(市、区)利用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十堰农业特色产业开发项目进行审计。全面摸清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完成和还贷情况。重点关注项目立项决策是否科学,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转贷手续是否完善、物资采购是否合规、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债权债务是否明确以及风险管理有无保证等。通过审计,揭示项目执行中存在的违反国家法规和国外贷援款项目协定,以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客观评价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入分析未实现预期目标和还贷能力差的原因以及债务对各级财政产生的影响,评价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6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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