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5〕80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绿满十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5〕8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度绿满十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度绿满十堰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9月25日
2016年度绿满十堰行动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2015年秋冬造林工作和2016年绿满十堰行动,根据绿满十堰行动任务,特制订2016年度绿满十堰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实现绿色全覆盖目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大力推进“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外修生态,内修人文”理念,以实施五大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用改革的思维和市场的办法,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生态质量,增强生态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美丽十堰。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6年,全市营林生产任务为42.12万亩,其中绿满十堰行动任务25.35万亩(宜林地13.51万亩、无立木林地4.09万亩、通道绿化2.66万亩、村庄绿化5.09万亩),2015年度退耕还林任务13.57万亩,含2014年度未完成退耕还林任务3.2万亩;抚育管理2015年度宜林荒山、无立木林地新造幼林20.56万亩。
(二)时间安排。
2015年秋冬季完成任务的70%,2016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建设重点。
以丹江口库周、汉江及堵河沿岸、黄龙库区、竹房城镇带等区域荒山荒地绿化,各县乡铁路、公路、机场起降可视范围内、旅游通道沿线等通道绿化,城区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治理、环库周公路生态景观林建设等为重点,统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森林城镇创建、绿色示范乡村建设、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一城两带”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打造区域亮点,全面见空补绿,推动造林绿化连片成网。
(四)建设任务。
一是荒山造林工程。加快推进宜林荒山(地、滩)及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无立木林地造林绿化,结合国家林业工程项目,坚持连点成片,大力发展生态防护林和速生丰产林,增加森林资源,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要持续打造千亩以上集中连片的示范基地,办成样板林,推进应绿尽绿。
二是乡村绿化美化工程。采取连片绿化、整村推进的方式,统筹推进村旁、路旁、宅旁、水旁及零星闲置地绿化,大力开展房前有景、院中有果、屋后有林,常年绿树成荫、四季花果飘香的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活动。建设环村绿化带、村庄风景林、水源涵养林、果木经济林,使森林入村、绕路、依水、围田,建设美丽乡村。
三是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完善生态修复长效机制,按照“谁建设受益,谁修复治理”的原则,抓好市县城区、产业园区的绿化,高速、国省道、旅游通道沿线的绿化,武当机场起降可视范围的绿化,做到推动绿化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组织实施裸露山体修复工程,全面排查修复效果,不留死角。加速实施丹江口库周、汉江及堵河两岸绿化,口子乡镇绿化及乡村绿化,打造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展示十堰生态建设成果和城市魅力。
四是森林城镇创建工程。在城镇及其周边见空增绿、见缝插绿,建设环城绿带和公共绿地,全面加强街道、社区、单位、庭院绿化,积极开展森林城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城镇绿化、美化水平。确保2014年度4个森林城镇建设顺利通过验收,2016年新建森林城镇6-10个。
五是绿色产业富民工程。坚持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与绿色产业富民工程相结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发展优质高效经济林,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借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对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全部退耕,在退耕地上优先发展核桃,积极发展木瓜、花卉苗木、木本中药材、干鲜果类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增加林农收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加速推进绿满十堰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在手上,特别是“一把手”要做到重大造林绿化任务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问题亲自督办解决。各级林业部门要完善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相关科室为主导、基层林业站为主体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与水利、农业、国土、妇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沟通与协作,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平台,形成部门合作、层层有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落实链条。
(二)科学规划,细化任务目标。要对照年度造林重点,结合省级核查反馈意见和各地实际,迅速制定方案,编制规划,将任务尽早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图班。要加强对“绿满荆楚”核查问题的整改,搞好补植补造和后期抚育工作。要抓好规划布局,科学确定造林模式,合理选择树种,彰显区域优势和本土特色,积极打造生态经济林、绿色景观林等一大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精品亮点工程,并逐步使分散的精品亮点连为一线,成为一体。特别是退耕还林工作,要主动协调国土部门进行地块核实调整,使任务尽早落实到山头地块、图班,农户,确保2014、2015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三)认真筹备,确保任务完成。要按照“造林计划提前分解,造林地块提前准备,林木种苗提早储备,造林苗木保障充足,组织生产准备有序”的要求,抢抓有利时机,超前做好地块落实、种苗培育与调剂、资金筹措、造林队伍组织等工作,迅速进行挖窝整地,扎实开展秋冬造林,确保今年秋冬季完成任务的70%,为2016年春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四)创新机制,强化督导考核。稳步推进林权改革和土地流转,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造林大户投资兴林,大力推广大户造林、公司化造林模式,偏远山区、地质复杂区域和无立木林地可采取直播橡子、刺槐等树种的方式,切实降低成本、实现应绿尽绿不留白。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金林搭桥、小额担保、林权抵押等贷款活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造林。健全督导奖惩机制,实行进度周报制度,定期组派督导专班,深入造林现场,对造林绿化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和考核,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并全市通报,将其作为年度考核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结果运用,对行动快、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
附件:2016年绿满十堰行动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6年绿满十堰行动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县市区 |
小计 |
宜林地造林 |
无林地造林 |
通道绿化 |
村庄绿化 |
退耕还林 | ||||
造林任务 |
森林抚育 |
造林任务 |
森林抚育 |
造林任务 |
森林抚育 |
造林任务 |
造林任务 |
2015年度任务 |
2014年度 未完成任务 | |
十堰市 |
253471 |
205555 |
135056 |
162174 |
40895 |
43381 |
26637 |
50883 |
135700 |
32000 |
经济开发区 |
728 |
1530 |
127 |
900 |
0 |
630 |
601 |
0 |
0 |
0 |
张湾区 |
2595 |
1602 |
0 |
0 |
827 |
1602 |
521 |
1247 |
0 |
0 |
茅箭区 |
0 |
827 |
0 |
485 |
0 |
342 |
0 |
0 |
0 |
0 |
丹江口市 |
22332 |
9998 |
5297 |
7237 |
1990 |
2761 |
12548 |
2497 |
6900 |
15000 |
武当山特区 |
2375 |
630 |
0 |
0 |
660 |
630 |
101 |
1614 |
0 |
0 |
郧阳区 |
63566 |
50243 |
33508 |
33508 |
16735 |
16735 |
6356 |
6967 |
12000 |
8000 |
郧西县 |
57843 |
46012 |
40569 |
40569 |
5443 |
5443 |
1134 |
10697 |
18000 |
9000 |
竹山县 |
18827 |
18093 |
11085 |
15085 |
2408 |
3008 |
496.32 |
4838 |
32100 |
0 |
竹溪县 |
60331 |
67500 |
44470 |
64390 |
3110 |
3110 |
3001 |
9750 |
50000 |
0 |
房 县 |
24874 |
9120 |
0 |
0 |
9722 |
9120 |
1879 |
13273 |
16700 |
0 |
注:各县区市森林抚育任务是依据2015年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造林完成的实际面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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