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5〕52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十堰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5〕5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十堰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广告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14号)精神,加强对全市广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构建协调统一的广告监管力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十堰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监察局、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食药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旅游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方案;组织实施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协调解决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查处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分析我市广告业发展与监管形势,结合整治工作提出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对策和建议;建立广告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广告业发展。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召集和主持。联系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
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支持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能,推进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另行印发。
附件:十堰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2015年6月10日
附件
十堰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张慧莉 副市长
副召集人:胡泽勇 市政府办副主任
纪大品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王雪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计 康 市文明办副主任
柯兴盛 市经信委副主任
高金龙 市卫计委副主任
陈顺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秀丽 市食药局副局长
李乃斌 市广电局副局长
包海卫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汪尧平 市物价局副局长
刘宏敏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世斌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田庶礼 市工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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