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5〕67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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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5〕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十堰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





商用汽车产业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24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新能源商用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商用车,本规划所指新能源商用车主要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及燃料电池商用车。发展新能源商用车是降低汽车燃料消耗量,缓解燃油供求矛盾,减少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促进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

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我国已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目前,新能源车电池、电机、电子控制和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取得了重大进步,产业化发展基础已基本具备,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开始小规模投放市场,汽车产业向新能源方向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已经形成。

当前,我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控制器三大核心总成处于研发和产业化初期,充电设施的规划、选址、建设处于起始阶段。我市作为全国重要的商用车生产基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必须抓住机遇,抓紧部署,充分发挥传统汽车产业基础优势,适应当前汽车产业新能源化的主流发展趋势,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商用车产业,促进汽车产业优化升级,拓展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把培育和发展新能源商用车产业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外修生态、内修人文”发展战略,加快汽车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大举措,立足我市商用车产业现有基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新能源商用车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推动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形成区域产业竞争新优势,增强汽车工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转型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商用车产业,推动汽车动力系统电动化转型。

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相结合。加强创新发展,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深层次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探索合作新模式。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积极发挥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聚集科技和产业资源,鼓励新能源商用车的开发生产,推动新能源商用车规模化推广应用。

坚持培育产业与加强配套相结合。以整车为龙头,培育、带动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及其他汽车电子等产业链加快发展。

三、主要目标和技术路线

(一)主要目标

1、产业化取得重大进展。到2017年,纯电动商用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15000辆,实现产值35亿元,培育3-5家年产2000台以上的新能源商用车企业,培育1-2个中国驰名商标,培育3个以上湖北名牌产品。到2020年,纯电动商用车产销量达25000辆,产值达到60亿元,培育3-5家年产5000台以上的新能源商用车企业,培育3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培育5个以上湖北名牌产品。

2、电池经济性显著改善。引进先进动力电池生产企业,通过规模化生产有效降低动力电池成本,提升我市纯电动商用车市场竞争力。

3、技术水平大幅提高。新能源商用车整车及动力电池、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配套能力明显增强。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基本满足产业化需求。充电设施建设与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相适应,满足重点区域内或城际间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

(二)技术路线

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推进纯电动商用车产业化,推广普及专用功能的纯电动商用车,提升我市商用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新能源商用车技术创新工程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构建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体系,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依托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立中国商用车(专用车)研究院,组建新能源商用车专家委员会,指导企业研发、生产活动,服务和引导企业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整车、零部件企业、研发检验检测机构融合发展;引进领军人才和优良资源,打造十堰新能源商用车产业人才培训、技术研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孵化的服务平台,开展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攻关,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推进电动汽车控制系统、动力电池及电极新材料、新型超级电容器及其与电池组合系统的研发。加强新能源商用车关键零部件研发,重点支持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电动制动器等电动化附件的研发。

3、引导企业加大新能源商用车研发投入,在专用车产业联盟基础上建立新能源商用车技术发展联盟。支持围绕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构建政策咨询、信息服务、资质申报、产品公告、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创建等全方位的中介服务平台。

4、引导企业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构建全产业链的专利体系,提升产业竞争能力。

(二)实施新能源商用车产业推进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化水平。

1、支持东风公司十堰基地发展新能源商用车产业。进一步深化与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在底盘方面的技术优势,促进其与地方专用车企业在新能源商用车领域的良性互动;推动东风特种商用车公司等龙头企业发展新能源特种商用车产业,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2、建设新能源商用车特色产业园区。合理发展新能源商用车整车生产能力,防止低水平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将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列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的核心产业,重点支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商用车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支持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湖北世纪中远车辆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纯电动汽车生产项目建设。

3、建设动力电池产业园区。积极推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电极材料和动力电池生产的龙头企业。重点支持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项目建设。

4、增强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加大关键零部件研发投入力度,发展一批符合产业链聚集要求、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零部件企业,在电动汽车控制系统领域培育1-2家骨干企业。重点支持湖北天运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电动汽车控制系统研发生产。

5、加强轻量化技术与产品研发。重点推进车用轻量化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加快开发轻量化底盘结构和轻量化整车结构。

6、加大新能源汽车招商引资力度。整合新能源汽车产业招商平台和资源,统筹制定产业链招商路线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引进一批新能源整车和核心零部件企业。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加速发展的政策和市场机遇,合理利用东风公司的品牌优势和市场资源,加大对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及其关键部件、材料和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国内外技术先进、实力较强的领军企业,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商用车产品技术和运营服务水平,壮大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链。

(三)实施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推进工程

新能源商用车尚处于产业化初期,必须坚持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并重,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培育市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1、扎实推进新能源商用车试点示范运营。在全市城市公交、城市管理和城市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营公司,示范推广新能源商用车。探索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市场推广模式,形成试点示范带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2、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将新能源商用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电力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按照集约节约、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选址分布,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鼓励成立独立运营的充换电企业,逐步推动实现充换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

五、保障措施

(一)设立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基金

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引导,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资,设立十堰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基金,积极与东风产业发展基金对接,通过市场化资本运作的方式支持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

一是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加快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能源商用车整车以及电控、电池系统核心总成和关键零部件等项目建设。二是推动上下游产业链整合,推进应用环境和生产性服务行业发展,加快新能源商用车量产化步伐。三是科学规划新能源专用车产业的发展布局,积极推动新能源在专用汽车领域的应用,鼓励和支持专用车企业加大新能源专用车产品研发和生产投入,加快新能源专用车产业发展。四是对接省级发展战略,引导要素资源聚集,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扶持中小配套企业发展,打造新能源商用车的全产业链,加快我市与武汉、襄阳新能源汽车国家级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融合,形成比较集中的新能源商用车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

(三)推进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创新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全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协同创新。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整合全市新能源商用车研发资源,加快新能源商用车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中介平台建设在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生产资质、产品公告中的桥梁作用。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在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的融合渗透。通过建设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进互联网+、云计算、北斗导航等关键技术、设备、软件及业务应用,以及数字化车间建设和智能制造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能级水平。三是积极引导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拓展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的市场边界,努力促进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四)统筹推进新能源商用车应用的各项工作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24号)要求,由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做好充电设施建设、示范运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市场秩序等工作,大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五)营造有利于新能源商用车发展良好环境

一是将新能源商用车发展列入全市“十三五”规划产业调整升级的重点和支持方向,对重点企业和优势项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二是积极服务企业进行产品申报,争取更多新能源商用车产品进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三是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充分发挥包括政府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多层次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的作用,创新融资、担保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新能源商用车产业。

五、规划实施

成立由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十堰分行、市银监局、十堰供电公司等部门参加的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发展。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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