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5〕21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5〕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十堰市201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5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重点突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促进降低工程成本;二是继续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三是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四是加大对民生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促进有关政策执行和群众利益得到保障;五是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六是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一)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市定项目)26个。由省厅投资处对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工程进行审计(3月底完成)。
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所有市政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和市城投公司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对京能(十堰)热电联产项目、风神大道三期、四方山生态森林公园南门景区、重庆路地下城市综合体、李家湾安置区、火车站北广场、凤凰路、中岳路二期、第三水厂、郧阳路、红十字会备灾中心、林荫大道2号线延长线和机场东路等13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2014年城区保障房项目、东风八万辆二期、上海路一期、北广场和凤凰路路基土石方工程、高管13和14大队营房新址、公园路人行道综合改造工程、黄石路道路改造工程、发展大道路灯、车城广场一期、中岳路立交桥和车城广场亮化工程、西部垃圾处理场场外道路及桥梁改造等11个项目进行结(决)算审计。对家兴源房地产公司辽东路前期工程土地补偿费用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揭示违背国家产业、土地和环保政策,严重铺张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突出关注宏观政策落实情况,关注工程质量和效益情况,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和有关政策的落实(12月底完成)。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署定项目)7个。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同级审”审计方式,由十堰市审计局对十堰市本级,丹江口市、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郧阳区等6县(市、区)审计局对6县(市、区)本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2014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延伸审计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农业、林业等部门。以督促2013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全面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规模和结构、安居房分配、棚户区改造等情况,重点关注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行情况。全面掌握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保障规划、准入退出、分配运行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以及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线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3月底完成)。
二、财政审计
(三)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市定项目)11个。由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组织对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进行审计,市审计局对张湾区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全面掌握2014年市、县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收支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揭示指标预留不细化等问题;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通过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政策落实。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8月底完成)。
(四)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市定项目)13个。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市信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地震局、市接待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车城高级中学、市仲裁委秘书处等13个市直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重点内容是:收支预算执行结果、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与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情况等。通过向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效果“两头延伸”,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揭示和反映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提出建议性意见(7月底完成)。
(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10个。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我市本级及9个县市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通过审计,推动中央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全面持续跟踪检查各级地方政府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和实际效果等情况,包括22个方面内容70余项政策,2015年重点审计以下七个方面:一是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二是重要政策执行情况;三是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四是重点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五是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六是违法违纪问题情况;七是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在审计中重点抓住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内容,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落实各环节的具体责任,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4月底完成)。
三、金融审计
(六)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省定项目)2个。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采取“上审下”或“同级审”方式对我市农村商业银行和郧阳区农村商业银行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商行(农信社)贯彻落实宏观经济政策以及资产质量、风险管控和公司治理情况,调查贷款投向是否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内在要求,核实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检查不良资产率、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拨备率等风险控制指标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审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查处违规融资、违规放贷、违规处置抵贷资产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从以上几个方面揭示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情况,发现普遍性、体制机制性问题,剖析根源,从宏观管理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为地方政府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提供决策参考(11月底完成)。
四、行政事业审计
(七)县(市、区)社会抚养费专项审计(省定)2个。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采取“上审下”或“交叉审”的方式,对房县、郧西县2013至2015年5月社会抚养费专项资金来源、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以促进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增强社会抚养费收支公开透明度为目标,全面摸清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现状和基本情况,重点审计少报、瞒报计划外生育人口、社会抚养费底数不清、征收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重点查处执收单位和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违规减免以及乡镇村等部门及个人收取抚养费未上缴国库、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贪污私分等违纪违规问题;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及财政、卫计委等部门未将社会抚养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以及资金管理、分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8月底完成)。
五、经贸审计
(八)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省定项目)1个。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同级审”方式,对我市本级2012至2014年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在全面摸清全省地方储备粮调运、储藏、购销以及专项资金来源、管理、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调查和了解粮食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和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地方储备粮管理政策执行情况以及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重点关注储备粮轮换体系是否健全、数量是否真实、质量是否合格以及储存费用、轮换费用补贴是否足额到位,重点检查储备粮油收购、储存、销售、轮换、动员等环节制度执行情况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审计各地粮食系统储备粮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资本性投入列作企业收益、多计补贴收入、超范围支付职工款项、多列多付费用、无形资产摊销不准、多提多摊费用、虚报冒领以及挤占挪用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5月底完成)。
六、农业审计
(九)县(市、区)退耕还林资金审计(省定项目)5个。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交叉审”方式,对丹江口市、房县、竹山县、郧西县、郧阳区5个县(市、区)2013至2014年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及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在全面摸清我省退耕还林专项资金计划、拨付、管理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按规定进行资金存储、核算、拨付,是否将各项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发放给退耕农户,是否严格管理使用退耕还林钱粮现金补助资金,以及有关部门有无抵扣、克扣、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转移、贪污私分、侵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审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有关部门是否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严格按照省下达的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退耕农民培训、补植补造等项目建设任务编制《实施方案》,将计划任务分解到退耕区域内的乡镇、村及退耕农户;有无随意变更项目建设任务规模、范围以及农村能源建设的设备和重要材料有无实行公开招投标,中央补助资金形成资产的权益有无向承包大户集中;有无将项目资金用于购建非退耕户的沼气、太阳能、生物质炉或节柴灶以及超范围使用后续产业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等。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地审计意见和建议(11月底完成)。
七、社会保障审计
(十)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省定项目)1个。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采取“交叉审”方式,对我市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2014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延伸审计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个人以及追溯到以前年度。在全面掌握2014年度各项医疗保险基金编制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医疗保险基金制度的建立和运行以及医疗保险基金基数核定、征收、管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建立和计入统筹基金账户和个人账户,是否按规定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医疗保险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确定缴费比例,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基数是否真实、准确,医疗保险基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等。严肃查处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支出各环节中出现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贪污私分等违纪违规问题,深入揭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从政策、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加强医疗保险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果、促进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审计建议(6月完成)。
(十一)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署定项目)10个。由审计署统一安排部署,省审计厅组织实施,采取“同级审”方式,由十堰市审计局对市本级,丹江口市、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郧阳区、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特区等9个县(市、区)审计局对9县(市、区)本级人社(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财政、地税等部门2014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和个人并追溯以前年度。了解和掌握全省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等情况,重点审查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情况;反映养老保险在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重点审查养老保险保障、基金统筹层次情况以及符合条件的是否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等;揭示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审计养老保险基金是否实行了税务征收、基数核定是否规范、是否纳入专户管理和专账核算及预算管理、是否实行了社会化发放等;严肃查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超范围、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虚列支出等违纪违规问题;从政策、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促进经办机构建设完善等审计建议(11月底完成)。
八、经济责任审计
(十二)经济责任审计(省定项目)2个。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郧西县、郧阳区党政主要领导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市委组织部委托通知书为准,总数控制在15个以内。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等(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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