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5〕37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支持东风装备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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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办发〔2015〕3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支持东风装备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支持东风装备有限公司整体搬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支持东风装备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龙良文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学华 副市长
成 员:郑明霞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企共建办主任
高玉成 市规划局局长
王 健 市住建委总师、市建管处主任
徐晓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春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卫 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贺荣明 市房管局拆迁办主任
黄朝双 市城投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员
邹 刚 十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唐志永 市规划设计院院长
叶 强 张湾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企共建办,郑明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晓光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相关工作。为确保东风装备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各相关政府部门工作职能,现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政企共建办、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与东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工作;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市房管局负责做好老厂区土地公开出让收入和商业开发、商住开发收益测算;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城投公司负责做好安置用地成本、土地拍卖成本、税费及计提等成本测算;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规划设计院、张湾区政府负责提出对老厂区土地利用的初步规划意见,设定规划条件,明确开发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十堰供电公司、张湾区政府负责做好园区水、电、气供应及交通畅通工作。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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