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5〕1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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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常态的新要求,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在抢抓机遇中把握工作主动权。市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体现竞进有为的精神状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量化、细化目标任务,逐项排出工作计划,认真制定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解,制定年度落实工作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要从2月份起,每月(次月10日前)向市政府政务督查室报送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工作配合,对职责内的协作事项不得推诿应付。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和部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加大督办力度,每月进行一次督办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附件:

1、2015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解

2、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分部门任务书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






2015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解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00亿元以上。(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节能减排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全面深化改革方面

9、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大幅度减少前置审批(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编办);

10、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广网上并联审批,开展好局长进大厅活动(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11、积极创新行政管理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

12、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清除和部门捆绑的中介机构,推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取消无法律规定、自行设立的服务项目(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13、落实国家税改任务,扩大营改增领域(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4、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除涉密信息外都必须公开预决算(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各预算单位);

15、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确权颁证(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16、积极开展农村家庭承包耕地确权颁证;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机制(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歌莺,责任单位:市经管局、市国土资源局);

三、深入促进开放方面

17、全面放开创业领域、放低创业门槛、放活创业方式(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慧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商局);

18、下大力气解决好融资、用地等难题(责任领导:龙良文、刘学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国土资源局);

19、加强生产要素资源的有效配置,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需求(责任领导:龙良文、刘学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

20、创新政银企合作模式和金融产品,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争取金融机构新增贷款170亿以上(责任领导:刘学华,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

21、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促其做实做强(责任领导:刘学华,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2、强化招商引资工作首位度,整合招商资源,加强招商力量,提升招商质效;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为主战场,引进一批科技型、创新型、环保型企业落户我市,补充一批龙头型、补链型的项目和企业;切实提高招商项目协议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确保招商项目全年到位资金460亿元(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23、围绕汽车及零部件、特色农产品等优势产品,利用国内外知名展会平台,扩大内外贸易,不断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力争外贸出口突破6亿美元(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4、推进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十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5、完成十堰公路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申报验收保税仓库,启动铁路口岸建设(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26、深入开展与北京对口协作,建立对口协作产业发展基金,加快推进市场对接(责任领导:龙良文、李海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推进新型工业化方面

27、推进工业倍增计划,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0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200亿元以上(责任领导:刘学华,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8、锁定千亿级汽车工业、百亿级特色工业、百亿级园区工业发展目标,围绕企业成长、园区集聚、产业集群三大重点,突出抓好企业进规、培强、满园等工作(责任领导:刘学华,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共建办);

29、扎实推进“整车专用化”战略,支持东风商用车动力总成变速箱、东风特商猛士民品、东风小康30万台微型发动机、驰田3万台高轻自卸车扩能等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责任领导:刘学华,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政企共建办);

30、加快培植大运、海龙、神河等地方专用车骨干企业,支持华昌达工业机器人、三助智能装备、斯堪维亚智能装备等项目建设,确保人福医药、华润生物、上善堂药业等项目投产见效(责任领导:刘学华,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1、大力促进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打造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责任领导:刘学华,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2、推进东风特汽新能源客车、新能源专用车研发生产和万润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建设(责任领导:刘学华,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3、加快竹溪金铜岭、茅箭正发等电子园区建设(责任领导:刘学华,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竹溪县政府、茅箭区政府)。

五、发展现代农业方面

34、深入推进“四个百万”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新增和改造基地35万亩,新增山羊出栏6万只(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

35、加快实施“四个一批”工程,着力推进8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农办);

36、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350亿元以上(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7、力争新认证“三品一标”10个以上,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8、大力培植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推动农村土地(山场)向大户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新增市级合作社100家、家庭农场100家、专业大户1000家以上(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经管局);

39、改造县乡道路58公里,新建通村公路800公里(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0、除险加固病险水库18座,解决农村安全饮水13.5万人(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

六、繁荣现代服务业方面

41、力争全年接待游客39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80亿元(责任领导:沈学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42、大力支持武当山五龙景区、太极湖、郧阳岛、子胥湖、大川生态旅游区、黄龙古镇等旅游项目群建设(责任领导:沈学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茅箭区政府、张湾区政府、郧阳区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43、全力推进城郊生态文化游憩带建设,着力打造美丽乡村游、城郊休闲游、汉江水上游、环库生态游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责任领导:沈学强,责任单位:市旅游局、郧阳区政府、茅箭区政府、张湾区政府、房县政府);

44、加快发展电商服务业,开工建设电商产业园,淘宝·特色中国·十堰馆正式运营,支持郧西涧池乡创建淘宝乡镇,打造湖北小蜜蜂、汽配人网等一批电商龙头企业(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5、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重点支持三大物流园区和三大物流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万达广场、林安商贸物流城、昌升国际物流园、华西农商城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茅箭区政府、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6、积极推进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7、大力推进“武当珍品汇”在全国尤其是在北京、武汉的布点(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慧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委);

48、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结合旧城改造,加快“退二进三”,“腾笼换鸟”和异地置换步伐,积极组织批发出城,零售进城,有序整合空间,高效配置资源(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慧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委)。

七、狠抓创新驱动方面

49、实施《秦巴山片区(十堰)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积极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责任领导:姚太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0、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家,完成技术交易8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责任领导:姚太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1、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2、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八、扩大投资消费方面

53、紧紧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环保、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等投资方向,牢牢抓住国家重点投资政策及向中西部倾斜的机遇,争取更多的投资落户我市(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4、探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投资模式,大力支持企业直接融资,争取民生、浦发银行落户我市(责任领导:龙良文、刘学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

55、突出抓好15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6、力保武十城际铁路、京能热电、夹河关水电站全面开工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沈学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7、加快推进环丹江口库区生态公路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丹江口市政府、郧西县政府、郧阳区政府、张湾区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58、武当山机场、火车站北广场、十竹路、316国道白浪段、黄龙段改造等项目全面完工(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机场办、市城投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茅箭区政府、竹山县政府、房县政府、张湾区政府);

59、精心编制“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认真筛选,储备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挤进国家、省“十三五”规划笼子,构建“规划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建设一批、完成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体系(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0、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健身、健康、医疗等服务机构(责任领导:刘学勤、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体局、市卫计委);

61、争创全国养老(家政)服务业示范城市(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2、加强农村路网、电网、互联网的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慧莉、刘学华、姚太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十堰供电公司)。#PAGE_BREAK#

九、建设生态文明方面

63、精心组织“五城联创”,实施生态市规划、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力度,支持郧阳区建设“水生态文明示范区”(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歌莺,责任单位:市“五城联创”办、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水利水电局);

64、建设一批清洁型小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库区地灾防治等示范工程(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65、深入开展“绿满十堰”行动,以城区、丹江口、堵河流域沿线为重点,推进造林绿化(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66、全面完成武当山机场、高速公路、工业园区、生态滨江新区等周边裸露山体生态修复任务,完成人工造林31.4万亩(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

67、加快实施“丹治”二期工程,加大库区水土保持治理力度(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发改委);

68、编制实施《十堰市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方案》(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9、全面推进生态红线管控,划定并公布十堰市生态红线(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70、加强南部生物多样性保育区、丹江口库区及沿岸水质保障区、中部丘陵水源涵养区、北部生态修复区等区域生态保护(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71、全面完成《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任务(责任领导:龙良文、沈学强、张歌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南水北调办、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72、确保环保设施全部达标运营(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73、加快五河、城镇纳污河流污水收集管网、河道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新建污水管网300公里,确保五河水质达标(责任领导:龙良文、沈学强,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水电局、丹江口市政府、郧阳区政府、茅箭区政府、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74、执行黄标车、无标车城区禁行限行规定(责任领导:孙学余,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5、确保按新标准全市空气质量达标率7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十、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

76、启动建设京能热电铁路、高铁站广场、神鹰一路、石家沟路、京中路、大连路、吉林路、水堤沟至长岭公路等道路(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公司、郧阳区政府、茅箭区政府、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7、加快完成林荫大道、机场大道、西城大道、风神大道三期、北环路、湖南路、襄阳路、源园路等续建道路,加快推进郧府大道、郧阳大道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郧阳区政府、茅箭区政府、张湾区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8、开工建设市客运和长岭公交换乘中心(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9、完成火车站北广场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

80、推进四方山生态公园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81、启动南水北调主题公园、牛头山森林公园、环库区绿道、十堰大道绿道等精品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歌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

82、续建第三水厂及配套管网,完成天然气对接入户2万户(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83、完善郧阳区规划,加快市、区规划、交通、产业、市场深度融合(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郧阳区政府);

84、加快郧阳区沧浪洲汉江大桥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郧阳区政府);

85、推进市人民医院滨江医院、湖北医药学院长岭校区建设(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卫计委、郧阳区政府、湖北医药学院);

86、大力扶持郧阳区农产品加工、丹江口市水产业开发、郧西文化旅游、竹山绿色食品、房县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发展(责任领导:沈学强、张歌莺、刘学华,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经信委);

87、力争县域生产总值增长12 %以上(责任领导:龙良文、刘学华,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88、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11个国家级重点镇、8个全省重点中心镇、6个全省特色镇建设,创建中国传统村落2个、省级宜居村庄14个,改造农村危房1万户以上(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89、抓好1个省级和7个市级“四化同步”示范乡镇建设(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农办);

90、新建续建农村新社区20个、“生态家园”示范村110个(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办)。

十一、保障改善民生方面

91、加快推进市第二老年公寓建设,新改建农村福利院16所、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0个、社区服务站15个(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92、改造“五保”危房3000户(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扶贫办);

93、落实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强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确保移民安稳致富(责任领导:龙良文、沈学强,责任单位:市移民局、市国土资源局);

94、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实施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综合改造(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规划局);

95、围绕“四双”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万人,生态扶贫搬迁1万户,全年减少贫困人口9万人(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96、做好安全饮水、特色产业增收、村村通客车等重点惠民解困工作(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水利水电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发展社会事业方面

97、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水平(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8、加快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车城高中、柳林中学、北京路中学、重庆路小学、龙门小学6所学校迁建新建和8所思源学校援建工作(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9、大力支持高校发展(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0、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培育和规范文化市场,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文体局);

101、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强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60个、健身路径30条(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文体局);

102、全面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和乡镇影院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刘学勤,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档案局);

10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试点;巩固新农合制度,认真执行重大疾病补偿和疾病应急救助政策;支持市妇幼保健院迁建等卫生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104、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不断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十三、创新社会治理方面

105、深入推进“平安十堰”建设,继续开展各项严打专项整治;加强人防、巩固物防、提升技防,推进天网、地网、光网建设;继续加强城乡网格化建设,构筑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责任领导:孙学余,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

106、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做好法律援助和“六五”普法迎检工作(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07、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责任领导:龙良文、孙学余,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108、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领导:刘学华,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109、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深入开展“餐桌污染”专项治理,用更严的监督、更严的处罚、更严的问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10、扎实做好优抚安置、涉军维权稳控等工作,积极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责任领导: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四、建设精神文明方面

111、扎实做好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五城联创”办、市文明办);

112、认真开展第五届道德模范、十堰好人等评选(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113、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责任领导:龙良文、刘学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民银行、市综治办)。

十五、提高行政能力方面

114、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115、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116、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17、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执法力度(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118、强化行政问责追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

十六、办好十件实事方面

119、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240个(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120、建设“放心粮油”配送中心9家、连锁店155家(责任领导:张慧莉,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121、建设城区绿色环保公交线路6条(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22、城区改造老旧小区6个,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果蔬便民门店50家(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歌莺、张慧莉,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123、改造城区微循环道路10条、垃圾中转站10座(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

124、实施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门前交通畅通工程(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5、完成有线电视和宽带网络“村村通”500个,智能广播“村村响”全覆盖(责任领导:刘学勤,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广电网络公司);

126、完成农村低压电改造4.8万户(责任领导:姚太和,责任单位:十堰供电公司);

127、实施85个扶贫重点村整村推进,创建生态乡镇20个、生态村250个(责任领导:龙良文、张歌莺,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环保局);

128、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万人(责任领导:龙良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PAGE_BREAK#


 


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分部门任务书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一)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2%。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5%,(责任单位:市农办)。

1、农业总产值增长4.8%(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其中,蔬菜产值增长4.7%(责任单位:市蔬菜办);

2、林业总产值增长8%(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3、牧业总产值增长4.2%(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4、渔业总产值增长9%(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2、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

3、建筑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资质以上建筑业总产值增长14%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三)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公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长16%以上,水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长10%以上,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6%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邮政业务总量增长16%以上(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3、批发业销售额增长20%以上、零售业销售额增长18%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0%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19%以上,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170亿元(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5、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6、房地产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增长均达到15%以上(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7、电信业业务总量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8、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8%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0、非营利服务业从业人员增长15%以上、劳动报酬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达到96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一)国税部门完成收入19.57亿元,增长13%(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二)地税部门完成收入56.3亿元,增长13%(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三)财政部门完成收入20.13亿元,增长9%(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3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一)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达1230亿元,增长18%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农业投资4.74亿元,增长8%(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投资11.87亿元,增长130%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牧业投资7.57亿元,增长7%以上(责任单位:市畜牧局);渔业投资0.33亿元,增长6%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采矿业投资14.52亿元,增长32%(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制造业投资272亿元,增长18%(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4、电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33.2亿元,增长30%(责任单位:十堰供电公司);

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投资8.6亿元,增长5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16.3亿元,增长11%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7、交通运输业投资195亿元,增长5%(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投资4.6亿元,增长8%(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9、批发和零售业投资63亿元,增长4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资49.亿元,增长45%;住宿和餐饮业投资17.7亿元,增长2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0、房地产业投资225亿元,增长18%(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11、水利管理业投资20亿元,增长11%(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2、环境管理业投资19.4亿元,增长39%(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3、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104亿元,增长18%(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14、教育投资19亿元,增长2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卫生事业投资18亿元,增长45%(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社会福利事业投资7.7亿元,增长37%(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6、文化体育投资23亿元,增长30%(责任单位:市文体局);广播电视投资1亿元,增长35%以上(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17、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投资32.5亿元,增长1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农村私人固定资产投资70亿元,增长14.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一)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各类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零售额增长18%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教育系统零售额增长12%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供销社系统零售额增长22%以上(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4、商品交易市场零售额增长22%以上(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5、粮食系统零售额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6、中西药类零售额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限额以下单位及私人个体经济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2200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一)采矿业产值50亿元,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值76亿元,增长20%(责任单位:市建筑材料行业投资促进中心)。

(三)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值92亿元,增长50%(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食品制造业产值18亿元,增长50%以上(责任单位:市轻工行业投资促进中心)。

(五)饮料制造业产值68亿元,增长30%(责任单位:市轻工行业投资促进中心)。

(六)服装、服饰业产值11亿元,增长30%(责任单位:市纺织行业投资促进中心)。

(七)纺织业产值23亿元,增长15%(责任单位:市纺织行业投资促进中心)。

(八)皮革、毛皮制品业产值1.6亿元,增长20%(责任单位:市轻工行业投资促进中心)。

(九)木材制品业、家具制造业产值4.2亿元,增长20%(责任单位:市轻工行业投资促进中心)。

(十)造纸和纸制品业产值4.7亿元,增长30%(责任单位:市轻工行业投资促进中心)。

(十一)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产值52亿元,增长20%(责任单位:市冶金燃化投资促进中心)。

(十二)医药制造业产值34亿元,增长20%(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十三)橡胶制品和塑料制品业产值53亿元,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冶金燃化投资促进中心)。

(十四)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总产值93亿元,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冶金燃化投资促进中心)。

(十五)设备制造业总产值71亿元,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机械行业投资促进中心)。

(十六)汽车工业总产值1423亿元,增长11%(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其中,“东风板块”(含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工业总产值725亿元,增长10%(责任单位:市政企共建办)。

(十七)电力生产和供应业总产值51亿元,增长10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十八)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产值2.4亿元,增长20%(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十九)金属制品业产值41亿元,增长11%(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六、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350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七、接待游客39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80亿元(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八、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高新技术增加值增长15%(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九、利用市外境内资金达到460亿元(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十、外贸出口额达6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一、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入增长12%(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

十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十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四、节能减排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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