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5〕18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堰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印发〈2015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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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堰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印发《2015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5〕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人武部,市直有关单位:

《2015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十堰军分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堰军分区司令部

2015年2月6日






2015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方案





2015年全市民兵整组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军委、总部及两级军区关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能打仗、打胜仗”目标要求,着力建强队伍、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全面提高我市民兵建设质量。

一、把握建设方向,增强抓好民兵整组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灾害险情、引导文明风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战争形态的深刻演变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民兵建设已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由直接参战为主向支援保障为主转变,由应战为主向应急应战一体转变,推动民兵建设转型发展的形势更加紧迫、任务更加艰巨。民兵整组是抓好民兵建设的基本手段,更是加强民兵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市民兵组织虚化、训练层次偏低、装备保障乏力、基层建设弱化等问题比较突出,极大影响和制约了民兵建设的科学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和军事机关要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加强民兵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准确把握民兵建设的方向,积极顺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民兵整组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政策引导,在改革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在经济建设中协调推进,确保民兵整组工作取得实效。

二、编实建强队伍,提升应战应急能力

牢固树立“编为用、建为战”的思想,依据《十堰市“十二五”基干民兵组训规划》,进一步整合应急、支援、储备三支队伍,提高编兵质量。

(一)进一步调整组织结构。应急队伍要坚持“优先建设、常态使用”,按照市建应急营、县(市、区)建应急连、乡镇(街办)建应急排的要求,抓好市县乡三级民兵应急力量的编组。房县、竹山县、竹溪县抓好谷竹高速公路护路应急力量建设,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抓好森林灭火应急力量建设。支援队伍要坚持“长期建设、重点使用”,按照作战有需求、地方有优势、建设有条件的要求,突出抓好重要目标防卫、信息支援、装备保障等重点分队的编建。丹江口市、张湾区和东风公司等单位要编实民兵高炮分队;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编建机场抢修分队。储备队伍要坚持“统筹建设、后续使用”,按照储备人员、储备装备、储备能力的要求,组建和储备担负作战、后勤、装备勤务保障任务的分队。

(二)进一步改进编组方式。积极探索“两个转移”(向城镇转移、向企业转移)的方法路子,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编兵力度,切实解决民兵组织虚化问题。应急队伍以属地编组为主,按照便于领导管理、便于参加训练、便于遂行任务的要求编配人员,所编人员必须为常住当地或常在当地工作(固定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优先编配退伍军人。支援队伍以行业编组、对口编组和人装结合编组为主,走跨乡镇、跨行业抽编和联片编退伍军人、地方专业对口人员的路子。储备队伍要采取多种方法灵活编组,搞好登记统计,掌握动态情况,确保“联得上、召得回”。

(三)进一步理顺编组关系。正确处理好民兵队伍与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的关系,进一步规范组建秩序,将人防、交通战备等专业队伍纳入民兵组织范畴,实行分类组建,归口管理;正确处理好民兵各类队伍之间的编组关系,优先编组预编到现役部队的兵员和应急分队,杜绝一兵多编、交叉重叠的现象;正确处理好兵员潜力与支援需求的关系,尽可能多编部队需要或与军事专业相近、对口的技术分队,提高专业对口率。

三、狠抓基层建设,夯实武装工作基础

(一)健全武装机构。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武装机构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鄂发〔2009〕5号)有关规定,规范设立、管理基层武装部。已经设立的基层武装部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对符合条件但未设立基层武装部的单位,要尽快设立;对不具备设立条件,但建有民兵组织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基层武装部的调整变更和非公有制企业设立武装部,要按程序报批。积极探索在工业园区建立基层武装部、编建民兵组织的方法路子,拓展基层武装阵地。

(二)选好配强干部。认真落实《十堰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管理办法》(十发〔2009〕2号)有关要求,对辖区的专武干部、民兵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没有配齐的要按规定员额配齐,已配齐的不得随意裁减,不符合任职条件、选配程序不规范的必须予以调整和纠正。要按照新颁布的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乡镇(街办)武装部长参加同级党(工)委,乡镇(街道)和建有民兵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党(工)委书记、行政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任民兵营教导员、连指导员。

(三)加强基层建设。按照《十堰军分区基层建设规范》明确的“十一有”、“十有”、“六有”建设标准,以第二批达标单位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两部一家”规范化建设,夯实民兵工作阵地。3月上旬,各单位选择1到2个基层单位进行试点,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本单位民兵整组工作和基层建设标准。

四、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民兵整组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抓好民兵整组工作作为党管武装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工作职责,集中人员、精力和时间,抓好末端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军地协作。各级政府和军事机关要联合制定整组工作计划,联合部署,周密展开。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听取军事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到军事机关现场办公,帮助解决人员、经费方面的问题。军事机关要积极给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提出科学合理建议,争取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军地各职能部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为整组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周密组织实施。今年民兵整组工作从2月份开始,4月份结束,分组织准备、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各单位要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十三步法”展开整组工作,突出抓好宣传教育、调查摸底、编兵配干、集结点验等关键环节的落实,切实把组织基础夯扎实、搞稳固,确保民兵整组工作不走过场。各级领导要及时跟进指导,掌握民兵整组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矛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严格检查督导。要按照“现役干部到乡镇(街道)、专武干部到村组(社区)”的要求,抽调机关干部、职工组成工作组,采取领导带队、分片包干等方式,以第二批基层达标单位为重点,深入基层开展蹲点帮建活动,着力解决整组工作程序不到位、应急装备器材缺乏、各类制度标识牌不统一、软件资料不规范等问题。4月上旬,各县市区人武部要会同同级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所属基层武装部整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4月中下旬,省军区和十堰军分区将结合民兵整组检查,拉动点验应急分队,并对第二批基层建设达标单位进行评比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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