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14〕106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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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办发〔2014〕10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从2015年起,我市将全面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工作。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投资统计改革的重大意义

本次投资统计改革的统计方法和统计渠道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投资统计调查对象由项目单位转变为法人单位,所有符合投资统计口径的法人单位必须首先申请进入“企业一套表”,由法人单位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直接上报数据。投资完成额的计算方法由原来的形象进度法转变为财务支出法,对投资项目财务数据的要求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投资统计范围也由“固定资产投资”扩大为“非金融资产投资”,增加了无形资产及其分组指标。统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计算方法的转变将使投资统计数据更加有据可依、有据可查。本次投资统计改革意义重大,2015年改革数据还将作为“十三五”的基期数据,必然会对全市的投资规模、结构和速度产生重大影响,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投资统计改革的职责分工

为加强投资统计改革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抓落实。其中,涉及改革经费及行政单位投资项目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省市重点项目方面的事项,由市发改委负责和协调;涉及工业企业方面的事项,由市经信委负责和协调;涉及建筑业和市属重大城建项目方面的事项,由市住建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房地产投资项目方面的事项,由市房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商贸企业投资项目的,由市商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交通投资方面的事项,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教育、文化、卫生、水利等各大系统所属单位投资项目方面的事项,由各大系统领导单位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名录及建安营业税方面的事项,由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和协调;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要做好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单位的投资统计改革事宜;市统计局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确催报、审核、汇总、上报的工作流程,确保高质量完成投资统计改革任务。

三、相关要求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各县市区(管委会)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要充实力量,补充预算,在试点经费和人员方面予以切实保障。

(二)各级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应统尽统。要组织好对有投资支出企业和部门的全面摸排,争取调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新制度数据真实反映十堰实际。

(三)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要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全面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

附件:十堰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

 

十堰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龙良文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桂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贤国 市发改委主任

赵国平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杨文学 市编办副主任

张华杰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杨少俊 市经信委党委副书记

江恩达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高金龙 市卫计委副主任

陈长全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倪 平 市住建委副主任

卫 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晓红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宏才 市文体局副局长

余荣江 市水利水电局副局长

王 勇 市房管局副局长

冯少勇 市工商局副局长

袁卫军 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树加 市地税局副局长

黄维涛 国家统计局十堰调查队副队长

孟郧生 湖北省统计局十堰调查监测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国平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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