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8〕29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发〔2018〕29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十堰市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2018年6月26日
十堰市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重要论断,推进实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5号),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十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广聚人才第一资源、激发创新第一动力,加快培育新产业,不断壮大新动能,打造湖北省重要区域增长极,建设国家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新经济聚集地,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平稳接续,“一主四大四新”现代产业体系和“区域发展一核多支点、产业结构一主多元化”转型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传统动能焕发新活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提升,工业化信息化融合指数达到86,万元GDP能耗控制在0.45吨标准煤以内,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45%,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0.5万元/人。新动能成为新引擎,新经济增加值占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3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16%,高新技术制造业占工业比重达到17%以上。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人才智力支撑有力,R&D投入占GDP比重达到1%。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经济体系
1、加快主导产业优化升级。
强化汽车产业的主导地位,抢抓东风十堰基地改造升级和新事业布局的发展机遇,以新能源、智能网联等先进技术为引领,加快汽车的新能源化、智能化、乘用化、专用化、轻量化发展,积极引进乘用车生产项目优化产业内部结构,推动十堰国家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走在全省前列。到2022年,汽车产量力争达到80万辆,其中新能源车达到30万辆,汽车工业产值达到23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国资委、市政企共建办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一是推动整车升级发展。鼓励商用车向高端化、大吨位发展,同时兼顾发展中型、小型等系列化车型。鼓励整车企业利用现有资质向乘用车领域拓展。重点支持东风商用车搬迁改造、东风小康整体迁建、三环专汽车身搬迁、湖北大运、神河轻卡数字化车间改造等项目发展。
二是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纯电动乘用车、货车、专用车、客车,开发各类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的商用车、乘用车及其零部件。重点支持东风易捷特新能源汽车、东风小康、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大运汽车、世纪中远、三环专汽等新能源车项目发展。
三是做大做强专用车。推动专用车产业向个性化、定制化方向发展,在巩固各类工程车、市政用车、物流运输车等优势市场的同时,努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做精做强,重点开发旅游休闲专用车、文化教育专用车、特种行业专用车、军警特殊专用车等多用途专用车品种。重点支持驰田智能环保渣土车、帕菲特清障车、东风特汽(十堰)客车公司文化教育专用车、湖北一专铝合金油罐车以及环卫系列专用车等项目发展。
四是拓展汽车零部件领域。以轻量化、智能化、乘用化、新能源化为方向,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企业核心技术水平。支持企业引进开发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以及汽车安全气囊和新的尾气排放系统等符合国际国内新标准的节能、环保、安全、智能的零部件。鼓励燃油车零部件企业研发生产核心零部件产品,扩大零部件配套品种、范围,逐步扩大与乘用车的配套份额。重点支持东风零部件公司、万向通达、同创传动、泰祥实业公司等企业转型创新发展。
五是深化军民融合发展。以东风汽车公司军品生产基地为依托,围绕军品科研生产和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东风越野车有限公司、东风特商军民融合等一批军民融合领军企业和优势产业。积极引进航空、电子、军工等企业开展科研、检测和生产等,引导各类企业积极与军工企业配套合作,促进民品军用和军品民用。
2、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大力推动轻工纺织、冶金化工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政企共建办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一是拓展优化轻工纺织产业。发挥水源地优势,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开发生产天然水、矿泉水、茶饮料和果汁饮料以及啤酒等,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白酒、黄酒和果酒。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通过招商引进纺织、服装、家具、包装、日化洗涤等企业。支持以绿松石、米黄玉为主的工艺美术品开发。重点支持支持以绿松石、米黄玉为主的工艺美术品开发。重点支持竹溪(华彬集团)丹霞山高端矿泉水项目、农夫山泉三期项目、竹溪治铮魔芋、房县九方魔芋、裕佳食品、裕源食品、梨花村酒业、武当酒业、武当道茶业、龙王垭茶业、星梦茶业、嘉麟杰服饰、恒达纺织以及房县酿酒、丹江口轻工纺织、竹山绿松石产业集群发展。到2022年,全市轻工纺织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00亿元以上。
二是升级改造冶金化工等产业。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现有钢铁、铸造、锻造、有色金属等企业以环保节能为主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支持汽车轮胎、橡塑产业、化工产业的转型升级,适应汽车多品种、多领域的发展需求;引进发展集防火、抗震、环保、保温、防水、降噪、装饰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建筑材料,推进建筑构件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重点支持双星东风轮胎、华林杭萧钢构、风神橡塑、郧西海天实业、房县金裕石材、竹山秦巴钡盐、益民铜材等重点企业发展。支持传统矿产企业招商重组、转型发展。到2022年,全市冶金化工建材行业产值力争达到300亿元以上。
3、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发展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政企共建办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一是加快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重点研发生产工业机器人、汽车关键零部件加工成套设备以及汽车制造智能生产线,加快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装备、智能物流和仓储装备、农业及其工程机械成套装备。重点支持东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智能数控组合机床以及智能焊装生产、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智能输送装备、湖北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打磨机器人、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感应加热处理成套设备、东风模具公司以及湖北先锋模具集团有限公司高端模具制造、湖北国瑞智能装备公司全自动喷塑线、湖北佳恒科技有限公司汽车液压系统等项目发展。到2022年,装备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240亿元以上。
二是加快发展生物及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十堰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以中药材为原料中草药加工、生物制药、兽药等精深加工和中药保健药品、食用药膳等特色药品加工。积极引进各类医药企业在十堰开展重大药品品种改善及生产、先进医疗器械和普及型医疗器械、医疗电子产品等生产。扩大生物产业基础,打造甾体激素原材料生产基地,道地药材供应保障基地,健康服务业发展基地。重点支持天圣药业、葵花药业、长江医药集团等成药制造企业,共同生物、竹溪人福、鑫源皂素、丹江开泰、丹江丹奥等甾体激素中间体和原料药生产企业,中鑫生物、三鑫生物等提取物生产企业,神农本草、金草堂等中药饮片企业,武当动物药业等兽药企业发展。到2022年,生物及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力争达到300亿元以上。
三是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大力发展汽车动力总成电控系统、车身电控系统、车载电子产品、车用电子检测设备、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启动机、发电机设备以及汽车集成的电子元器件。积极研发智能传感、传输设备以及智能网联汽车,加大云平台、大数据等智能信息系统的引进,提高软件信息技术服务水平。重点支持正奥、天涯、天运、三立车灯、中生电器等企业开发生产汽车电子产品,积极引进和发展通信网络、物联网、三网融合、云计算和高端软件开发服务等信息技术产业。支持各县(市区)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信息技术产业转移,发展电子产品和电子元器件产品研发生产。到2022年,全市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力争达到230亿元以上。
四是加快发展新材料及其它新兴产业。围绕汽车和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需求,加大先进高分子材料和光电信息功能新材料的应用,特别是铝镁合金、稀土合金、高强钢、新型橡塑等在汽车仪表盘、轮毂等高性能金属功能级结构材料领域的应用。推进大容量、长寿命储能电池正负极材料,高性能铜箔和铝箔,以及电池极碳、三元前驱体等新材料的引进生产。加快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风力发电和生活垃圾发电等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东风力神电池、万润正负极材料等项目发展。到2022年,全市新材料和新兴产业产值力争达到200亿元以上
4、加快生态文化旅游业创新发展。
围绕打造千亿级支柱产业,坚持以武当山为龙头,以城区和各县域为支撑,全面实施“两区三带”旅游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山水城互动、文旅农互融、景点景区互联、各要素配套”的全域旅游格局,打造东方国际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强市。推广“十堰,一个人人称道的地方”总体形象,精心打造“武当369”等特色旅游品牌。整体优化升级大武当景区,提升五龙河、九龙瀑、牛头山、野人洞(谷)等20家老景区的等级和品质,加快神农峡岩屋沟、大明峰等30家新景区建设。推进南水北调源头生态旅游区、郧阳湖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步伐。完善太极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旅游与文化、工业、三农、体育、航空、幸福产业等融合,大力培育旅游新业态,突出特色民宿、度假酒店和养生业态项目,发展养老养生及医疗健康旅游、房车露营地自驾游、户外运动旅游、低空飞行旅游产品。发展红色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十堰红色旅游产品。培育龙头旅游企业,支持武当山旅游公司、太极湖旅游公司、子胥湖旅游公司等一批综合实力强、带动能力强的旅游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到2022年,力争游客接待量11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2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旅游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体新广局、市卫计委、市招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积极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大力促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设计、生产、运营等核心环节的深入应用,加快培育基于互联网的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让新经济“无中生有”。实施“互联网+先进制造”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建成标志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推动服务业提速升级,实施“互联网+服务业”行动,重点培育壮大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文化创意、节能环保、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新业态,加快构建生活性服务业繁荣丰富、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强劲、公共服务保障有力的现代服务产业体系。以汽车汽配商品交易会等会展活动为载体,打造国家级汽车展销平台。加快发展农村电商,争取实现电商进农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旅游委、市招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不断扩大生态特色农业规模。
坚持绿色化、特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深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业。深入实施“61”产业强农计划,重点打造茶叶、林果、中药材、草牧、蔬菜、水产(饮)品六个百亿元特色产业,重点建设“两带一园”,形成十堰绿色高效农业的基本架构。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和精品名牌打造工程,力争每个重点特色产业都有领军企业,培植一个国字号的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一批田园综合体,打造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新载体新模式,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示范应用,实现“12316”信息进村入户全覆盖。力争到2022年,全市绿色高效农业生产基地面积达到600万亩,六大重点特色产业综合产值均达到1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全口径)突破1000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1以上。(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招商局、市畜牧局、市蔬菜办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激发发展内生动力
7、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研发机构。实施十堰市技术创新工程,加强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国家、省、市三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院士工作站等各类研发平台数量达到300家以上。大力扶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到2022年半数左右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进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倍增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0家,国内及国际细分行业“隐形冠军”达到50家,瞪羚型企业达到40家,独角兽企业达到1家以上。支持骨干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完善国有企业以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指标权重,对我市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研发投入、创新转型费用在考核业绩时视同于利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加强创新平台建设。
积极引进科研机构和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湖北汽车学院建立汽车节能技术湖北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汽车动力传动与电子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智能驾驶湖北重点实验室。支持湖北医药学院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市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开展生殖遗传及相关疾病分子机理研究,力争建成鄂豫陕渝毗邻地区生殖医学中心。支持胚胎干细胞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和脐带造血干细胞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提升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中关村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推进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茅箭区、丹江口市“一区三园”协同发展。推进郧阳区、张湾区共建国家级高新区。大力推进高铁经济区、空港经济区和生态滨江新区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积极推进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十堰分中心和湖北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十堰分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增强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特色化功能和增值服务能力。加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十堰)示范基地建设,建成覆盖科技成果登记、发布、交易管理的服务平台。探索完善科技成果评估定价机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到2022年,组织实施省级科技成果转化300项以上。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质押融资、托管运营、风险补偿、保险服务及维权援助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有机衔接,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持众创空间、创业基地、孵化器、加速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园等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发挥人才引领创新的核心作用。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引进创投、风投和金融服务机构入驻,扩大华融天泽高投智能制造与技术服务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引导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创新金融产品。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科技项目评价、管理、补助机制,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动能转换活力
1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实施去库存、降成本等七个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环保、能耗、用地、质量、安全等标准,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巩固去产能成效。用足用活棚改政策,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群众住有所居。加大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力度,防范化解风险,用好用活信贷杠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及中介服务事项,积极落实国家、省有关实体经济降成本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十堰中心支行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进一步优化市场服务环境。制定出台十堰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善“四个清单”制度,构建“一窗受理、一表申报、一章审批、一次办结”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大力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健全完善“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组织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持续推动“照后减证”。编制市县证照清单通用目录,继续清理一批“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推行社会投资项目集中并联审批,探索工业项目“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最大限度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速度。在开发区探索产业项目“先建后验”的管理方式。制定出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共享,落实责任追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承诺制度和红黑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招商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政府法制办、人行十堰中心支行、十堰银监分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建立适应新经济发展的要素配置机制。创新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对市场准入、产业政策、财政、教育、价格、土地、环保等方面政策进行全面审查,制定完善促进新兴产业和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新经济领域的企业实行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优先供给、优惠价格。加快完善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机制,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和标准,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探索包容创新审慎监管的新机制。改进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准入管理方式,由注重事先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探索对跨界融合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部门协同监管,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形成线上监管与线下管理协同配合、产品质量与应用安全协同监管的体制。建立适应互联网条件下金融创新发展的金融监管机制。建立适应新技术新业态发展需要的新型监管机制,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发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市文体新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人行十堰中心支行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建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实施“十堰市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重点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重点高新技术产业,依托大型企业的工程技术中心等,以财政资金支持与奖励的方式,引导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对成果转化产品的市场开发给予支持,助推长期前景看好的新产品、新设备在行业中应用。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产品和服务项目,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大力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构建创新资源交易交流平台,建设一支懂专业、懂管理、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构建全方位开放的体制机制。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加强“大开放、大通关、大流通”建设,坚持内外开放并举、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努力实现开放发展质量和水平。深入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湖北开放开发大格局,加强与丹江口库区、汉江生态经济带等周边城市间的区域协作,深化与友好城市交流合作。深度融入东风集团公司全球战略,积极推动本土企业“走出去”。大力实施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和回归工程,积极对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地区,重点引进总部经济、产业集群、研发中心。创新对口协作机制,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深化多层次合作,打造京津冀对口协作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招商局、市外侨办、十堰海关、市铁路办、市民航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保障动能接续顺畅
17、加大人才保障力度。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努力建设人才强市。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大力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开展柔性引才,持续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助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面向基层集聚人才。通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发现、培养一大批基层优秀人才。激发市场主体人才活力。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领域,不断优化“3331人才工程”企业家队伍结构。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怀优秀人才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强化财税激励作用。建立科技投入增长保障机制,依法保证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确保科技经费投入的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重点加大对应用研究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力度,变直接投入为间接引导,从而带动企业自有资金和社会资本向科技创新投入,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落实技术研发费加计税前扣除、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大幅度提高全社会科技投入水平,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研投入体系。调整科技投入结构,重点支持重大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平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形成更加符合我市科技创新需求的投入结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落实《十堰市资本市场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鼓励各级政府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通过基金与金融资金合作,引导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及创业投资等创新金融产品。发展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引导扩大科技信贷和科技保险,探索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制度、科技担保风险补偿和再担保制度。积极推行天使投资基金、科技保险基金、专利质押贷款引导基金、高科技企业创新贷风险等科技金融政策,培育发展科技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科技创业投资机构。推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组织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挂牌融资,打造十堰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板块。(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十堰中心支行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制定我市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的办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新业态新模式产品和服务的示范推广机制。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个人)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活动。健全专利运营转化体系,支持企业、科技园区、高校、产业联盟与服务机构联合成立专利运营机构。对符合条件、价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创新医疗器械以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物,按照省级医保目录纳入情况及时落实。鼓励医院优先采购能够满足要求的自主创新药物和医用设备。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招投标活动中,不得以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非强制资质认证、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业绩等要求变相歧视新创办企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食药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协调落实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宣传解读重大政策,考核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是强化项目推进。发挥重大项目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有效投资,高质量高水平谋划实施一批强基础、管长远、利大局的重大项目。建立入库项目“绿色通道”机制,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项目融资、服务保障等方面优先支持。继续坚持重大项目首席服务官、重大项目工作专班、项目拉练等有效做法,强化督办落实,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5年新开工重大产业项目不少于1000个。(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是强化政策落地。各地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分解落实具体目标任务,鼓励创办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大力开展先行先试,争当新旧动能转换的排头兵。各县、市、区要在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置单一的“政策兑现窗口”,畅通政策兑现渠道。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凝聚合力,全面落实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是加强督导考核。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考核机制,制订考核指标体系,每年通报表扬一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县、市、区,严肃问责一批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县、市、区,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综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将新经济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建立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统计调查、预警分析。将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定期组织评估,加强考核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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