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8〕34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十堰2030”行动方案的通知》
十政发〔2018〕34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健康十堰2030”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健康十堰2030”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16日
“健康十堰2030”行动方案
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全面推进健康十堰建设,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度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促进全市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健康十堰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紧贴十堰实际,将促进健康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推动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实现科学发展。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推动卫生与健康服务向质量效益型发展,提高健康服务的质量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促进健康公平。强化政府“保基本”职责、规划调控职责和监管职责,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个人健康意识和责任,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新格局。
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发展。着眼长远、统筹谋划,立足当前、积极作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动力,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健康支撑。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服务体系运转有序,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健康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人人享有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到2030年,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健康服务公平、可及和优质,健康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持续提高,基本建成健康环境、健康人群、健康社会与健康发展和谐统一的健康促进型社会。
二、主要任务
(一)普及健康生活
1、实施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1)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
健全市、县两级健康教育体系,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网络,建立健康素养和行为生活方式监测体系,推进全社会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在健康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推动重点人群健康生活方式优化和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把健康教育纳入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加强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将健康教育纳入在职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养内容,鼓励学校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到2030年,健康教育按要求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率达到90%。充分发挥全媒体在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开设健康类栏目,加大健康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完善新型公众健康教育平台,向群众传播健康生活方式和保健知识。教育居民对自身健康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管理和预防。加强健康科普信息和医药广告的监测与监管,加大虚假信息打击力度。(市教育局、市文体新广局、市科协、市卫计委、市委宣传部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2)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制定实施全民营养计划,开展食物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全面普及科学膳食及营养知识,宣传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实施合理营养与膳食教育项目,引导居民形成科学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元素缺乏、部分人群盐、油脂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营养过剩问题。实施临床营养干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营养师。加强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全面实施重点公共场所室内禁烟,强化戒烟服务。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以下。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加强重点人群性教育,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性传播疾病发生。普及毒品知识,健全戒毒体系建设,提高居民拒毒、防毒意识,减少毒品危害(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文体新广局、市食药监局、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负责)。
(3)促进心理健康
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广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在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口流动聚集地设立心理咨询室。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和不同职业群体心理健康问题,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青少年网瘾预防与控制。组建专业化、社会化心理干预志愿队伍,加强灾害和事故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完善临床心理护理服务,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落实重性精神障碍多途径医疗保障,探索建立重性精神疾病免费治疗制度。到2030年,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社区心理咨询开设率达到100%,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规范化开展率达到80%。(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残联负责)
(4)普及全民应急救护基本技能
加大居民生存与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宣传、演练,使社会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降低、减少二次伤害。到2030年,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40%。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针对主要致残因素、高危人群,实施重点防控,减少残疾发生。支持和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有条件的地区可向居民直接发放医疗急救包,到2030年每个家庭配备1个医疗急救包。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等人群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残联负责)
2.实施全民科学健身行动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统筹规划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绿道、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等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地等建设健身公共设施。合理设置大型体育场馆,大力发展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因地制宜建设便民基层体育设施,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构建15分钟健身圈,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全面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公共体育设施以及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到2020年达到1.8平方米,2030年达到2.5平方米。(市文体新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负责)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制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大力发展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体育运动。开展全民健身推广普及,普及健身制度。推动开展职工、农民、妇女、老年人、青少年、幼儿及残疾人体育运动,实施重点人群健身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推进集活动阵地、学校、社区为一体化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严格保证青少年学生的体育课时和课外活动,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实施振兴“三大球”计划,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群众健身项目,探索发展登山、健步走等公益性健身项目,传承弘扬武当武术(太极拳、剑)、龙舟、舞龙舞狮等传统、民间体育项目,打造一地一品的群众体育精品赛事活动。到203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0万人。(市文体新广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负责)
(3)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基本组织。实施公民体质监测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居民体质监测,公开公布监测结果。促进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体育科研,研制推广体育健康健身新项目、新方法,不断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师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30年,每千人拥有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市文体新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负责)
(二)优化健康服务
1、实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
(1)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加大重大疾病的防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预防接种,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在平稳态势。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战略,加强艾滋病、结核病、布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确保稳定在低流行水平。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和新发传染病疫情。全面推进健康管理,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积极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结合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开展癌症早诊早治,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扶贫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疾病经济负担研究,完善政府购买机制,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城乡居民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完善全民健康体检制度,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年龄段制定相应的体检项目与标准,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健康导向机制。(市卫计委、市财政局负责)
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奖励扶助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打造服务计生、人文计生、法治计生、智慧计生。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关爱女孩等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规划,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保障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到2030年,人人享有生育健康优质服务,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市卫计委、市发改委负责)
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推进国际卫生机场创建,健全口岸病媒生物及重大虫媒传染病防控机制。建立国际旅行卫生信息平台,提升国际旅行医学核心能力,建立服务型跨境疫情防控模式。完善口岸核生化突发事件防控机制,提升国门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口岸办负责)
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医疗急救、突发传染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全市、水陆空立体化的卫生应急网络,医疗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建立健全全市灾害应急信息系统和社会救援力量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推进公共应急安置设施配置。推动各应急平台之间网络连通、数据交换、系统对接与协调联动。(市卫计委、市发改委负责)
(2)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区域布局,控制总量适度增长。统筹谋划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优化配置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发展方式,严控规划外公立医院新建,严控现有城市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扩张,从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绩效为主的内涵式发展转型;扩大社会办医规模,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新增床位主要面向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儿童、精神、肿瘤、老年病、康复等薄弱专科建设;控制中心城区资源,优化布局城镇新区;集中优势资源组建若干医院集团,探索医院集团治理架构和管理模式创新。按照省政府打造秦巴山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的布局,以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市中医医院等三级医疗机构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打造跨省域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到2030年,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高效运行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4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床位数达到8.7张。(市卫计委、市发改委负责)
创新健康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增强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为群众提供系统、持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医疗与公共卫生机构间信息互享与互联互通机制,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功能。推进慢性病防、治、管融合发展,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实现医防结合。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建成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实现“首诊在基层、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落实湖北健康云服务计划,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技术,推动惠及群众的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服务。(市卫计委负责)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立足本市、辐射周边,在人才引进、学科建设、项目建设等政策环境方面继续加大力度,鼓励三级医院向高端、特色、精品、数字医学发展,打造秦巴山区域疑难重症诊疗中心和医疗技术创新、临床医学人才规范化培养基地。强化重点学科、临床特色重点专科和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建立与国际接轨、国内领先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推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化。构建基本医疗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计委、市公安局负责)
(3)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提高妇幼健康水平。落实国家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场所、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保障母婴权益。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出生缺陷和致残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建立一、二、三级预防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有效衔接的新模式,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向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做好“两癌”检查与救治项目。巩固和完善0~6岁残疾儿童筛查、申报、转介、康复救助的工作机制,建立筛查和救助信息共享联动平台。到2030年,婴儿死亡率下降至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1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6/10万。(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妇联、市残联负责)
促进健康老龄化。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推进医养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促进老年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衔接,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推动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强化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预。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发展,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发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到2030年,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到100%。(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保险协会负责)
积极预防和减少伤害。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贯彻落实主要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公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儿童、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严格执行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安全伤害。(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负责)
维护残疾人健康。贯彻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实施国家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之间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环境。(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负责)
落实重大疾病人群健康救助措施。重点对艾滋病人实施“四免一关怀”,对结核病人免费基本药物治疗,对部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免费住院治疗和解锁救治。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负责)
加强职业卫生工作。构建职业病防、治、保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预警预测及信息发布。贯彻落实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建立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多发势头。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加强职业健康工作。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完善职业病诊断及鉴定、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体检等技术服务水平。到2030年,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重点行业企业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率达到95%以上,新发尘肺病报告率持续下降。(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负责)
2.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1)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市县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和“三堂一室”建设,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和学科(专科)建设,强化中医特色服务,充分发挥中医在基本医疗服务、危急重症和疑难病症诊治及慢性病和重大疾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国医堂,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中西医综合服务能力。(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2)拓展中医治未病服务
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工程,在中医医院建立“治未病”科室,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为群众提供融健康咨询、干预调理、随访管理为一体的中医“治未病”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院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鼓励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服务。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提高国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市卫计委、市残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文体新广局、市保险协会负责)
(3)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加强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的继承研究。在中医药机构建立名老中医药专家研究室、工作室和中医药流派传承工作室,在研究和传承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以及挖掘整理道教医药、民间医药方面取得一批学术成果。鼓励知名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培养中医药人才。大力促进中医药科技协同创新,推动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中医药重大项目的研究,不断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做好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4)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
加强全市中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中药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十堰生物产业园建设。支持大型中药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中药产业升级。建立中药材现代科技产业基地,推动道地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形成道地中药材产业集群。加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战略,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扩大中医药海外贸易。(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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