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8〕33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给曹纪文等三位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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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发〔2018〕33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给曹纪文等三位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央定点扶贫工作安排,中组部等有关单位选派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征地拆迁处处长曹纪文同志、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科员李亚巍同志、国家烟草专卖局科技司主任科员石昌盛三位同志,分别派驻我市郧阳区青山镇周家河村、房县回龙乡二十村、竹山县擂鼓镇金岭村担任第一书记。三位同志在驻村工作期间,讲政治、顾大局,扎根基层一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调争取帮扶资源,着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基层组织战斗力明显加强,村级治理水平日益规范,定点扶贫及驻村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曹纪文、李亚巍、石昌盛三位同志记二等功一次。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曹纪文等三位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良作风,以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为己任,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核心,振奋精神,积极作为,攻坚克难,为十堰精准脱贫,奋力打造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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