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8〕16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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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发〔2018〕16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十堰市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7日



  十堰市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精准灭荒工作部署,加快我市荒山绿化步伐,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环境承载能力,制订全市2018-2020年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绿满荆楚美如画,水光山色与人亲”生态建设目标,以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大力推进精准灭荒,实现宜林荒山应绿尽绿,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为“五个十堰”建设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荒山造林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鼓励和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精准灭荒,多层次、多形式推进荒山绿化。


(二)坚持生态优先,兼顾效益。以绿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为优先目标,在适宜的地方发展特色经济林,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


(三)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遵循自然规律,科学合理选择造林树种、造林方式和经营管理措施,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把荒山造林与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林业扶贫攻坚结合起来,整合项目、统筹推进,提高精准灭荒综合效益。


(五)坚持造管结合,巩固成果。按照谁造林、谁管护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推广专业队伍市场化管护。将荒山造林纳入森林抚育项目范围予以重点支持,连续抚育管理3年,提高新造林保存率,避免出现“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2017年11月荒山清查精准摸底情况,全市荒山总面积为38.24万亩,我市确定三年完成精准灭荒目标任务。其中:2018年完成精准灭荒任务16.81万亩,主要分布在高速路、国省道等重要通道沿线、丹江库区、黄龙库区等重要河流沿线;2019年完成计划12.37万亩;2020年完成计划9.06万亩。按照一年造林两年管护、巩固成果、保证成效的要求,到2020年底完成市域内所有荒山治理任务,实现全市宜林荒山应绿尽绿,构建结构稳定、林相优良、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四、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以交通干道、河流库区沿线、集镇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荒山为重点向纵深推进。遵循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重点突破的原则,先绿化近山、低山,后绿化远山、高山。


(二)治理方法:根据全市现有荒山造林绿化实际,确立四种科学的综合造林方式,即采取人工造林、补植补播+封山育林、林地清理+封山育林、直播相结合。广泛推广如刺槐、侧柏、黄栌、乌桕、女贞、栾树、栎树等适宜困难地区生长的乡土树种,营造阔叶林和针阔叶混交林,大力培育并坚持使用良种壮苗,鼓励带土球苗、容器苗上山,提高荒山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


(三)建设模式:合理选择造林主体和造林模式。对于土壤和气候条件相对适宜的地区,结合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支持林业企业通过林地流转实行规模化造林;对于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的地区,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成立专业造林队或招标引入造林公司等实行工程化造林。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7年10月-2017年11月底)。各县市区精准摸底辖区内荒山基本情况,制定精准灭荒行动总体规划和分年度作业设计,组建工作专班,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并组建造林专业队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2020年5月)。各地按照年度作业设计,挂图作战,完成林地清理、整地和绿化栽植、抚育管理任务,做好档案管理。每年年底,县市区政府组织年度检查验收,市政府组织绩效目标考核。


(三)检查验收、绩效评定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0月底)。市政府组织专班,依据省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全市“精准灭荒”绿化造林抽查不低于10%的小班进行检查验收,作出绩效评定,迎接省政府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十堰市“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全市精准灭荒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全市精准灭荒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承担主体责任,实行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严格考核结账。对不能如期完成精准灭荒年度任务的,市政府将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坚持部门联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把精准灭荒工作纳入对口帮扶内容,建设美丽乡村,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积极支持参与并督办本村的精准灭荒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对荒山绿化的投入;国土、交通、水利、公路等部门要做好矿山复绿和道路、河堤沿线、库区周边的生态修复工作;农业、移民、扶贫等部门要结合涉林项目建设支持荒山造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义务植树和荒山造林活动。


(三)保障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省林业厅按照省级财政每亩600元的标准对精准灭荒造林实行以奖代补,配套森林抚育项目每亩每年100元管护费,连续补助3年。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涉农涉林资金支持,统筹整合资金用于精准灭荒,同时要发挥好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广泛采取租赁、入股、合作、承包等多种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制定奖扶政策,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积极推行PPP模式进行精准灭荒,实现政府投入、社会资本的有效融合。市财政将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进行考核奖补。


(四)加强督办考核。市政府组织督查考核专班,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县市区精准灭荒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办考核,对所有有灭荒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包保督办、挂图督办、驻点督办,深入造林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督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十堰市精准灭荒工程年度实施面积任务表



链接:《十堰市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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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十堰市, 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