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8〕11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7年度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成效突出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04:34:28


十政发〔2018〕11号


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7年度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成效突出单位


予以表扬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税费保障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税费征收保障实施办法》,依法加强财政税费征收管理,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税务部门通过十堰财税大数据平台获取的涉税信息,挖潜、转化税收收入126679万元,对实现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发挥了重要使用,促进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激励税费征收保障工作积极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茅箭区人民政府等18个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具体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税费征收保障部门,虚心向受表扬的单位学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2018年税费征收保障工作,为增加地方财力、实现十堰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7度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名单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2017度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名单


茅箭区人民政府


郧阳区人民政府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竹溪县人民政府


十堰市财政局


十堰市国税局


十堰市地税局


十堰市房管局


十堰市住建委


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人社局


十堰市发改委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十堰市水利局


十堰市科技局


十堰市审计局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7232.html

本文关键词: 十堰市, 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