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8〕11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7年度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成效突出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04:34:28
十政发〔2018〕11号
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7年度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成效突出单位
予以表扬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税费保障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税费征收保障实施办法》,依法加强财政税费征收管理,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税务部门通过十堰财税大数据平台获取的涉税信息,挖潜、转化税收收入126679万元,对实现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发挥了重要使用,促进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激励税费征收保障工作积极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茅箭区人民政府等18个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具体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税费征收保障部门,虚心向受表扬的单位学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2018年税费征收保障工作,为增加地方财力、实现十堰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7度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名单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2017度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名单
茅箭区人民政府
郧阳区人民政府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竹溪县人民政府
十堰市财政局
十堰市国税局
十堰市地税局
十堰市房管局
十堰市住建委
十堰市公安局
十堰市人社局
十堰市发改委
十堰市国土资源局
十堰市水利局
十堰市科技局
十堰市审计局
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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