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7〕31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促进全市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64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快递业发展环境,更好地发挥快递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互联网+”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完善快递网络基础设施,加快补齐快递发展短板,推动全市快递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全市快递业务量超过2亿件,快递业务收入超过5亿元,年支撑国内网购交易额突破35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城乡快递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农村地区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目标。快递服务水平全面达到国家标准,用户满意度稳步提升。行业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收寄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三个100%”得到全面落实。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快递企业。鼓励大型快递企业总部、区域性总部、全国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快件处理中心、仓配一体化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等)在十堰布局,从落地优惠、航线时刻、运输集散补贴和加强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快递企业通过直营延伸、股份制改造等途径,实施兼并重组,做大规模,做强品牌,培育一批年产值超过千万元的快递企业,其中年产值超过亿元的1家,超过5000万元的5家,超过1000万元的5家。加强市、县、乡三级快递营业场所标准化建设,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快递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支持骨干企业推进智能终端、自动分拣、机械化装卸、冷链快递等技术装备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加强快递枢纽建设。支持将快递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鼓励市级快递企业加强快递分拨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及快递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入驻专业性物流园区,实现资源共享、集中集约集聚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的原则,鼓励推动县级快递专业园区建设,逐步打造融快递、物流、电商、仓储、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县级示范园区,支撑和带动相关产业聚集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推进“互联网+”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加快服务模式创新。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鼓励快递企业开办新型增值服务,开展面向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及医药业的定制化物流服务,逐步向综合型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四)提升快递末端配送服务水平。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商用写字楼的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湖北省邮政条例》要求设置提供接收快件的场地或者服务设施;因故未设置提供的,应当允许统一着装并佩戴标识的快递从业人员和车辆免费进入并为用户提供服务。鼓励快递企业在高等院校内开办校园快递服务站、快递超市,为师生提供快递服务,保障快件安全。支持将“智能快件箱”作为城市智能物流末端配送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并将“智能快件箱”等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打造便民利民的快递末端配送服务体系,破解“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配送难题。支持邮政管理部门履行住宅小区邮政信报箱验收职能。(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五)健全农村快递服务体系。支持将快递业纳入服务业、物流业产业政策扶持范畴,全方位推进快递业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服务进社区、农特产品升级增效等“三大工程”建设。鼓励快递企业加快农村网点布局,整合利用现有交通、邮政等网络资源,融合乡镇物流站场建设,加速推动“快递下乡”工程,确保2017年底乡镇快递覆盖率达到100%。鼓励邮政企业发挥“邮乐购”、“邮掌柜”等平台优势,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农家店、农资店、村级综合服务社等推动“村邮站”建设、完善电商功能,强化“快邮合作”,不断打造便捷高效的农村电商快递服务体系,确保“十三五”末实现“村村通快递”目标。(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六)补齐跨境快递业务短板。鼓励快递企业与国际电子商务企业、国外快递企业联合,推动跨境快递服务网络建设,延伸服务链条。加强快递航空枢纽、口岸国际邮件交换站、快件监管区及电商快递园区建设,拓展综合服务功能,满足国际快递业务发展需求。加快优化通关环境,增强服务跨境电商能力,完善快件在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跨境电商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集约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武当山机场、十堰海关、十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衔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快递“上车、上船、上飞机”工程,实现快递网络在各种运输方式间的无缝衔接、高效转换和快速通达。完善快件运输绿色通道,机场、车站、口岸等单位应当建设快件集中处理场所,为快件的快速安检、放行、配载、装卸、交接提供便利。支持快递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合作,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加快推进高铁快运业务发展,尽快推动境内高铁车站开办高铁快运业务。大力推广汽车甩挂运输,推进公路客运班线代运快件试点,因地制宜发展快件水路运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武当山机场、十堰车务段)
(八)改进快递车辆管理。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出台邮政(快递)运输车辆通行管理办法,对具有统一标识的邮件、快件运输车辆在市区道路通行、停靠、作业等给予通行便利,提高快递车辆使用效率,允许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在市区通行。支持快递企业选择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快递专用车辆应纳入企业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十堰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九)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寄件人违法寄递责任,督促快递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积极推动县级邮政监管机构建设,确保县级邮政行业安全管理办事有机构、监管有专人、运行有经费、办公有场地。积极推进市级邮政业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全面实施寄递行业安全“绿盾”工程,强化移动执法设施配备,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支持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快递业与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支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和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基础设施用地,并将城乡快递公共服务作为民生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二)保障快递用地。支持将重点品牌快递企业和列为市重点项目的快递项目用地纳入物流仓储用地政策范畴,并加快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支持快递企业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发展快递业务,对利用闲置厂房和仓储用房的,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变更手续。支持快递企业入驻政府认定的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及电商园区,其厂房租赁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或补贴。支持快递企业入驻或租用机场、高铁、海关等特殊监管区设置快递转运中心。(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邮政管理局、十堰海关、武当山机场、十堰车务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快递业作为重点扶持产业给予政策支持,发挥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快递业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和项目纳入各类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入驻专业园区(快递园区)的快递企业用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快递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市内跨区域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快递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依法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四)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对重点品牌快递企业的授信额度,扩大贷款规模,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快递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积极开展抵押贷款、融资租赁和保险服务。支持快递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吸纳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及社会资金。(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人行十堰分行、十堰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五)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将寄递渠道安全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支持管理部门运用现代信息及物联网技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整合,提升信息数据的跟踪、研判和处置能力,推进寄递渠道安全综合治理的专业化和信息化。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建立线索传递和证据交换、认可制度,建立案件线索、可疑快件报告制度,理顺报送渠道,寄递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禁寄物品应及时报送公安及相关部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支持邮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安监局、十堰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六)规范市场秩序。支持邮政管理部门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和年度报告制度,简化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完善快递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支持工商部门探索推进工商登记实行同一县市区工商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加快县乡快递网点布局及乡镇快递超市建设,整合资源,规范管理。支持监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用户申诉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支持快递企业开展快递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推进快递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支持快递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快递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刷单炒信、倒卖个人信息等电商及快递物流领域炒信行为当事人,要纳入“炒信黑名单”并推送到信用平台和各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七)建设专业人才队伍。支持高等院校加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学科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快递相关专业,鼓励相关院校、科研单位与快递企业共建快递实训基地,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支持快递企业组织人员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可按规定给予补贴。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对快递企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的统筹协调及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订配套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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