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7〕16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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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发〔2017〕16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国办发〔2015〕89号)、省人民政府《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鄂政发〔201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一主四大四新”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让标准成为对十堰质量的“硬约束”,成为规范市场秩序、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效益的“指挥棒”。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为十堰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先进、适用的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的标准体系;建成服务社会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支熟悉标准制定规则、掌握行业发展动态的复合型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育一批采用先进标准、研制先进标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能力明显提高,部分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技术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和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增强标准创新动力

 

1.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推进机制,用创新成果提升标准水平,通过标准制定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2.组建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争取标准制(修)订话语权。以“一主四大四新”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组建十堰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鼓励和支持我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承担各级TC/SC/WG秘书处工作,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开展标准化项目研究,参与各类标准化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3.放开搞活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且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公开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标准信息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4.培育发展团体标准,规范产业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旅游、特色农产品和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以核心技术为抓手,引导企业联合制定团体(联盟)标准,规范企业生产,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促进产业集群加速升级,打造十堰区域公共品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旅游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质监局)

 

(二)强化农业标准化工作,服务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1.加强现代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及运输存储等标准研制。以畜牧规模化养殖、渔业生态健康养殖、农业产业化经营、特色林果产业、林下经济产业、生态保护为重点,加快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将示范区建设与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相结合,与“61”产业强农计划、“四个一批”、一县一品和“菜篮子”等工程相结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效益,推动十堰向农业强市跨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市蔬菜办、市供销社、市质监局)

 

2.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明确城镇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领域,加快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标准的制定工作,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3.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研制武当道茶、武当山珍、丹江口库区水产品、马头山羊、郧巴黄牛、郧阳黑猪、白羽乌鸡、郧阳大鸡、房陵本草、房县小花菇、房县黑木耳、武当蜜桔、郧阳木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生产性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科技创业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等标准,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市供销社、市质监局)

 

4.推进生态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以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节能的生态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在农业循环经济、农村新能源和土壤修复生态治理等领域实施标准化示范项目带动,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三)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助推工业转型升级

 

1.加强现有优势产业标准研制。围绕汽车及零部件、建材、玉石、食品饮料等产业,加快构建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责任单位: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

 

2.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以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技术标准研究。(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

 

3.强化企业标准化基础。增强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引导企业建立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四)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推动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

 

1.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立覆盖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和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社区服务、餐饮服务等生活性服务领域的标准体系,为服务业规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等)

 

2.加强商贸流通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流通市场、汽车及零部件交易中心、物流园区等行业和领域标准研制,提升我市商贸流通业的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3.推动电子商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相关电商服务标准研制,支撑电商产业园、淘宝·特色中国·十堰馆、电商龙头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4.加快生态文化旅游产业标准化建设。围绕旅游业态创新,开展武当山、丹江口水库、城区汽车、汉江生态和竹房城镇旅游带等山水城和文旅农相融合的旅游新业态标准研制。武当山特区创建全国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市文体新广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五)加强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1.深入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服务循环经济发展。建立以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社会为主体,具有十堰特色的循环经济地方标准体系。创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

 

2.加快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商用和民用、公共机构等领域组织制定和实施以低碳经济为特征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污染物排放控制等标准,确保国家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水质安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南水北调办、市农业局、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3.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标准化。逐步建立包括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护、生态补偿、生态产业在内的生态保护标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十堰“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实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

 

(六)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以公共教育、人事人才、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体育、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司法行政与服务、公共安全、社会公益科技服务为重点,构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运用标准化手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促进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标准化体系,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在市政务服务中心、12345市长公开电话等单位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直各相关部门)

 

(七)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确保标准的有效执行

 

加强对标准实施的事中事后跟踪监督,强化强制性标准管理,依法监督市场主体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探索开展标准化实施效果评价,整合精简优化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十堰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由市质监局牵头,建立实施标准化战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根据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市政府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加强政策引导。建立政府实施标准化战略激励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重要技术标准研制项目优先列入科技发展等计划,加大对行业或经济有重要影响标准的奖励力度,增加技术标准在科技进步奖励中的比重。加强重大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标准先进性审查,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给予优先支持。

 

(三)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市场化运作为补充、企业自筹为主体的经费筹集和使用机制,把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标准研制、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化推广活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标准文献资源及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奖励,以及重要标准的宣贯培训和标准化人才培训等。

 

(四)加强人才培养。建立标准化人才的培养机制。加强标准化科研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有利于标准化科研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开展企业标准化培训,普及标准化管理知识。加大农业、服务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人才的培养力度。依托行业、企业和专业技术机构,建立满足需要的标准化专家库,为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加强宣传交流。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重要活动中,组织开展标准进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机关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标准化知识,提高标准化的认知度和普及率,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加强标准化领域与其他社会领域的合作,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格局,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附:十堰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2017年5月13日

 

附件:

 

十堰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晓 副市长

 

副组长:贾学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 勤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王心璘市发改委副主任

 

沈培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柯春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余 霞 市经信委工会主席

 

陈天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晓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卫纯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 伟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子捷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倪 平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 燕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余世根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黄 祥 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善兴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权 力 市林业局副局长

 

周文生 市畜牧局副局长

 

张现利 市水产局副局长

 

詹 鹏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惠民 市文体新广局副局长

 

高金龙 市卫计委副主任

 

张 波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宏敏 市旅游委副主任

 

李 巍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王世民 市蔬菜办总农艺师

 

李世耀 市供销社副主任

 

吴 芳 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

 

付全明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丹华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标准化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考核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研究安排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共同推进”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曾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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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十堰市, 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