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7〕7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04:42:58


十政发〔2017〕7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16年度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


通 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税费保障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十堰市税费征收保障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十堰市财税大数据平台”建设,有效地解决了税收征管工作中信息不对称的瓶颈问题,防止了税收跑、冒、滴、漏。全年通过十堰市财税大数据平台获取有效涉税信息8990万余条,组织税收收入119637万元,为我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弘扬先进,推动各地各部门撸起袖子、甩开膀子,竞相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郧西县人民政府等12个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税费征收保障部门,虚心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提升到“大数据”、“云计算”和主动适应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新要求上来,不断提升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运用水平,堵塞税收漏洞,为增加地方财力做出新贡献。


附件:2016年度全市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7年2月15日



附件:



2016年度全市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郧西县政府


竹山县政府


竹溪县政府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城投公司


市发改委


市住建委


市公安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国土资源局


市人社局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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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十堰市, 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