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6〕39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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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十政发〔2016〕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十堰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


 


十堰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是十堰市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战略,引导城乡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发展机遇期,根据《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湖北省推进水利发展的总体部署,编制《十堰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第一章  十堰水利发展面临新形势



一、发展机遇

(一)中央治水新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关于保障水安全的相关内容明确了新时期治水思路――“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赋予了当前水利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为我们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做好水利工作的行动指南。“节水优先”是新时期治水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根本方针,“空间均衡”是新时期治水工作必须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系统治理”是新时期治水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思想方法,“两手发力”是新时期治水工作必须始终把握的基本要求。

(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面对新老水问题交织的严峻形势,面对流域、区域、城乡水利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面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利任务仍然是一项十分艰巨的挑战。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水利规划重在“补短板”,努力提高水利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积极保障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进程,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人民群众的现实期盼。

十堰市地处鄂西北,因一库清水备受各界关注,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主战场,生态建设和转型发展压力巨大,是挑战也是机遇。“十三五”时期是十堰市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构建大十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推进依法治水,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统筹谋划全市“十三五”水利发展与改革进程,科学编制水利发展“十三五”综合规划,事关十堰水利发展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二、面临挑战

(一)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工程建设任务重。

一是续建配套建设任务重。水利建设项目投资逐年增加,涉及面广,项目类型也由以前的单一化发展到现在的多元化、精细化,对项目所能实现的效益标准也越来越高,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日益繁重。

(二)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水土治理压力大。

山区水土流失本来就相对严重,加之十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尤显重要。目前的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简单,从生态流域向生态经济型、清洁型流域的转化还有很大差距,生态环境脆弱的局面未得到根本上的改变,治理和保护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三)水资源保护体系不完善,水环境建设滞后。

水务一体化改革未能全面铺开,传统的“多龙管水”体制仍未彻底理顺,体制障碍有待化解。这种在流域管理上“条块分割”、 在功能管理上“部门分割”、在区域管理上“城乡分割”、在依法管理上“政出多门”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使水资源难以优化配置,水务管理难以统筹兼顾。

(四)投融资渠道狭窄,水利建设资金不足。

水利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与省财政资金扶持,省级以下财政拮据投入严重不足,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水利投入机制尚未形成,社会融资和群众办水利的机制尚未形成,投资渠道单一,远不能满足水利大建设大发展需要。
 


第二章  “十三五”水利发展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服务全市加快构建“一核多支点”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生态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水利基础保障能力,努力提高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把全市建设成生态发展示范地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这一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规划编制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认识到我市河湖污染、水生态退化、局部地区的水资源短缺等问题,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制约瓶颈。在做好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建设基础上,重在“补短板”,力求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上有新发展,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新贡献。

(二)科学合理,设定目标。

在全面总结“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以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为总目标,准确把握水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围绕进一步完善防洪抗旱及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及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发展的制度体系,合理确定“十三五”水利发展的目标指标。

(三)生态优先,创新理念。

水是生态环境的重要控制性因素,健康的水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加快转变水利发展方式,贯彻水生态文明理念,真正把治水思路从注重水资源开发转到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上来。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确保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较大的成效。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有效控减水旱灾害损失;基本建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初步化解资源环境约束;基本建成有效控制、河湖健康的水生态保护体系,不断优化城乡河湖生态;基本建成功能齐全、长效管护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显著改善农田灌排条件。进一步提升防洪保安能力、水资源供给能力、水环境自净能力、水生态修复能力,打造山清、水净、河畅、湖美、岸绿的美好家园。

(二)具体目标。

水利防洪抗灾减灾体系建设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的大江大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主要防洪保护区达到规范确定的防洪标准,遇超标准洪水时,能够保证重要城市和重要地区的防洪安全,城市防洪达标率80%,乡镇防洪达标率达到60%,并基本建成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非工程措施为主的减灾防灾体系。

水资源合理利用体系建设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行政村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农村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村供水水质合格率力争达到70%,并稳步提高。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基本完成,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节水灌溉面积新增15万亩,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6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2,灌溉保证率达到85%,综合亩均灌溉定额降到420m3/亩。

水资源及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目标:到2020年,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区域水环境明显改善,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09亿m3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70m3/万元;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纳入全省考核的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继续加快,生态修复成果得到持续巩固,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km2。

水利精准扶贫目标:2019年底以前全面稳定解决贫困村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贫困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力争达到80%以上、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0%以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底以前贫困地区农田灌溉保证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重点贫困地区防汛抗旱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水资源配置更合理,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达到或接近全市平均水平。
 


第三章  工程规模与任务



十堰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估算总投资497.72亿元(含孤山、夹河电站),包括:防洪减灾工程98.99亿元,水资源合理配置及高效利用324.73亿元,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工程64.84亿元,行业能力建设8.65亿元,课题研究0.5亿元等。其中涉及五大水利工程(民生、生态、平安、富民、现代)10类重点项目共230亿。

一、民生水利

一是农村供水提质增效。以“户户通自来水、人人饮放心水”为目标,通过对现有供水工程进行配套、改造、联网、升级,以及新建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统筹谋划、优化布局,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自来水入户率、水质合格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解决90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

二是农田水利建设。加强灌区节水改造,配套完善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加大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渠道防渗、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技术。新增、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30万亩。

三是水源和城市供水工程。新建中型水库6座(白杨坪、箩筐岩、卜鸽岩、鸳鸯池、方家畈、鼓锣坪),小(1)型水库25座,小(2)型水库59座,实施36处水库扩容改造工程。

二、生态水利

一是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实施“丹治”三期工程,治理水土流失3478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665平方公里),探索开展14条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开展面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389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75平方公里)。

二是水源地保护及河湖水生态。开展重要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主要涉及丹江口水库及其他水源地隔离工程、水源地污染整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改扩建、新建饮用水水源地等;逐步开展重要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努力开展50km2以下农村河道治理120条。

三、平安水利

一是主要支流与中小河流治理。开展汉江干流丹江口段、郧阳区、郧西段,丹江河郧阳区段,堵河干流竹山、竹溪段以及全市入库及主要支流综合整治;对全市40条中小河流(河段)开展综合治理;全市范围内山洪灾害治理工程及重点山洪沟治理,以及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等。

二是城市防洪工程。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针对防洪减灾体系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完成十堰城区段、城镇及重点集镇防洪工程,主要对城镇、重点乡镇,进行河道疏浚清淤、新建护坡、护岸、局部河堤修复等措施,提高防洪标准

三是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实施断石崖等4处应急水源、土关垭镇机井工程等12处机电井、丁家营镇洞子沟-太都水库管网连通工程等25处水库联通、柳陂镇应急配套工程等21其他联通工程。

四、富民水利

加快推进汉江干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争取实现夹河关、孤山电站投产发电,基本完成汉江堵河流域干流梯级开发;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解决3万人以电代燃料问题;继续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提高小水电供电区的供电能力;继续推进小水电设施更新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造电站20座,实现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覆盖。

五、现代水利

包括信息化体系建设、湖库遥感监控、安全调度系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科研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等。
 


第四章 全面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十堰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是指导全市今后5年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内容较多,涉及面广,工程投资巨大,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水利作为国民经济重要基础设施和关系生态环境改善、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充分认识水利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成立规划编制专班,加强对水利规划工作的领导,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分级管理,增加水利投入

合理划分市县等各级政府与市场的事权,明确分级实施责任。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要逐年稳定增长,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稳定和增加市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拓展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积极研究开辟新的资金渠道,探索和建立税费改革后的农村水利投入机制。围绕总体布局,逐步理顺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进一步加强水利资金管理、监督,保证投资效益。

三、健全法规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为基础,与国家、省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相协调,针对地区水情特点,继续强化水利政策法规体系,严格管理涉水行为,加大依法治水的力度。研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对照省级水利事权划分具体意见,明确市、县(区)水利事权,建立事权、财权相一致的分级负责管理制度。

四、注重实施效果,定期考核评估

强化“十三五”规划在涉水事务管理中的指导、约束作用,以此为依据,进一步统筹编制好其他水利专项规划,逐步形成功能齐全、覆盖全面、层级配套、目标明确的水利发展5年规划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充分发挥评估指标在规划实施中的导向作用,总结经验教训,适时调整、稳步推进,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生产生活对水的需求。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考核,保证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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