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6〕29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06:15:00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十政发〔201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精神,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近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结合我市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经研究论证,市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121项。其中,取消44项、下放16项、承接14项、合并21项、调整26项。根据《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布《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6版)》。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激活经济要素,转换发展动能,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点击下载】
1、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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