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发〔2016〕1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十政发〔20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十堰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
十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做好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外修生态、内修人文”重大方略,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工作方针,按照“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文明兴市”战略要求,坚定不移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着力构建“一核多支点”发展格局,确保“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
--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
--外贸出口增长10%;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二氧化碳、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省定目标。
二、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着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年85个贫困村出列,减少贫困人口16万。一是深化“四双”驻村帮扶。落实驻村帮扶和包户(人)责任,因村因户因人精准发力。重点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资金使用、宣传惠农政策、指导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帮扶力量。力争30%的帮扶村基本脱贫。二是精准推进“五个一批”。开发脱贫一批,启动“一村一品”行动计划,新建和改造产业基地10万亩以上,贫困农民人均增收300元;扶贫搬迁一批,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号工程”,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万户、8万人以上;扶智脱贫一批,完成雨露计划转移培训1万人;医疗救助一批,解决23.6万贫困人口因病致返贫问题;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将丧失劳动能力的23.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五保范围。三是扎实开展行业扶贫。深入推进交通、电力能源、水利等“九大扶贫工程”,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四是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合财政资金设立精准扶贫产业基金,建立“以县为主体、省市支持配合,以财政资金为主体、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参与”的扶贫资金统筹机制。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全年投放小额贷款10亿元以上。建立土地资产收益支持扶贫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帮扶责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二)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构建“生态+”发展模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深入推进“五城联创”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全域生态区、全域水源区、全域风景区。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取得更好成绩,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森林城市、生态市实现基本达标。开展新一轮“绿满十堰”活动,完成造林30万亩,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天保工程、长防林、石漠化治理等工程。编制实施丹库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美丽家园。加快五河、城镇纳污河流污水收集管网、河道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新建污水管网300公里,实现水质保护目标。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按新标准全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率80%以上。抓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完成地下综合管廊40公里。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推进实施主体功能区试点方案。深化生态文明理念宣传教育,办好第二届“生态文明日”活动,设立十堰市“生态文明奖”。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继续争取国家在受水区与水源区之间建立规范性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红线管理、排污权交易等体制机制创新。
(三)着力培育发展新动力。一是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扎实开展重大规划项目启动年、推广PPP模式突破年、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年“三个主题年”活动。组织好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推进项目接续不断档。抓好127个市级重点项目(其中含14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编制两个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大力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研究制定我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充实完善PPP项目库,做好遴选和推介,新启动一批PPP项目;用好用活财政性资金,全面撬动民间投资。完成京中路、神鹰一路等15条续建道路,启动建设火箭路、大岭路等13条道路,改造完成一批市政道路微循环,启动丹江口库区绿道、重轨轻用、海绵城市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招商引资签约洽谈项目落地,新引进项目100个以上,利用市外境内资金突破600亿元。二是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加快培育信息消费、文体教育消费、健康养生养老等消费业态,推动消费结构加快由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消费升级、由物质型消费向服务型消费升级、由传统消费向新型消费升级。建设一批高端商贸集聚区,培育一批专业消费市场,打造一批具有十堰特色的消费品牌。启动建设十堰空港经济圈、高铁站经济圈、京能铁路物流圈等一批新的商贸物流圈。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挖掘农村消费潜力。三是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加强出口平台和“大通关”建设,实施外贸出口骨干企业龙头工程、成长企业壮大工程、开口企业实绩工程,持续扩大汽车产品出口,支持一批成熟型企业做大做强汽车产品出口,扶持一批成长型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继续提升出口产品规模和质量。四是发挥实体经济对增长的根基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符合产业政策、有助于吸纳就业和科技创新的实体企业发展。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为实体经济让利。建立政府财政资金存款与银行对企业展期贷款额挂钩机制,简化“过桥基金”申报审批手续。巩固“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成果,把企业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对困难企业“帮一把”,对实体企业“促一把”,对新投产企业“送一程”,有的放矢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
(四)着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一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全力支持东风商用车公司打造世界卡车第一“绿色”品牌;加快实施汽车产业转型发展“五化”战略,调整优化汽车产品结构,突破性发展地方专用车产业和新能源商用车产业,打造新能源商用车基地,开展以专用车和装备制造为代表的“十堰制造”进京展销活动,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加快发展智能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力争在工业机器人研发应用领域取得突破。稳步推进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二是拓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全面实施《十堰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完善旅游产业链,拓展旅游新业态,升级旅游产品,新打造一批精品乡村游线路,开辟武当山-滨江新区汉江水上旅游线路,加快推进武当山与各旅游景点的线路对接,争取十堰整体纳入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旅游收入达到360亿元。稳定金融市场,新增人民币贷款200亿元,积极争创湖北省“金融信用市”。加快培育新兴服务业,打造“十堰市养老健康家政网络服务平台”,争创全国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产业试点,扩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示范县范围,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三是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突破性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新业态。新(改)建基地28万亩,新发展市级龙头企业30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家,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20%以上。新认证“三品一标”品牌10个,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家庭农场(牧场)150家、专业大户1000家。深入推进竹房城镇带和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大力推进以中心集镇、农村新社区、生态家园创建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四是化解房地产库存。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支持住房租赁专业化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推进公积金提取和使用便利化。
(五)着力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一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推进“双创”、“互联网+”等政策措施。实施“双创三年行动计划”,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培育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机制,十堰中关村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秦巴山片区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十堰)基地、科惠网十堰分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农业科技园。启动建设商用车研究院。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6家,申请发明专利600件。二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发展机遇,积极培育壮大生物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轨道装备和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业,组织实施一批关联效应大、支撑力强的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十堰商用车及零部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和湖北汽车及零部件交易中心建设,壮大汽车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三是创新城市建设管理。加快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发展的全局性,推进“多规合一”和产城融合发展。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市配套设施,搭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平台。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高标准规划建设生态滨江新区,加快主城区和滨江新区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对接,推动主城区优势要素资源向滨江新区分流,创新滨江新区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十堰由传统山城向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的转型。
(六)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抓好中央和省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落地,大胆推进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成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全省审批效率最高、发展环境最优的市州。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简政放权试点建设,在全市全面推广,理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二是加强经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创新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落实价格改革举措,推动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全面放开。加快存量低效用地流转和再开发。创新投融资机制,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三是抓好农村改革。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四是纵深推进京津冀对口协作。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重点围绕精准扶贫、产业合作、水质保护,高标准遴选实施2016年度协作项目。尽快启动并高效运作对口协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推进十堰中关村基地建设,力争有5家以上企业入驻。结合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技术合作,承接产业转移。五是进一步提高经济外向度。优化通关环境,重建铁路口岸,筹建十堰电子口岸。持续推进境外投资“双重工程”,支持汽车及零部件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合作,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六是加快建设“信用十堰”。积极推进互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国家、省平台顺利对接,推动信用服务产品广泛应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建立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多举措稳岗促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着力培育和扶持就业创业主体,开展创业就业培训3万人,扶持创业5000人,创业带动就业2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5万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实施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深入推进城区“联校协作发展”,特色发展普高教育,打造现代职业教育,加快推进8所思源学校建设。提升农村福利院标准化建设水平,继续实施散居五保危房改造;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成8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0条健身路径的建设任务。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实施丹江口库区移民后扶规划,确保移民安稳致富。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
1、十堰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计划指标表
2、十堰市2016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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