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8〕20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08:27:04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精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74号)、《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公布证明事项清单的函》(宁司函〔2018〕53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对本市执行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现将保留的101项和取消的7项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相关单位不得再向办事群众索要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

对取消的证明事项,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主动调查等办理方式加大便民服务力度。

市政府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家、自治区证明事项清单公布情况,对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

1.银川市人民政府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2.银川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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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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