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8〕214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强城市道路排水防涝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加强城市道路排水防涝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加强城市道路排水防涝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3日
银川市加强城市道路排水防涝工作分工方案
为统筹推进我市城市道路排水防涝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我市整体排水防涝能力,特制定如下工作分工方案。
一、优先解决易涝区段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
对宁安大街、友爱中心路、尹家渠街等历年来排查发现的城市易涝区段进行全面梳理和成因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改造方案,明确时间表,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改造,尽快消除城市易淹易涝区域。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二、将城市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将城市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排水工程与城市防洪、道路交通、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和设计,强化指导排水防涝和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建设的强制性和法定性,突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三、加快开展《银川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
根据住建部下发的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加快开展《银川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做到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防洪规划等规划协调衔接;及时调整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标准,为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四、实施银川市建成区水体清污分流工程
银川市建成区水体清污分流工程主要对西大沟、挡浸沟、银新干沟、二排沟进行清污分流改造,利用排水管道、过铁涵洞及配套泵站等设施将银川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的出厂尾水进行收集后,通过排水管道将其输送至建成区外。包含西部管线和东部管线两部分建设内容。此项工程共计划敷设排水管道约31.7公里,其中东线计划铺设排水管道17.1公里、西线计划铺设排水管道14.6公里。该工程建成后,将大幅提升银川市建成区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收集处理率,结合沟渠沿岸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岸坡生态修复,将过去流经建成区内的所有排水沟改造为城市水系景观带。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三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土储局、市规划局、市审批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气象局
五、统筹协调道路建设、园林绿化、水系湿地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构建以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为统领的城市海绵体系统
在城市道路、林带、水系等规划建设中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纵断面设计、横断面设计、绿化带设计、排水设计、海绵设施与道路排水衔接设计,海绵设施与市政排水管网衔接设计等内容。在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城市道路自身及周边绿地空间,结合道路横断面和排水方向,利用道路的绿化带、车行道、人行道和停车场建设下凹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透水铺装、渗管等设施,通过渗透、调蓄、净化等方式,提高城市蓄水、滞水和渗水能力。实现城市海绵体功能,达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把城市排水防涝项目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筹考虑,加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投入,确保排水防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七、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重大任务监督考核,把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纳入银川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进行常态化督查督办。对落实力度不够,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和约谈。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