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8〕19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弃土清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弃土清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198号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银川市弃土清运工作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7日
银川市弃土清运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弃土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清理消纳堆放于市区内的弃土,同时也是市辖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有效措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辖区政府及市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市区内符合填埋条件的弃土进行清理。清理弃土范围以四环高速公路以内堆放弃土为主,清理总量约400余万方,回填区域在贺兰山以东,110国道以西范围内。为有效开展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弃土清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韩江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朱海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 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
王光英市环保局局长
陈进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叶宏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立市水务局局长
邱志军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志鑫市林业局局长
康 军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局长
朱文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周福琦兴庆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会勇金凤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 虹西夏区人民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朱文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由市国土资源局对各辖区范围内弃土位置、数量、类型及弃土所属单位进行调查,并标注在卫星影像图上。
(二)市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自治区有关部门资金支持,缓解本次弃土清运资金压力。
(三)属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部门工程建设后遗留弃土的,由相应部门负责清运,市政府不再支付土源费、运输费;属无主土方的,先使用各部门向自治区争取的资金进行清运,剩余弃土由市城市管理局弃土运输公司负责清运。其中,弃土不支付土源费、运输费,并参照各需土项目预算运费单价结算。
(四)清运的弃土由相应负责部门聘请环保检测相关机构及专家检测弃土土质,确定是否适合填埋,发生费用列入总费用中。
(五)三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各辖区内拉运过程中遇到的阻挡拉运和相关纠纷。
(六)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公路路政稽查支队、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协调清运土方车辆的通行工作。
(七)西夏热电厂需组织相关专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是否具备填埋条件及填埋矿渣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报送弃土清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站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弃土清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要充分运用部门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弃土清运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各成员单位在弃土清运工作中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也要积极向自治区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缓解本次清运资金压力,推动弃土清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环节,既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又要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做好弃土清运、填埋等方面衔接落实工作,确保四环高速公路以内堆放弃土清理到位、填埋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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