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8〕170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2019年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应急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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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2019年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应急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2018-2019年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应急保障工作方案》已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6日





银川市2018-2019年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


应急保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协调工作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18-2019年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应急储备的通知》(宁发改能源(管理)〔2018〕5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今冬明春,继续受“煤改气”、冬季供暖等因素影响,我市天然气供需形势仍呈紧张态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有效保障2018-2019年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相关企业要坚持以“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建立预警机制,把满足居民用气、集中供热以及学校、医院、公交等公共服务类民生用气作为保障重点,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应急保障措施


(一)统筹协调天然气供气量。


今冬明春我市城燃天然气合同供应量6.1亿方,预测2018年我市今冬明春天然气需求量约7.1亿方,供需缺口约为1亿方左右,保供压力较大。相关部门要积极与自治区相关委(厅)局对接,协助我市城燃企业与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企业衔接协调,逐步按需增加我市天然气供应量。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工信局,城燃企业)


(二)全面签订供用气合同。


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对本年度天然气发展利用情况调查摸底,组织燃气企业及早精准预测区域内用户年度和采暖季天然气需求及用气构成,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的要求,督促所辖区域用气企业与上游气源企业在9月底前签订2018-2019年采暖季供用气合同,并严格执行,落实资源和气量保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城燃企业)


(三)制定采暖季应急预案。


制定我市2018-2019年采暖季“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统筹调度全市天然气资源,协调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气荒”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预警等级及保供措施,明确依次用气及停限名单、支配使用应急资金和社会力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集中供暖、公共交通及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用气需求,有效预防天然气供需矛盾的发生及扩大。因特殊原因可能影响居民用气时,提前报告自治区及银川市政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应急办、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城燃企业)


(四)落实“压非保民”措施,推进调峰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压非保民”措施、压减工业用户用气时,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工业用户生产装置的客观要求,对须连续运行的生产设备维持最低负荷用气,避免造成设备损坏。燃气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调整用气结构,指导城燃企业和供气企业优先发展可中断用户,签订可中断合同。各城燃企业要通过购买调峰能力和购买现货LNG储备能力等办法履行应当承担的储气能力责任;各大工业企业要积极采取其他能源替代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前采取应急措施。(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管委会)


(五)加快推进建设储气设施。


按照国家天然气储气指标要求,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协助企业尽快合法合规完善各项前期手续,确保2018年底前我市天然气应急储气设施开工,到2020年银川市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用气量的储气能力,城燃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贺兰县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工信局,城燃企业)


(六)推进管网互联互通。


加快推进杭锦旗至银川天然气管道联络线、银川-石嘴山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银川-石嘴山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复线、银川-吴忠天然气储气输配管道项目互联互通建设,完善城市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多方引进天然气气源,增强天然气供给和保障作用。(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安监局、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城燃企业)


(七)有序实施“煤改气”。


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原则,坚持“以气定改”,在落实气源的情况下,有序推进“煤改气”,优先解决已实施“煤改气”用户气源,合理控制非居民新增用气,严格按照“先合同、后改造”的原则稳步实施新的“煤改气”项目。改造到位并稳定供气前,继续保持原有取暖方式不受影响。(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管委会)


(八)确保燃气管网安全运行。


各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天然气管网的安全监察,督促城燃企业及长输油气管线企业做好设备运营、燃气管线巡检维护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确保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牵头部门:市安监局、住建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管委会,长输油气管线企业、城燃企业)


(九)加强舆论引导。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主动宣传天然气供需形势、利用政策,提高公众节约用气意识,客观报道天然气供需紧张的原因,争取各方理解、配合与支持。针对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状况,及时通报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应急办;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发改委、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管委会)


(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资金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资金支持我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储气设施、“煤改气”等项目建设,防患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应急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及我市天然气供需矛盾的严峻性,把保障民生用气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我市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协调工作组的协调职能,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天然气供需、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设施建设等相关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加强对接上游供应和下游用气需求,及时掌握天然气供气、用气需求变化,以强有力的担当推动2018-2019年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应急保障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三)提前部署,强化落实。


针对我市可能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和“气荒”情况,提前做好预防、警示与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启动并严格执行对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优先保障民生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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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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