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8〕137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银政办发〔2018〕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02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通过日常督导、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以督促管,以评促建,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进一步掌握各级各部门2018年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力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8月1日至8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结合平时抽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政务公开情况(以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作为检查对象)进行了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细化公开任务,增强公开实效,力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呈现以下特点:
(一)公开意识逐步增强。通过年初业务培训和“面对面”考核,分管政务公开的各级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当前形势和重要意义的认识逐渐加深、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公开意识逐渐增强,“没人管、没人抓、没人干”的局面得到扭转。各县(市)区、各部门基本能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信息更新较为及时,重点内容基本无空白,推动政务公开实现常态化。其中,财政预决算全市按一套表格公开,较为统一规范;重大项目审批核准信息、项目进展情况公开较及时;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等信息公开情况较好。
(二)规定动作逐步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紧扣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遵循。贺兰县采取周例会、月督查的方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永宁县制定“六个一”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安排会、每月报送一篇简报、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年终进行一次总考核、年内举行一次业务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行政审批局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大多数部门积极将“五公开”要求嵌入办文程序,推进公文公开属性审核、重大决策预公开及征集意见反馈、重大政策解读等重要内容上台阶上水平。如市发改委关于《银川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公开全文的基础上,公开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便于公众同时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意见征集完毕后,及时公开完整的反馈信息,对市民疑问逐一做出解答,有利于提升公众对出台决策的认可度和支持度。大数据局对《银川市城市数据共享开放管理办法》采取图解的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增强了解读效果和影响力。
(三)公开形式趋于多元。各县(市)区、各部门积极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阵地作用,对标网站发展指引,通过改版升级、优化栏目等手段,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强做优主账号,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公众回应工作,增强公开实效。特别是贺兰县创办发行了宁夏第一家县级人民政府公报,率先制作便民惠民网上地图,开展以政务公开为主题的电视问政节目,利用有线电视开设“政务公开”频道,将公开触角延伸至百姓家中,形成了以政府网站为轴,政务新媒体、电子阅报屏、网络有线电视、政府公报、两馆一中心等公开渠道同频共振的多元化公开格局。各级各部门积极有序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反馈,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政府”,“零距离”了解政府工作,拓展了政民互动、公众参与的新途径,增进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领导机制有待强化。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站位不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使政府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令广大人民群众能参与、可监督,并真正享受到深化改革的红利。但是从考核、平时掌握和此次检查情况看,部分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站位还不高,没有听取和研究部署过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一些部门存在等待观望、敷衍应付和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等现象;一些部门对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部署吃的不透、研究的不多,工作仅停留在表面,不督不动、不催不干,致使整体工作停滞不前。二是机构及人员队伍有待健全。区市文件已明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辖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但是目前除各县(市)区在政府办公室加挂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大多数部门未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甚至有些部门将此项工作放在办公室(综合处)以外的其他处室负责,未设立专职专岗,随机抽人负责政务公开,导致政务公开忽好忽差、难以接续。三是制度有待完善。各县(市)区、尤其是各部门虽然制定出台了一些制度办法,但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升级,相关制度规定滞后、缺失,亟需修订完善。
(二)办文办会公开有待提升。一是办文公开尚不规范。大多数部门未能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审核程序,尤其是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往往未经过前置复核环节,到最后发文时才标注公开属性,违背了“谁起草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签发谁确定”的程序。部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动作慢、要求低、力度弱,公文公开属性标注有遗漏,未能做到全覆盖、全标注,特别是乡镇和市直部门下属单位落实办文公开要求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县(市)区业务不熟、不精,未能严格按照公文管理规定,准确标注公文公开属性,且不经过本级本部门公开机构审核,存在随意标注、错误标注、依申请和不予公开理由不充分等问题。二是办会公开尚未推开。大多数部门和县(市)区受多种因素影响,未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相关会议制度,造成会议公开尚未全面实施,会议开放进展缓慢。
(三)征集意见反馈有待加强。及时公开公众参与反馈结果是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工作中的重要一步,但是意见征集反馈情况普遍落实的不理想,要么未公开此信息,要么公开的不充分。除永宁县外,其他县(市)区均未在网站上设置意见征集反馈栏目,且未对意见征集反馈情况进行说明,公众参与结果没有下文,影响了公众参与表达的信心与主动性。市直部门在征集意见反馈过程中,大部分只公布了征集到的数量,没有公布征集到的主要观点;有的只公布了意见是否采纳,没有进一步说明不采纳的理由;有的公布了意见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但是理由不充分,无法让公众信服,民意辅助决策的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四)政策解读有待深化。除个别部门能够准确把握政策解读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解读政策、解疑释惑、减少误解,其余部门和县(市)区普遍存在政策解读力度不大等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程序不规范。大多数部门未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没有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要求,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二是政策解读不够彻底。一些部门和县(市)区政策解读随意性较大,负责起草或提请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未能做到全部解读、全部覆盖,个别部门至今尚未解读过任何文件,个别辖区多为转载,原发内容少,且部分解读未链接政策原文。三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大多数部门和县(市)区解读政策还是依靠文字解读,未能有效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生动活泼的方式体现,且利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解读政策少。
(五)平台管理有待优化。各级各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距离建好、管好和好用、实用还有很大差距,普遍存在栏目设置不优,搜索功能简单不实用,公开内容量少质低、时效性差、内容排版不规范,在线服务缺乏等问题。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全面。政务公开涉及20余个重点领域,但是从网站检查情况看,各级各部门没有严格按照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存在公开不彻底、不完整、有漏项等问题,特别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各牵头部门未能很好履行职责,公开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各部门不同程度存在未厘清公开内容、形式和范围,公开信息归类不准确,发布内容不切合栏目实质,无法满足公众实际需求。
(七)整体进展不平衡。各县(市)区中,贺兰县作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各项工作推进较快,制度和平台建设健全;永宁县重视程度较高,抓工作力度大;市辖三区及灵武市工作相对薄弱,亟需整改完善。市直部门中,凡明确本单位内部公开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的,各项工作较为扎实,网站信息发布较为规范及时;但还有一些部门线上线下业务能力欠缺,由临聘人员或实习生处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重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具体抓,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做好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二)规范办文办会公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0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和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8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有关事项的通知》(银政办函〔2017〕95号)要求,将公开分类、公开复核等内容作为基本要素,前置并嵌入到文件签发流程,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公开属性不标注或标注不彻底等问题;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重点督促乡镇和下属单位推进办文公开,标注好公开属性。要尽快推动会议公开,在制度上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公开,积极完善会议规则,根据需要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等列席会议;在网站等平台上开辟会议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会议信息,借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常务会议栏目设置,配发新闻通稿和新闻视频等信息资料,由点及面,逐步提高会议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意见征集反馈。在决策预公开阶段,不仅要充分征求社会大众的意见建议,还要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反馈,说明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采纳情况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形成良性政民互动关系。将政策解读关口前移,在对决策草案进行意见征集的同时公开对草案的解读,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公众在参与阶段的理解障碍,提升公众参与的针对性,提高预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决策出台后公众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严格执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13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规范解读程序,明确责任主体,解读材料必须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同步发布。要注重标准化解读,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要推行多样化解读,利用图文解读、专家解读和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力求解读好懂、耐看。发挥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报刊等传播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带头接受采访,当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五)优化政务公开载体。一是规范网站管理。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加大网站常态化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查遗补漏工作,重点对公开内容的时效性、规范性进行常态化自查,加强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确保监管无死角、问题不反弹;要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指南信息,推进办事服务“网上公开、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留痕”,注重服务功能的实用性,让公众“找得到、用得了、办得成”;要进一步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做好网民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切实杜绝“有平台无运营”“有帐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问题。三是加强信息查阅点建设。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225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在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市直各部门可利用本单位现有档案室、阅览室或公共服务场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条梳理,逐一对标,以公众需求为立足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推动和督促本地区本部门各自业务部门(科室)抓紧补录信息、补全漏项内容,注重信息的完整性、统一性和逻辑性,切实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无空白、不漏项。同时,要积极参考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已公布的公开事项目录清单,认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及系统关键节点,抓紧编制公开事项目录清单,于9月20日前完成初稿编制工作,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七)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深化政务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务院大督查“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推动重要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实行“不见面、马上办”,让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方便企业经营、方便群众办事。
(八)发挥监督考核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考核,对照列出的问题清单,限定时间、逐项对标整改。同时,要注重创新,及时挖掘、提炼亮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市政府办公厅将把平时抽查情况和阶段性督查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自查整改,自查整改情况于8月21日前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中心1522室)。
附件:1.市级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情况表
2.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情况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3日
市级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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