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8〕90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创造条件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提高政府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现就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政务开放日”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和银川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开展系列“政务开放日”活动,展现城市发展新定位、新面貌,体现政府勤政为民的决心和行动,宣传政府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树立勤政务实、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
二、开放主体
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的主体主要为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园区管委会以及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部门等。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级政府组成部门“政务开放日”的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分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活动开展。
三、活动内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本部门、本单位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产业转型升级、园区转型发展、项目攻坚、科技强市、行政审批改革、城市功能提升、环境保护、智慧城市建设、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机关工作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
四、开放对象
参加人员规模由各责任单位根据开放内容、地点等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个开放点约30人左右。人员范围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记者,其中市民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各责任单位邀请与活动内容有相关联系的各级代表和委员。
(二)市民代表:通过定向邀请、公开邀请两种方式产生。定向邀请由各责任单位在关心银川市发展、关注公共事务、积极参与政府工作、了解行业有关情况的专家学者、政风行风监督员、重点服务对象、热心“网民”、社区居民中选取;公开邀请由各责任单位提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征集报名,经责任单位审查确定,并以一定方式公示。
(三)媒体记者:由各责任单位邀请银川电视台、银川广播电台、银川日报、银川晚报、银川发布等媒体记者参加,并全方位进行报道。
五、组织形式
(一)参观机关办公场所:邀请开放对象观摩机关办公运行情况,由专人介绍部门整体架构、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等。
(二)现场参观考察:由各责任单位组织开放对象参观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社会治理和执法部门指挥中心、公共文化设施、城市规划展示场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工程进展情况等。具体开放场所根据部门实际自行安排,每次活动至少参观3-4个开放点。
(三)政民恳谈交流:举行交流座谈会,向公众介绍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办理情况,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动与开放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同时,与会议开放制度相结合,根据需要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
(四)意见反馈:在活动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收集开放对象的意见建议,由本单位统一整理,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反馈。
六、时间安排
与基层和社会群众日常联系较多的部门和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政务开放日”活动;与基层和社会群众联系较少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政务开放日”活动;各县(市)区及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视职能特点和工作要求,设立固定时间和开放场所,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提高对“政务开放日”重要意义的认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的宣传实践平台,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积极参与活动开展,主动听取市民需求和意见建议。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本级政务开放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创新推进“政务开放日”活动,科学拟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参加人员、活动方式等内容,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创新完善活动的主题、内容和开放形式,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推进“政务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2018年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将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以及兴庆区、永宁县、灵武市作为试点单位,重点督促开展。
(三)做好宣传报道。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探索“微”直播发布形式,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政务开放良好氛围。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开设“政务开放日”专栏,集中展示各责任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确定“政务开放日”活动时间、主题内容后,须将相关活动方案提前5天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查备案。同时,要及时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包括图文资料)等,于活动开展后两日内反馈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将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现场走访,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方式:银川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行政中心1522室)
联系电话:6889217传真:6888248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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