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8〕89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89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93号)精神,决定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的1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或下放下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涉及权责清单调整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在本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的意见,报市编办、法制办审核后及时调整已公布清单。
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市场已具备自我调节能力的事项改革后,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重点转向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由同一部门对相同内容行政重复审批的事项改革后,相关部门在削减重复审批、合并办事环节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保留审批事项的准入把关,发挥认证管理的积极作用,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由不同部门多渠道审批改为负主要责任的部门单一审批的事项改革后,不再实施审批的部门负责制定有关行业标准规范,负责审批的部门按标准规范审核把关,遇到特殊疑难问题通过内部征求意见解决,部门间要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便利企业办事。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规定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要求,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抓紧抓好衔接工作,并将适宜公开的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确保落实。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
项目录(共计12项)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
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计1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要制定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并督促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全面掌握地质勘查单位信息,要求其按照标准规范开展工作。2.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3.对为市场提供服务的地质勘查单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
2 |
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许可(中资) |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取消审批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督促国际船舶管理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和安全管理规范开展业务。2.健全有奖举报和舆情监测制度,加快完善举报激励机制,调动公众监督积极性,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核实并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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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要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2.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3.加强对建设项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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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要制定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并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执行。2.明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3.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
5 |
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审批 |
省、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国无管〔1996〕13号) |
取消审批后,农业部要督促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在渔业船舶出厂检验环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检查渔业船舶设置使用渔业无线电台的环境和条件,并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中注明电台使用的频段、呼号等信息。2.在渔业船舶营运环节,要加强对渔业无线电台使用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6 |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电影管理条例》 |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督促地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从管企业改为重点管电影内容,加强完善电影内容的审查制度。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电影,不准发行、放映,严把电影内容审查关。2.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加大对电影内容的抽查力度。3.建立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7 |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
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督促地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新建、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城市各个社区。2.规范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运营服务和安全,强化内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检修、维护和应急处置等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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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
省、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取消审批后,国家林业局要督促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2.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了解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相应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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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审批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取消审批后,国家林业局要督促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依据资源状况依法规范核发特许猎捕证、狩猎证,明确狩猎活动区域、时间和狩猎动物种类、数量、方式。2.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工作,制定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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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取消地方初审后,由国家林业局直接受理审批,并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严格把关。2.建立完善有效的举报平台或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3.加强执法检查,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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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初审 |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取消地方初审后,由国家林业局直接受理审批,并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国家林业局要制定完善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的相关规定,明确放生活动的范围,明确要求除为保护、拯救野生动物而进行的放归自然行为外,其他放生活动一律在限定范围内实施。2.强化“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审批”,严格把关。3.加强执法检查,严格处罚违法违规放生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设立完善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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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海洋工程拆除或者改作他用许可 |
省、市、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取消审批后,国家海洋局要制定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操作规范,并督促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对海洋工程需要拆除或者改变用途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强化“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严格把关。2.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执行。3.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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