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8〕1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0:43:33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银政办发〔201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01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务公开督查和考评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226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10日,对各县(市)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量化考核。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考核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立制强基、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加大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考核评估比重,从落实“规定动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机制保障等方面细化考评细则,并对市政府部门(单位)按照职能特点分为A、B两组,通过网站采样、查看资料等方式现场“面对面”考核,当场反馈问题,后续结合整改落实和平时督查掌握情况综合赋分。经考核,贺兰县、永宁县和市行政审批局等10个部门为优秀等次;兴庆区等3个辖区和市环保局等25个部门(单位)为良好等次;灵武市和市工信局等12个部门(单位)为一般等次。


从考核情况看,2017年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机制逐步健全,主动公开信息力度不断加大,内容逐步细化,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答复更加规范,各类政务公开平台功能不断发挥,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有所提升。其中,大多数部门(单位)在权责清单、部门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网站动态更新以及政民互动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一些部门能够结合行业特点,在本部门网站设置特色栏目,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亮点突出。如市住建局按月公示项目(房屋、工程)竣工备案登记,保障购房者知情权和监督权;市行政审批局设置“证照遗失(损毁)声明”专栏,发布证照遗失声明,节约群众办事成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曝光台”,按月集中曝光交易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接受公众监督。一些部门通过会议公开、重点工作公开,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表达、监督渠道。如市环保局多次召开环保工作恳谈会,邀请利益相关方及市民代表参加,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工作开展;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你送我检”开放日活动,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公开效果较为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多数部门(单位)公开意识还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畏难观望和敷衍应付等现象,缺乏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普遍存在人员力量薄弱,无专职人员且变动频繁的现象,公开工作处于兼职开展和兼顾状态,工作的连续性、专业性难以保证。


(二)公开程度仍需深化。多数部门(单位)未设置重大政策征集意见栏目,未公开政策性文件草案以及征集意见的反馈情况;不同程度存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彻底、不完整、有漏项等问题;部分领域和环节信息避重就轻、简单应付,存在错位现象,“端菜式”信息多,“点菜式”信息少,宣传信息多、服务信息少,转载信息多、原创信息少,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够精、准、细。


(三)解读回应仍需推进。多数部门(单位)尚未建立“发布、解读、回应”机制,未能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要求,深入开展政策解读。一些部门和县(市)区政策解读随意性较大,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未能做到全部解读、全部覆盖,个别部门至今尚未解读过任何文件。一些部门热线、监督电话打不通、信箱留言不处理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及时、有效、准确回应社会关切能力有待提高。


(四)平台管理仍需优化。多数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建设距离建好、管好、实用还有一定差距,栏目设置不够完善,未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科学布局功能、优化栏目设置,存在搜索功能缺失、公开栏目缺项、在线服务缺乏、内容保障不强等问题。一些部门未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尤其是重大政策的意见征集和政策出台后的解读信息。


(五)制度建设仍需完善。部分县(市)区和部门的公开制度还有漏项和空白,制度机制存在不完善、不健全、不规范的现象,一些原有制度不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亟待修订完善。一些部门未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未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个别部门依申请办理流程不清晰,按程序办理意识不强,答复格式和内容不规范,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针对以上共性问题和考核中反馈的个性问题,积极开展“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提升公开实效,切实推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公开透明是时代发展的大趋势,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把政务公开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公开工作提到更高水平,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配备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常抓不懈、抓出成效,坚决消除坐等观望的消极态度,增强自觉推动的执行力。


(二)逐步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直接面向社会的窗口。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全过程公开,做到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每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条梳理、逐一对标、压实责任、规定时限,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全面、及时、权威、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随时督促各自业务科室补录应公开信息、补全漏项内容,切实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无空白、不漏项。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严格执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13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54号),规范解读程序、明确责任主体、解读流程、前移解读关口,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自2018年起,凡以银川市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以及各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含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解读材料必须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部门网站和媒体发布。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热点焦点,及时准确研判,加强联动,提升回应精准性。


(四)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快完善功能、做好内容和技术保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做到不捂不盖、不拖不错,努力将本级本部门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是基础和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要求,对标考核细则,加快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实现可量化、能核查、易监督。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本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和全年培训计划,及时研究政务公开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创新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或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向全方位、立体化方向发展。



附件: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4日




附件:


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



一、优秀等次


1.贺兰县、永宁县


2.市政府办公厅、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


二、良好等次


1.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银川综合保税区


2.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政府研究室(扶贫办)、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体育旅游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文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水务局、市金融局、市地震局、市经合外侨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志办、市西夏陵区管理处


三、一般等次


1.灵武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滨河新区


2.市代建局、市土储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信局、市银西防护林管理处、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市民委(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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