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7〕22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0:44:50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各级国家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机构的重要职能。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查阅场所建设有序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要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在今年12月底前,建成具备一定条件,能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银川市人民政府在市级档案馆、图书馆和市民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银川政报》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工作由市档案局(馆)、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在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县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可参照执行,利用本部门(单位)现有档案室、阅览室或公共服务场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查阅场所实用高效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运行管理,确保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一要统一标识,增强公众识别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银川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或“××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志牌,制作导引指示牌等。二要建章立制,确保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等,确保正常工作日对外开放。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接收获取登记、归档保管等工作,主动热情帮助、引导查阅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查阅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三要配备设施,提供多样化获取方式。除提供纸质方式查阅外,配备专门的计算机实现网上查阅,将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桌面快捷方式,方便公众浏览查询,制作摆放相关“二维码”拓展移动端获取政府信息方式,提供必要的打印及复印服务。四要扩大宣传,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及时修订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对外发布,明确说明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有效借助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五要强化培训,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强化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最大程度让群众满意。


  三、加强监督考核,保证查阅场所长效运行


  市政府办公厅将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每年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结果计入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成绩。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迅速推进,抓紧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指导、协调、检查作用,督促有条件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加强查阅点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知晓了解政务公开,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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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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