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7〕22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2020年农业品牌创优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2020年农业品牌创优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品牌工程,培育银川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银川市2018-2020年农业品牌创优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6日
银川市2018-2020年农业品牌创优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创优工程,充分发挥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现代农业的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特色品牌工程”精神,按照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宁夏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思路,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1+2+4” 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品牌效应,加快农业提质转型升级步伐,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品牌带动的原则。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品牌营销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品牌建设。鼓励他们通过商标注册、质量管控、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市场营销等手段,创建自主品牌,做优做强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现代农业。
2.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主动适应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需求,对农产品品牌进行市场定位,培育银川市农产品品牌集群,塑造具有银川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形象。
3.坚持政府推动的原则。强化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不断完善品牌农业的金融和财政扶持政策体系,加强引导、大力推进。强化市场监管,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注重培育品牌,加强品牌营销体系和宣传平台建设,营造发展保护农产品品牌的社会氛围,努力扩大我市优质农产品的知名度。
4.坚持质量取胜的原则。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品牌农产品具有特性特质,实现优质优价。建立健全品牌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增强我市品牌农产品的美誉度。
三、发展目标
逐步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全面推行“三品一标”认证和产地环境质量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比重逐步增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显著提升。逐步打造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知名度较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银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力争到2020年,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个以上,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知名企业达到120个以上,培育中国驰名商标2个以上、自治区著名商标15个以上,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20个以上,使我市农产品品牌价值得到大幅提升。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修订完善优质。
粮食、蔬菜、草畜、水产等产业生产管理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特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完善分等分级、包装标识、贮藏运输、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促进农产品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以优质粮食、草畜、蔬菜、枸杞、葡萄酒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加快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供外瓜菜、灵武长枣等原产地产品登记保护,支持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蔬菜标准园、畜禽水产养殖示范场,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林业局、葡萄酒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大力培育品牌农业建设主体。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作为品牌建设主体,鼓励龙头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商标,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宁夏著名商标、宁夏名牌产品,培育发展一批大米、葡萄酒、蔬菜、优质牛羊肉、水产、花卉、枸杞等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林业局、葡萄酒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1.粮食产业:积极引导优质粮食基地生产者及加工企业开展中国驰名商标、自治区著名商标、自治区名牌产品的申报,重点培育扶持兴唐、昊王、广银、金夏、塞上金双禾、红阳禾等大米品牌。力争到2020年,培育中国驰名商标2个以上,自治区著名商标5个以上。
2.蔬菜产业:加快培育蔬菜优势特色品牌主体,健全标准化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品牌产品的质量安全。通过推行规模化生产和标准化销售,以立岗西兰花、上滩韭菜、金贵螺丝菜、征沙渠(胜利)山药、越夏番茄、食用菌、鲜食葡萄等为重点培育产品,以各个蔬菜基地、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和销售公司为扶持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三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保护登记,力争到2020年,培育自治区著名商标5个以上。
3.畜牧业:大力培育银川湖城万头养殖有限公司、宁夏壹泰牧业有限公司、银川市金河乳业有限公司、银川昊惠畜禽农民专业合作社、宁夏灵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力争到2020年,培育自治区著名商标5个以上。
4.渔业:以银川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贺兰县新民渔业技术协会、贺兰县兆丰生态渔业有限公司、宁夏蓝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龙头,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加快水产养殖场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一体化认证。力争到2020年,培育自治区著名商标2个以上,努力使银川市发展成为西北最大的生态型绿色渔业生产基地。
5.其他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培育厚生记、西夏王、金河、百瑞源、沃福百瑞、碧宝等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龙头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引领农产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
(三)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品牌建设。加大对生物育种、农机装备、生态环保、节本增效、新产品研发等领域和环节的科技攻关,提升科技创新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农药和绿色植保技术以及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耕地地力提升、农药残留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工程,着力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创优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扶持发展科研创新型农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鼓励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联合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科技含量。推广应用生物工程技术、现代种养技术、加工技术和物联网信息技术等关键技术,发展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品牌农产品。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打造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贺兰山东麓葡
萄酒、灵武长红枣等已有区域公用品牌的价值和地位,选择具有较好品牌基础、较强产业实力的产品进行整合,新培育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研究设计特色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标识、创意包装等,加强品牌的宣传推介,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参加由农业部、自治区农牧厅以及银川市政府组织举办的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通过制作银川品牌宣传画册、宣传片,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平面媒体和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构筑银川农产品品牌立体宣传网络,大力宣传银川农业品牌,扩大我市品牌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林业局、葡萄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农产品品牌认证和管理。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商标注册、质量认证、品牌申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对达到认证条件的基地和农产品,及时组织认证申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基地和产品都能取得相关认证。开展品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积极申报著名商标、知名品牌、农产品地理标志及产品保护。建立银川市农业品牌目录,按照逐级推荐,择优录入原则,将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价值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形成目录,统一发布,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林业局、葡萄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拓展品牌农产品市场销售渠道。创新品牌农产品销售方式,大力发展直销配送、农超对接等新型营销模式。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培育农产品运销专业合作社。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物流市场,打造枸杞、大米、牛羊肉、葡萄酒、瓜菜等全国或区域性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鼓励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国内大中城市建设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及外销窗口,组织银川品牌农产品整体打包进入国内知名超市,设立银川品牌农产品销售专区。实施“互联网+品牌农产品”行动计划,依托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积极推行线上经营与线下经营相结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银川市休闲农业与全域旅游相结合,通过开展主题鲜明的系列营销活动,发挥休闲农业的品牌示范带动作用。抓住各种博览会等宣传促销活动契机,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商务局、葡萄酒局、体育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强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一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实施农药批发专营、零售许可的管理新体制,完善连锁配送体系和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重点查处违禁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大低毒、高效、优质、安全等新农资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步伐,为保证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强支持。二是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检测力度,加大批发和零售市场监管力度,建立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三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完善“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各县区农牧局为基础、专业批发市场(企业、基地)和快速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加强检测体系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验、检测、预警水平。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形成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从被动应付向常态管理和源头治理转变。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农牧局、商务局、科技局、林业局、葡萄产业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银川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负责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银川市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把农产品品牌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制定政策措施,定期研究和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银川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将农产品品牌建设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是农产品品牌培育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地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抓好农产品品牌形象宣传推介、营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等工作。
(三)加大政策扶持。各部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业品牌发展,财政、涉农部门根据品牌农业项目实施效果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资金比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品牌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及应用、标准化园区建设、农业品牌申报认证管理与培训、农业品牌科技创新、品牌质量监管、品牌宣传营销推介及奖励等。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品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各级品牌奖励资金。各县(市)区政府相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辖区品牌创优发展工作,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品牌的积极性,保障农业品牌创优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强宣传推介。各级农业部门要精心策划,大力宣传推进品牌农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和扶持政策,积极宣传《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广普及农产品商标注册、“三品一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品牌意识,营造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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