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7〕21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突发事件快报内容及行文格式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0:46:14

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突发事件快报内容及行文格式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突发事件快报内容及行文格式,推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字体


  标题:方正小标宋_GBK小二号。


  正文:仿宋三号。


  二、撰写要求


  (一)报告责任主体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银川市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各局(委、办)办公室、公安110指挥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等。


  (二)信息标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死亡人数、伤亡人数组成,可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组合说明。如灵武市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40余人因延迟交房问题在自治区政府门口上访等。


  (三)事件类型,分别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请各地、各部门参照事件类型界定,若事件类型无法界定,可选择大类中的其他类别。(详见附件1)


  (四)事件等级,按照事件分级标准划分,标明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敏感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需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情况描述,按照“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的原则,首报内容包括:接报时间、信息来源、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等。续报信息内容包括:事发单位或事发地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等。


  (六)采取措施,载明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先期处置主体或现场指挥长(授权副指挥长)到达现场的具体时间。采取的措施包括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处置进展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


  (七)应急处置联络员包括: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赶赴现场指挥先期处置工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随同前往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或应急办主任;银川市专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赶赴现场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和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负责人均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络员。


  (八)主送: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送自治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银川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抄送本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抄报本级党委办公室。市级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主送市委政府、上级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抄送市政府分管领导(总指挥)、指挥部副总指挥、本部门分管领导;通报事发地县(市)区政府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事发责任行业管理部门。事发责任行业管理部门主送市委政府;抄送相关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本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报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室主送市委政府;抄送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市级相关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


  (九)签发,一般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办、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发。核编为各县(市)区政府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市直各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或承担应急工作业务科室负责人。值班人为当日值班人员。


  三、其它事宜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纪律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对从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工作人员要定期组织培训学习,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处置规定及流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


  (二)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联络员报告制度。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在向市政府首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按照预案规定范围上报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出发时间、到达时间等。


  (三)要严格突发事件分类及分级标准。监测、预警、预防信息要在事件类型后加上“预警信息”,如“异常上访预警信息”,“异常上访”是类型。


  (四)市级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含公安110指挥中心,要建立专项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跨地区之间的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实现突发事件信息资源共享。


  (五)首报超过规定时间2小时(较大及以上1小时),未超过3小时(较大及以上2小时)上报信息视为迟报,超过3小时(较大及以上2小时)上报信息,视为未报。续报超过次日下午16时的为迟报,超过17时的视为未报。终报由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上报,最迟不得超过处置终止5个工作日。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县(市)区政府、各专项应急工作机构、公安110指挥中心及责任主体行业管理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附件:


  1.事件类型分类表


  2.主送、抄送、通报事例说明


  3.突发事件快报行文格式样本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1日


  


银政办发〔2017〕21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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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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