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7〕169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督办服务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20 20:47:38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督办服务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监测预警和重大项目运行调度,定期深入分析投资和重大项目运行特点,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形成部门协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督办服务工作机制,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银川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督办服务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及范围


  (一)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单位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规划局、经合外侨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组成。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各县(市)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滨河新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和项目责任单位出席。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分管项目投资工作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会议形式。


  联席会议形式分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两种。定期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会议协商次数;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或遇特殊紧急事项实行不定期会议,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审议项目范围。


  1.报国家审核审批的重大项目;


  2.市级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


   3.涉及到全市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


  (一)工作任务。


  1.监测分析全市月度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及下一步走势。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重点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PPP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自治区在银实施的年度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扩大合理有效投资、促进投资增长的政策措施建议等。


  2.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调度,推进重大项目统计入库。


  3.研究制定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项目在审批、规划、用地、资金等前期手续办理和推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5.指导、督促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6.通报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及议定事项的推进情况;


 7.协调需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全面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全市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对项目建设提出政策建议;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联席会议不能解决或无权解决的复杂问题,建议提请市政府专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市财政局: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保障、监督、跟踪工作;用好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效应;提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和支持投资稳定增长的财政政策建议。


  市国土局:摸清全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在全市统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正常计划、增减挂钩等各项政策,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对违规项目用地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方面的措施建议。


  市环保局:主动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协助企业做好项目选址及环评,并对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市统计局:通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动态和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情况,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增速变化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走势等。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质量评估,布置新开工项目入库申报,加强入库指导培训,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市规划局:做好产业园区空间布局规划,协调重大项目规划选址等工作,主动指导产业项目方案设计工作,提出城市发展规划方面的对策建议。


  市经合外侨局:督促招商引资项目履约和资金落实,通报外商投资和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到位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提出促进招商引资的对策建议。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环节、压缩时限,并对审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项目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三、保障措施


  1.市发改委做好联席会议牵头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单位职能各司其职,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及时协调处理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对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应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安排。并根据会议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参加成员,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参会。


  3.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重点围绕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召开会议时提前发放给参会单位进行参阅。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记录和整理工作。


  4.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可提交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进行督查通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2日


  (联系人:李颖688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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