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7〕150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8日
银川市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9部门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全力确保党的十九大及中阿博览会安全顺利举办。银川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9部门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强化维护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为加快“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美好银川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清查整治,坚决遏制发生重大涉爆涉危案(事)件,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推动寄递物流“三个100%”制度落实,以推行寄递物流行业实名制为重点,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打击和综合治理机制,严厉打击寄递物流行业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寄递物流行业安全防范水平。通过一系列工作措施,全力确保党的十九大及中阿博览会举办期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流失、不炸响”,寄递物流行业管理安全有序,最大限度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永宁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韩江龙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综治办、国安局、公安局、商务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王青山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
四、职责分工
市综治办:以综治考评为抓手,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纳入综治考评体系,协调统筹各部门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市公安局:配合市安监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对我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管,并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进行查处、打击。
市国安局:负责加大对全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行业的检查力度,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监管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我市物流行业安全管理,监督、指导物流企业落实商贸物流法规和工作标准。要加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物流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市安监局:负责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存在隐患问题的涉危单位,安排专人监督指导整改,直到验收合格。要全面、彻底清理危爆物品非法生产、储存“黑窝点”,涉及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查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企业开展全面清理,检查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手续是否齐全,对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手续的,当场或者限期关闭,积极受理和调处相关快递货物损坏、不执行合同条款等投诉举报,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寄递物流行业健康发展。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运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行为,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强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物流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货运车辆等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切实把风险领域、矛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我市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我市邮政、快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寄递、过X光机安检制度,加强对危险物品的查验把关,加强对邮件、快件的安全管理,切实堵塞安全漏洞。要从严掌握执法标准,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实寄测试等方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五、工作措施
(一)大力加强危爆物品清查整治。
1.摸清底数,消除监管盲区。安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8月底前对本地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排,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辖区内所有易制爆单位全部纳入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彻底解决底数不清、风险不明、信息不准的问题。调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环境管理登记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掌握本地易制爆单位的情况,并推送至县级相关部门逐一上门核查。
2.严格流向监控,全面掌握流向信息。督促易制爆单位严格落实四项流向管理制度(即:流向登记制度、凭证购买制度、丢失被盗报告制度、转让报告制度),实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全要素、全过程、全环节封闭式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流向可控、责任可究。
3.严格治安防范措施,严防丢失被盗。督促易制爆单位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力防范措施、落实实体防范措施、落实技术防范措施、综合运用人力、实体、技术等防范手段及相应管理措施,严防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要督促易制爆单位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并与公安机关相关信息系统联网或者预留接口。
4.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在前期摸排工作的基础上,严肃查处一批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在侦办暴恐和爆炸、非法制贩爆炸物、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犯罪案件时,对涉案爆炸物及原材料一律追根溯源,查清涉案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制贩源头和销售、寄递渠道,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大力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
1.全面开展排查摸底,规范行业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对寄递物流企业、货运站(场)、物流园区拉网式的排查,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掌握寄递、物流企业和货运站(场)、物流园区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管理档案。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寄递物流企业、物流信息、中介企业报备制度和从业人员背景审查制度。
2.强力落实“三个100%”制度。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落实寄递物流活动先实名制登记、先验视再封箱的监督管理。对不严格实行实名制和验视制度的寄递物流企业和具体从业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并在新闻媒体或行业网站、行业协会刊物上进行通报。
3.加强日常安全监管。通过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寄递物流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拒不执行“三个100%”制度的,要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果断采取相关措施,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从业人员法律责任;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责任,确保安全稳定。要督促寄递物流企业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发现寄运枪支弹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危爆物品、违禁物品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可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查办处理,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妥善处置,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严格依法倒查追责。要对办案掌握的非法寄运的违禁物品、涉案物品等线索,建立落实物品溯源、责任倒查、违法行为追究制度。在侦查办案工作中,要追溯物品源头,严肃追究寄件人违法寄递行为的法律责任,逐环节倒查涉及企业和员工是否履职尽责。对有责任的依法追责,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罚情况要向社会公布,倒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集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是推进“平安银川”建设的实际步骤,是应对当前严峻治安及反恐形势的有效举措。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整治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准确掌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因执法不严、程序不当而引发行政诉讼和负面炒作。
(三)强化协调,综合整治。各单位要协同作战,联合执法,引导无证照企业主动申办相关证照,取缔拒不办理证照的无证照经营企业;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业在严查违法犯罪行为的基础上,将有关线索转递业务主管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
(四)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各单位要严明工作纪律,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整治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适时下发整治行动通报。
(五)畅通信息,做好总结。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署要求,迅速制定本单位易爆危险化学品、寄递物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于8月1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指定专人加强情报信息收集报送工作,重大情况随时报送,每月底要报送月工作小结,年底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宗荣洁,6915503;贺钊,691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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