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办发〔2017〕14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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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7〕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4日


  


  


  银川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68号)要求,坚持以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为指导,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城市设计工作,传承历史文化、强化风貌管控、促进公共活动、彰显城市特色,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塞上湖城、美丽银川”,凸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结合银川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对增加城市公共空间活力,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协调城市景观风貌,延续城市文脉,提升我市城市环境品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将城市设计作为完善城镇风貌的重要管治工具、延续城市文脉的重要设计方法、引导公共活动的重要组织手段、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触媒。


  二、工作目标


  按照银川市“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国际化、现代化、智慧化、人性化”、“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和战略目标,以体现历史遗存性、地域文化性、民俗传统性、时代文化性为特点,依托历史文化名城的丰富底蕴,以城市设计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完善城市设计编制体系,建立城市设计管控机制,制定城市设计实施策略,推动城市设计信息化管控手段四大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城市设计编制、管理、实施体系,充分体现“大气山水、精致空间”的城市设计营造目标,使银川城市建设不断向“诗意栖居”靠拢。


  三、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依托银川市独特的自然环境与资源禀赋,突出“塞上湖城、西夏古都、回族之乡”三大城市特色,将自然资源、历史景观、现代风貌有机融合,不断增强城市环境和建筑景观的可读性和精神价值,明确城市空间结构及城市形态,塑造独具魅力的城市风貌特色。


  (二)编管并重、强化管控


  结合银川市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需求,明确城市设计的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全面提高城市设计的编制水平,完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城市容量、天际线、色彩、建筑材质、景观绿化等要素的科学管控,将城市设计转化为精细化管理城市空间和风貌的有效工具。


  (三)问题导向、务实创新


  结合银川市城市各区域发展建设实际和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以深入探索服务于城市建设管理的规划编制体系优化、服务于建设项目审查审批的管理制度创新、服务于市民生活需求和城市内涵感知的城市功能再造为切入点,务实推进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具有银川特色的城市设计理论体系和工作方法,创新规划管理机制和信息化管控手段。


  四、工作任务


  (一)实施项目带动,探索创新技术方法,完善城市设计编制成果体系。


  1.深化银川市特色风貌研究及总体城市设计成果,构建顶层城市设计框架。


  依托《银川市城市特色风貌研究》和《银川市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从宏观层面对全市整体城市特色和空间格局统筹谋划,塑造大区域景观风貌意向和定位,以顶层设计确定逐级深化项目库,构建起城市设计引领体系。(责任部门:市规划局)


  2.以区域特色为导向推进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编制项目,指导城市开发建设。


  实施“项目带动”策略,积极推进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编制项目储备,为城市景观风貌塑造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结合银川城市文化内涵延续及功能再造,重点开展基于促进老城疏解、促进城市修补、促进历史遗存保护利用、促进重要交通枢纽地区建设、促进新区建设、促进特色街区打造、促进滨水山前地区景观提升等方面的城市设计,启动《银新铁路专用线周边城市设计》、《火车站片区城市设计》、《银西高铁东站片区城市设计》、《银川大团结广场片区城市设计》等11项城市设计编制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新区、阅海湾商务区等重点发展建设区域需加强设计引领建设的意识,结合未来丝路经济园、中关村创新创业园、飞地工业园等经济产业发展重点、住区风貌塑造、城市人文环境构建等方面,组织开展一批高质量的城市设计编制项目,提高区域发展建设水平,切实落实并塑造“美丽银川”的良好城市形象,提升城乡整体空间环境和发展建设品质。(责任部门:市规划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3.促进城市设计成果向技术指引转化,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


  制定并完善《银川市规划建筑导则汇编》,从城市整体空间形象管控、区域地块设计建设引导、建筑形象要素控制、城市公共设施设计管控、镇村规划设计指引等多个方面、多个层次、多个角度对我市城市风貌、建筑特色、环境景观、公共空间等提出普适性控制和引导要求,有效指导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探索将各类城市设计成果转化为能够有效服务于项目审批的管理性文件或地块设计导则等,切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部门:市规划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二)强化城市设计实施,完善城乡管理制度体系。


  1.制定地方性技术规程,完善城市设计制度体系。


  加强城市设计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并逐步规范地块设计导则的编制实施技术规程,研究制定《银川市地块设计导则编制规程》等,规范实施管理层面的设计导则技术要求、编制内容,统一设计导则编制技术标准、成果内容和深度要求,建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技术指引三个层面的制度体系。(责任部门:市规划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2.借助现有城乡规划编制管理体系,分层次探索城市设计实施的法定化路径


  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衔接并纳入总体城市设计所确定的城市风貌、城市特色、城市景观格局及重点景观控制区要素等内容,经国务院审批实施。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将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成果中对建筑容量、建筑形态、空间管控等景观风貌控制要求与控规指标体系及管理要点充分融合,并在控规法定图则中予以明确,作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审批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设计的依据。(责任部门:市规划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三)优化规划管理审批流程,强化城市设计管控实施


  加大规划管理改革创新力度,加强优化项目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在规划管理审批中强化城市设计管控的新举措、新方法。在规划设计条件核定阶段,与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计划衔接,先期制定地块设计导则,通过三维建模初步确定建筑体量、空间关系、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色彩、风格、高度等管控要求,作为提供规划设计条件的依据,一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加强规划设计条件核定的科学性,有效指导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建设项目审批阶段,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形式、风格、色彩、顶部、材质及夜景灯光效果等的审查,探索引入色卡、材质模板等多种辅助手段,规管并重、多措并举。逐步创新审批模式、改革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环节,确保城市设计有效应用到规划管理工作全流程。(责任部门:市规划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四)完善规划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城市设计管理水平。


  依托“智慧银川”及大数据平台建设,结合银川市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的数字化管控系统,借助GIS地理信息平台和航拍、GPS等技术搭建城市三维模型,在设计方案审批中综合运用数字化工具,提高审查效率,并将城市设计管控重点要素及要求纳入信息平台中,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化辅助决策平台。同时,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城市设计公开公示,充分引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提高规划管理公开透明,提升城市设计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大数据局)


  (五)开展以城市设计为指导的项目建设实践活动,检验城市设计实施效果。


  结合“城市双修”试点和新城新区建设工作,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及滨河新区、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产业园区为主体,选取各辖区内的特色街道街区、精品项目、公共空间打造、水系绿地景观工程、历史文化保护、老旧建筑改造利用、住区整治更新等方面为示范试点,积极开展城市设计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发挥城市设计的引领作用,指导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并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将城市设计理念传导到具体建设项目的方法,进而促进城市转型发展,切实改善城市风貌。(责任部门:市规划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广局、城管局、住建局、体育旅游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六)建立健全城市设计专家审查、动态评估反馈等机制。


  依托银川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邀请国内、区内城市设计、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公共艺术设计等方面的知名专家,形成城市设计专家库,并颁发聘书,为我市城市风貌特色的塑造出谋划策,并对重要的城市建设项目的具体设计进行技术把关。借助专家资源,适时开展城市设计实施评估,及时发现城市设计在编制、管理与实施三大环节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于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及各辖区实施主体,不断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城市设计水平。(责任部门:市规划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滨河新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三、试点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启动阶段(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


  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明确试点目标及工作内容,研究制定《银川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启动2017年度城市设计项目编制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各管委会要结合《银川市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制定详细的“城市设计”实施计划及项目储备,于2017年8月报送至银川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规划局)。


  (二)深化推进阶段(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管委会要集中资源力量,全面深入推进城市设计试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各项试点任务,提升城市景观环境风貌、保护城市历史格局、延续城市文脉、提高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管委会每月末向银川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规划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好做法、好项目、好经验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并随时报送工作信息动态(每月至少一篇),加强宣传。市规划局每月向区住建厅、住建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报送信息动态。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


  验收试点工作成效,各县(市)区、各部门、各管委会梳理形成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成效、经验总结、试点工作成果汇编等提交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市规划局),提炼试点城市建设过程中有效的工作方法,推广成功经验,促进试点工作成果的制度化、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推动城市设计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向住建部提交试点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发挥银川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作用,以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为抓手,加大高位统筹推进力度,进一步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切实保障城市设计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合力,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查考核。


  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制定实施计划、责任到人、落实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制定项目清单,同时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市政府督查室及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定期督查检查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试点工作目标高质量完成。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力支持我市城市设计编制及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的高效开展,为落实城市设计试点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四)保障公众参与,加强推广宣传。


  加强市民参与性,定期公示、积极宣传城市设计理念及方案,广泛听取市民对方案的意见建议,重视人的体验和感受,将城市设计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公共媒介,充分发挥城市设计的作用,提高公共生活质量。


  加大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推广宣传,借助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定期向公众宣传我市城市设计工作进展的最新动态,并定期向区住建厅、住建部报送工作信息、经验做法、成果案例,全面做好城市设计多位一体化宣传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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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银川市, 银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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